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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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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3-4-18 00:00:00 浏览:  6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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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7证券简称:蓝晓科技公告编号:2023-020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蓝晓转0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1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460645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460645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6381935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2蓝晓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5.4606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
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3 年 4 月 13 日(T-2 日)公布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蓝晓转02”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蓝晓转02本次发行5.460645亿元(共计546.064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蓝晓转02总计4569371张,即4569371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3.68%。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蓝晓转02为89127000
元(89127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6.32%,网上中签率为0.0008360413%。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06605974830张,配号总数为10660597483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10660597483。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4 月 18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蓝晓转02。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获配数量(张)中签率/配售比例
3原股东45693714569371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1066059748308912700.0008360413%
合计1066105442015460641-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4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蓝晓转02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T-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
电话:029-81112902
联系人:于洋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3楼
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4(本页无正文,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2023418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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