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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标准,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1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司通过定期自查、现场检查、加强缺陷整改与考核等多
种形式开展内控工作。2022年,组织本部及所属企业全面开展内控有效性自查,自查覆盖率100%;对80家单位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的内控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内控缺陷,下发缺陷整改通知,督促相关企业有效落实整改,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内控,提升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程序和方法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标准。
程序:遵循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标准》规定的程序执行。
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查、组建内部控制现场
检查小组、内部控制有效性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缺陷沟通确认、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方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
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和内容
公司每年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全覆盖,按照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检查“三年全覆盖”的要求以及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
2检查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2年纳入
评价检查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所属深能北方(通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4家项目公司、深
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20家项目公司、深能水电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邵武分区4家项目公司和昆明分区6家项目公司、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本
部及其下属5家项目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
厂、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及其所属2家公司、深能保定发
电有限公司及其所属2家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惠
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深
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本部及其所属6家公司、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本
部及其所属4家公司、潮州深能甘露热电有限公司、潮州深能
凤泉热电有限公司、深能张家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深能安所
固电力(加纳)有限公司、深圳能源PNG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越南正胜风电责任有限公司等共计80家企业,纳入评价检查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63.2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60.87%。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党建与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
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燃料(燃煤、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人才储备风险、行
业政策风险、国际形势与宏观政策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电力
3市场交易风险、项目机会获取风险、投资决策风险、应收账款
管理风险等九大高风险领域。
1.组织架构。公司以《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公司党委、纪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局权责分明、各司其
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工作细则均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要求,确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合法、合规、高效地运作,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绩优、诚信、规范、环保”的良好形象。
公司总部设置党委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行政管理部、
组织与人力资源部、战略与运控部、财务管理部、安全与生产
技术管理部、投资发展部、供应链管理部、科技与数智化管理
部、工程管理部、纪检监察与监事会办公室、审计风控部、产
权法律部共14个职能部门,以及能源创新研究院、技术研究院、深能学习与发展中心、招标中心、财务共享中心、审计中心6
个支持性机构,实施公司管控职能。
公司规范所属企业法人治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法人治理原则,行使出资人权力,规范审核所属及主要参股企业“三会”议案,对产权代表请示、“三会”议案的提交程序与实质内容进行合规审查,并提出合规建议,尤其关注参股企业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注重通过议案审核规范参股企业法人治理,保障国有股东合法权益。产权代表均
4能规范决策,决策风险得以有效控制。公司深化实施卓越绩效
标准体系建设,搭建完成公司技术标准框架,指导各直管企业完成管理标准、岗位标准子体系建设,基本实现“顶层设计、一体化建设”目标。
2.发展战略。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实际,结合“十四五”规
划目标、公司长效激励方案、工效联动机制等内容,制定年度主要经营目标,依据主要目标进行分解,体现战略引领作用;
大力拓展战略合作关系,持续与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等战略客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战略合作得到落实,助推转型发展;扎实完成改革方案各项任务,在市国资委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第一、二轮“回头看”考核评估中均获得“A”级别评定。公司聚焦“双碳”背景下可持续发展路径,强化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公司在新形势下的机遇与挑战,系统性提出公司发展与布局思路;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等重大
战略机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科学统筹促进企业发展。
3.人力资源。公司启动组织管控与管理体系优化提升项目,
完成公司管控现状诊断及优化方向、10条核心管理条线优化等
报告的编制;强化学习型组织建设,举办深能大讲堂;完成公司系统党务纪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工作;针对选人用人及干
部从严管理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并总结形成干部管理规范要求并建立日常管理机制。
4.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治污保洁、污
染减排等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在日常练兵备战中锻造环保核心能力,连续三年获评深圳市生态文明考核年度“优秀”重点企
5业,南山能源生态园科普教育基地、东部环保特殊垃圾预处理
项目荣获年度治污保洁优秀项目奖。公司制定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冬奥、全国“两会”等特别防护期保供任务;在广东省内电厂在电力供应极其
紧张的形势下,因保供电表现突出获得广东省能源局书面表扬,以行动彰显国企责任担当。公司制定并印发《深圳能源集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保供“堡垒行动”和“先锋行动”的通知》;制定“一对一”挂点联系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工作方案,联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大力推进汕头市盐鸿镇对口帮扶工作,完成“人才驿站”和“湿地小公园”项目的建设,加强生态游园建设和党建阵地建设,深入实施5年帮扶规划。公司完成《2021深圳能源社会责任报告》,全面展示2021年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成绩和亮点。
5.党建与企业文化。公司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公司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深化“六建四创”能源先锋党建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建引领项目攻坚”,推进“双献双创”行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党建引领公司治理和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建立健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党委牵头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会,每季度向公司党
6委和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风险研判情况。公司进一步健全重大风
险跟踪监测机制,对年初评估出的重大风险按季度进行跟踪监测,密切跟踪风险变化情况;探索开展境外资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搭建“风险、内控、合规”一体化境外资产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体系,打造常态化风险防控管理工具,有效防范风险。
公司深化政治监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印发《集团2022年度监督工作要点》,明确深化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重点业务领域监督检查等四方面22项重点;持续深化“关键少数”监督,对新任职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企业“一把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对16家直管企业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进行提名考察,起草直管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职考核管理标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制定《集团公司2022年资源性房产租金减免实施方案》,确保减免租金举措落实到位;精准研判办理信访,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严格信访登记,建立信访台账,精准研判后分类督促办理。
公司高标准完成深圳市国资委品牌工作,牵头完成“低碳”专题推广宣传工作,精心编写《“高标准+新体验”——铸就垃圾发电高质量发展》,并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企社会责任:绿色低碳篇”十佳案例;启动《深圳能源品牌视觉形象识别手册》修订升级工作,完善公司品牌视觉形象的管理办法、品牌标识规范、应用场景规范,提升标准的覆盖面、指引性、便利性,强化公司品牌统一性,树立和维护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
76.资金活动。公司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和有利市场时机,不
断提升整体资金管控能力;统筹推进公司所属高负债、亏损企业使用外部贷款置换内部贷款工作;积极推进中长期贷款置换
短期贷款,不断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争取存量贷款有效降低执行利率,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债券发行,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
7.采购业务。公司持续推进大宗物资采购规范化,包括采
购平台规范化、采购渠道规范化、采购执行规范化;通过持续
完善物资采购计划管控方式,引导企业强化采购计划管控思维,提高计划严肃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建立供应商信息双向沟通机制,汇总发布《集团物资采购供应商重点观察名单》并通过《深能采购管理平台季度信息报告》定期向全公司通报供应商
负面行为信息,推动物资供应商负面信息管理形成闭环;建立公司清单协议供应商快速响应渠道,及时跟进预警信息。
8.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标准,规范资产取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处置、在建工程转固与核算等业务操作;建立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行为,保障资产安全;建立覆盖全公司的车辆管理总账;上线IT资产
管理系统,用系统替代之前纸质和excel电子文档,实现对IT桌面资产的全面盘点和管理,使IT资产管理更加方便和规范。
9.销售业务。公司以所属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为平台,
统筹协调市场化电力营销业务。平台建立了市场销售分级授权体系和每日工作例会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模式,布
8局网上营业厅和售电侧交易辅助系统(CRM),在微信公众号
启动网上营业厅的应用和推广工作,搭建的CRM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关键技术的相关
研究及技术攻关,参与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研究工作,在满足深圳中调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建立虚拟电厂平台,已获得虚拟电厂软件著作权和发明专利各1项。
10.研究与开发。公司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及力合科创
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深圳能源-深圳清华联合研究院,该院是公司首次与外部研发机构联合组建的产学研结合的新兴研
发机构;在新产业技术开展了实质性探索,海水制氢年内立项开展研发并通过阶段性里程碑验收,为今后的制氢产业化打下基础;以海水制氢技术为依托,首次牵头获得深圳市重点攻关项目,体现了公司科技管理能力的提升;在新产业技术方向上如储能、双碳、海洋风能、氢基能源等开展了全面布局;结合
对产业市场的调研、对新技术的跟踪、对产品供应商的交流,开展了智能电厂需求调研和技术研讨,编撰了《智能电厂建设指导意见》并以公司公文形式发布。公司和深圳市政策研究室、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完成了《探索构建大固废协同一体化治理模式的思考及对策建议》;ITPC作为外部联系平台,承办了上海合作组织青年科技创新论坛绿色发展平行论坛、
2022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绿色能源论坛。
11.工程项目。公司坚定贯彻“先进技术引领公司工程建设高质量建设”理念,联合技术研究院统筹管理项目技术研究工作;按照项目类型,制定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标准,“一对一”
9指导燃机、环保、风电等重大项目开工策划;建立完善的工程
协调机制,成立公司协调领导小组和专项协调工作小组,制定落实台账;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开发,目前已应用于环保及燃机项目,后续将在全系统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规范常规业务管理,强化工程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等目标的考核,促进工程管理效能提升;持续强化施工过程精细化管理,加强过程质量监督,对工程里程碑、关键节点及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注重长寿命周期质量可靠理念的宣贯,公司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紧紧把握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先进性与经济性之间平衡适配,抓住招标、工程变更、结算等关键环节造价管控。
12.担保业务。公司建立融资管理标准,规范担保行为,明
确担保及抵押管理等业务范围和操作程序,降低担保风险;公司担保、抵押日常管理实行台账制度、跟踪和监控制度、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禁止对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禁止对与公司无产权关系的法人提供担保,原则上不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担保事项,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担保事项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予以实施。
13.业务外包。公司创新外包工程安全监管模式,引进安全
技术服务单位对在粤建设工程开展每周全覆盖安全巡查,借力
第三方资源与技术优势,以“控风险、除隐患、强管理”为导向,综合采取现场查评、查验资料、检测鉴定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各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公司针对外包工程隐患10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风险隐患整治的专项监管意见》,明确工程风险隐患管控要求,充分运用专项报告、挂牌督办、约谈、考核等手段实施差异化监管;公司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互督互学和专项技能培训,增强各项目间互学互助,深入评估各项目安全管理现状,针对共性突出问题全面查找管理上的深层次原因,系统提出改进提升对策,从源头上、本质上落实整改防范,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有序。
14.财务报告。公司全面梳理、优化财务管理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以及条线管理范围;进一步强化会计信息披露、财务
分析、资金管理和财务统一管控等核心职能,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工作指引(试行)》并进行宣贯和落实,对全公司不同业务场景的会计处理进行统一、标准和规范,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保障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逐步打造数智化财务管理平台。
15.全面预算。公司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强化经济运行监测
分析工作,动态跟踪各企业以及公司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时向管理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成本费用信息,不断细化改进分析内容,并根据管理需要及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为确保预算有序执行,公司通过搭建业务数据模板,跟踪和更新业务数据,分析其同比及预算执行情况并反馈给公司决策层;每月组织所属企业进行月度、季度及年度
盈利预测,及时掌握所属企业及公司目标完成进度。
1116.合同管理。公司发挥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防风险、促规
范的协同优势,严格把关合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防控合同风险,确保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对招标文件中合同部分内容提出法律意见,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维护招标方的利益;对已制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的29家所属企业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将合同法律审核情况纳入对所属企业的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举办典型诉讼案例研讨会,选取了所属企业发生的1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诉讼案例,涉及项目合作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设备采购合同纠纷等多种类型,制作发布典型诉讼案例汇编,以案促管,提升法律风险防范及法律纠纷处理能力;结合已经开展的项目实际情况,参照国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案例,总结归纳出国内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政治、环境保护、反商业贿赂、劳动用工、
税务等七大风险,逐一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总结风险防范措施,最终形成《境外项目并购法律风险防范研究报告》。
公司将电子招标平台与供应链管理部采购系统进行对接,两系统对接完成后,实现供应商黑名单互通共享;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网络安全策略梳理,生产主机访问控制加强;基本完成异地评标室的建设项目,实现异地评标室的视频监控和评标电脑桌面监控,完成异地评标室标准制定和两个异地评标点的实施工作;为保障评标环境的合规,已经对评标场所进行全程录像,采用监控软件实时抽查专家评标电脑的显示情况,进一步规范专家的评标活动。
1217.信息传递。公司部署了极端情况下各系统的运维、支持
和日报工作,有力保障了远程办公需要。发挥移动OA的外网访问作用,将满足接入条件的多个应用系统都接入移动OA;
引进数字会议系统,支持各企业开通账号,保障视频会议效果;
使用云文档在线编辑、实时保存及支持扫描二维码填报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按需为用户开通VPN权限,满足特殊远程访问需求;每天监测和发布远程办公应用数据,准确掌握系统应用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打造卓越上市公司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连续第十四年被深交所评为“信息披露优秀单位”。
18.信息系统。公司梳理现状并充分讨论形成数字化转型
的阶段目标、推进策略、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制定了数字化转型方案,作为后续公司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工作的顶层设计指导文件;对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对立项项目进行执行情况督导并形成分析报告,对偏差度较大的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书面提醒,督促完成全年任务,组织相关重点企业调整年度预算、变更IT投入计划,聚焦资源和精力到关键项目上,确保如期完成;自有云系统在深圳市国资委创智云城数据中心
已完成实施和试运行,并验收通过正式投用;完成SIS和视频监视系统的业务接入要求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完成公司工程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与第三方系统的对接技术方案审核,重点研究制定了财务金蝶系统业财对接“九步走”方案。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13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未发现财务舞弊、违规担保、资
金占用、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
三、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22年,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定性和定量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不同量化指标采用孰低原则确认缺陷):
基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备注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2%
税前错报<合并报表税前错报≥合并报表税
≤错报<合并报表税前
利润利润的2%前利润的5%
利润的5%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资产错报<合并报表资产错报≥合并报表资
0.2%≤错报<合并报表
总额总额的0.2%产总额的0.5%基准为经
资产总额的0.5%审计的近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三年平均
营业错报<合并报表营业错报≥合并报表营
0.2%≤错报<合并报表数
收入收入的0.2%业收入的0.5%
营业收入的0.5%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
所有者错报<合并报表所有错报≥合并报表所
0.2%≤错报<合并报表
权益者权益的0.2%有者权益的0.5%
所有者权益的0.5%
14(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事件的;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
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其他可能严重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有措施但未实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基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备注
直接损失金额<合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直接损失金额≥合基准为经审资产
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1%≤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计的近三年总额
0.1%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0.2%平均数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或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缺乏科学决策程序;重要业务缺
15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其他对企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公司决
策程序导致出现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
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其他对企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其他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及所属企业已通过完善制度和流程以及加强制度执行等有效措施进行落实整改,已于当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16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被检查单位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以及加强制度执行等措施进行立行立改。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检查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整改完毕。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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