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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或“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尤夫股份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8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804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02元,共计募集资金971499998.5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486999.9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4012998.5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40000.00元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0672998.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6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
下项目: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中高端灯箱广告材料项目公司45730.0045730.00
天花膜项目公司29680.0029680.00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000.00
合计95410.00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2016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中高端灯箱广告材料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变更涉及的总金额为45730万元,占总筹资额的48.10%,该项目未启动;此次变更后,其中40000万元用来支付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的价款,其余57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7)。
有关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
调整前投资调整后投投资进度(3)募集资金剩投资项目计投入金额法院划扣
总额资总额(1)=(2)/(1)余金额
(2)中高端灯箱广告
45730.00
材料项目
天花膜项目29680.0029680.0020998.1070.75%8543.911019.12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100%收购江苏智航
40000.0040000.00100%
51%股权
永久补充流动资
5730.005730.00100%
金
合计95410.0095410.0086728.108543.911019.12
注1: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投项目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根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1浙05执20号】,因公司未如期偿还中国银行湖州分行的借款,中国银行湖州分行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21年4月1日划扣公司7636.7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根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1浙05执66号】,因公司未如期偿还工商银行湖州分行的借款,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21年4月16日划扣公司906.2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根据《执行通知书》【(
2022)粤0305执4204号】,深圳前海两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
6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吴兴区人民法院扣划0.9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注3:以上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剩余原因
2018年1月至2023年3月,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因财产诉讼保全申请事件被银
行协助法院冻结。由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为推动天花膜项目的建设,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同时也获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造成募集资金剩余。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合理性、必要性
为执行公司重整后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以及为充分发挥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019.12万元(因前期诉讼相关事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在司法冻结期间被法院司法扣划了8543.9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使用天花膜募投资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重整后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方正承销保荐认为:尤夫股份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方正承销保荐对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杨日盛姜勇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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