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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书
嘉瑞评报字(2023)第0035号(共一册,第一册)嘉瑞评报字(202X)第 0XX号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录
声明....................................................4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6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8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8
二、评估目的...............................................1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3
四、价值类型...............................................14
五、评估基准日..............................................16
六、评估依据...............................................16
七、评估方法...............................................1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0
九、评估假设...............................................20
十、评估结论...............................................2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3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5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6
评估报告附件............................................书签。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
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资产组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经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
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范围已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方式确认。委托人承诺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十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评估基准日、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组成是由管理层确定的,并且管理层承诺与该商誉初始形成及之后年度减值评估时的资产组业务内涵保持了一致。
十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
价值进行的估算,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诸多工作之一,不是对商誉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其审计机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评估报告,恰当使用评估结论,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合理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嘉瑞评报字(2023)第0035号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4条第二款、第23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本次资产评估是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理判断合并会计报表商誉减值金额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本次资产评估对象是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三、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委托人申报的商誉减值测试之目的所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可回收金额。
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六、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
七、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账面价值为4045.88万元,本次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确定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791.51万元。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按照有关资产评估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如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嘉瑞评报字(2023)第0035号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名称: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仪路 2 号 3 号楼 A 栋(辽宁激光产业园光通讯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81060.1186万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11-19
营业期限:1998-11-19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118887313L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销售代理,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处企业
1.概况
名称: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325室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注册资本:2222.2222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08-17
营业期限:2012-08-17至5000-0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2767203W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技术转让;计算机产品的技
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的技术咨询;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2.企业简介
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视频关键技术的研发,在视频云领域拥有诸多先进技术创新。近年来,为视讯中国、箩筐、深圳国际新媒体电影节、深圳学生创客节、深圳教育论坛、中国新歌声、正在上演、红马影院、中国网、深圳教育局、时
代华娱、新乐数码等大型业务提供大规模视频处理和视频承载能力。业务产品如下:(1)视讯云服务视频视讯云是面向实时视频业务的大型在线视频 PaaS 平台。凭借云上卓越的技术及强大的基础设施,视讯云可以为各类互联网业务快速嵌入视频能力,帮助客户快速开通各类主流大型视频业务,以极低的成本迅速获得专业视频建设和运营能力。
视讯云可以托管客户所有类型的视频业务,或者为客户的 APP 嵌入视频直播模块。
企业用户只需接入视讯云,就能够快速开展网络视频、游戏直播、活动直播、教育直播、娱乐互动、远程医疗等业务。与企业自建平台相比,使用视讯云能省去高额的研发成本和固定资产投入,同时还能大幅缩减企业的开发周期,最快仅需七天即可完成所有业务部署,还能同时提供全覆盖、高并发、低延时、加载快、零缓冲、稳定安全的先进技术体验。
(2)技术开发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基于 OpenStack 开发的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云计算服务平台,集中了弹性可扩展计算、分布式块存储和软件定义网络(SDN)等 IaaS 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了虚拟数据中心(VDC,Virtual Data Center)服务,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与隔离的基础设施云环境,以秒级部署、在线迁移等独创功能,为中国云计算市场带来新一代安全、可靠、高性能的基础设施云环境。
技术开发的视频系统构建基于 Bac265 高效视频编码(High Efficiency VideoCoding),Bac265是H.265 / HEVC标准的一个实现体不同于常规的H.265实现体,Bac265建立了更复杂的信源模型,对信源的逼近及数学拟合更为精确,同时对视频信号的时频分布特征的压缩重建更为平滑。Bac265 实现对 SHVC 的支持,通过码流精细分级编码技术使移动互联网视频业务变得更加稳定和高效,同时带来更卓越的压缩性能。
3.历史沿革
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系2012年8月17日由洪婷、江力威、何沅、深圳市移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并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0.77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洪婷59.18货币49.00%
江力威40.82货币33.80%
何沅12.08货币10.00%
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7货币7.20%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合计120.78100.00%
根据2014年4月1日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2000.00万元。变更后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洪婷980.00货币49.00%
江力威676.00货币33.80%
何沅200.00货币10.00%
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00货币7.20%
合计2000.00100%
2016年4月14日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江力威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洪婷、何沅,转让后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洪婷1089.78货币54.49%
江力威544.00货币27.20%
何沅222.22货币11.11%
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00货币7.20%
合计2000.00100.00%
2016年4月22日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洪婷、江力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余
静、曹荔枝,转让后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余静1089.78货币54%
曹荔枝544.00货币27%
何沅222.22货币11%
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00货币7%
合计2000.00100.00%
2016年6月1日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余静、曹荔枝、何沅、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同时将注册资本家变更为2222.22万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余静1089.78货币49.04%
曹荔枝544货币24.48%
何沅222.22货币10.00%
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222.22货币10.00%
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货币6.48%
合计2222.22100.00%
2016年7月20日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余静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马国强,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马国强1.089.78货币49.04%
曹荔枝544货币24.48%
何沅222.22货币10.00%
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222.22货币10.00%
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货币6.48%
合计2222.22100.00%
2016年8月12日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马国强、曹荔枝、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孙慧、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马国强867.56货币39.11%
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588.44货币26.53%
孙慧384.44货币17.33%
何沅222.22货币10.02%
曹荔枝111.11货币5.01%
深圳市移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44货币2.00%
合计2218.21100.00%
2017年5月27日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马国强、曹荔枝、孙慧、何沅、深圳市移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2222.22货币100.00%
合计2222.22100.00%
4.包含商誉资产组历史年度经营业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保持一致,即二者应包括相同的资产和负债。
企业提供的商誉所在资产组历史年度经营数据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历史数据项目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营业收入7577.694694.871915.8491.33
减:营业成本2284.282069.98974.21140.72
减:税金及附加19.9323.140.570.03历史数据项目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减:销售费用----
减:管理费用52.1926.8441.7154.63
减:研发费用743.822470.052248.67957.04
息税前利润(EBIT) 4477.48 104.86 -1349.33 -1061.07
备注:2019年财务数据经天建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2020年—2022年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委托人和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处企业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组所处企业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审计机构为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相关监管部门或
机构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履行相关职责可以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4条第二款、第23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本次资产评估是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评估,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理判断合并会计报表商誉减值金额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一)评估对象本次资产评估对象是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二)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委托人申报的商誉减值测试之目的所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与企业合并报表口径一致的、纳入评估范围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4045.88万元,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和相关负债账面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值
货币资金380.76
应收账款2240.67
预付款项22.85
其他应收款455.66
固定资产39.32
应付账款78.00
合同负债48.49
应付职工薪酬111.91
应交税费52.49
其他应付款10.63
资产组合计2837.75
商誉期末金额1208.13
资产组加商誉4045.88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商誉的会计计量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商誉账面价值6816.06万元,其中账面余额1208.13万元,计提商誉减值损失5607.93万元。商誉会计计量情况如下:
1.商誉的初始会计计量情况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完成对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曾用名:深圳市梦网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收购,其中,2016年8月
12日购买26.48%股权;2017年5月27日购买73.52%股权,支付对价4778.80万元,
合并成本6499.85万元,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316.21万元,按其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确认的初始商誉账面值为6816.06万元,并将经营性流动资产及负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为直接归属于资产组的可辨认资产。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3月25日通过股权划转方式取得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梦
网视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系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承接商誉4030.52万元。
2.商誉后续会计计量情况
2019年度商誉后续会计计量情况:委托人聘请专业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深圳市梦网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3-0104号)评估报告,深圳市梦网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16295.69万元。委托人计提
2785.54万元的商誉减值。
2020年度商誉后续会计计量情况:委托人聘请专业机构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了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形成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深中联评报字[2021]第72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合并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6599.62万元。
委托人未计提商誉减值。
2021年度商誉后续会计计量情况:委托人聘请专业机构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了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嘉瑞评报字(2022)第0049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合并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12631.06万元。委托人计提2822.39万元的商誉减值。
四、价值类型《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等因素,同时考虑价值类型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等,确定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指评估对象在现有管理、运营模式和持续经营条件下,包含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
五、评估基准日《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12月31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根据企业商誉减值测试的安排,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论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由委托人确定。
六、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我们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会计准则依据、评估准则依据、价值计算依据等,具体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2019年12月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第714号);
6.《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年第86号);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2014年第76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2011年11月1日);9.《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
10.《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1.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会计准则相关依据
1.《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
2.《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及其应用指南;
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及其应用指南;
4.《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人民出版社,2010年10月);
5.《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证监会会计部,2018年11月);
6.《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
7.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其他相关准则规范。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0.《中评协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评协〔2017〕
46号);
11.《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中评协〔2017〕
47号);
12.《中评协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评协〔2017〕
48号);
13.《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14.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的通知(中评协〔2020〕37号)。
(四)价值计算依据
1.企业提供的资料
(1)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企业申报的包含商誉资产组评估明细表;
(3)企业提供的包含商誉资产组历史年度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
(4)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资料;
(5)企业提供的商誉相关的并购重组有关资料。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1)《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
3.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
(1)同花顺金融数据库;
(2)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市场调查所了解、收集的资料;
(3)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记录资料;
(4)评估专业人员自行搜集的与评估相关资料;
(5)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第八条规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确定依次考虑以下方法计算:(1)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通常可以使用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包含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的确定,资产评估师应考虑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以及评估方法关键参数计算与包含商誉资产组的会计内涵一致性,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计算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第八条规定,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资产评估师应当取得经管理层批准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主营收入为技术开发服务收入、视讯云
视频服务收入,与原股权收购时业务类似基本匹配。其中技术开发收入主要来源于关联方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富信业务给予的技术支持。近年来营业收入下滑严重,截至
2022年度未销售营业收入已寥寥无几。其主要原因为随着关联方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委托的富信/5G富媒体消息项目不断推进,技术开发服务收入中内部业务因开发程度的逐渐完成,所需的开发服务开始减少。随着富信/5G产品步入正轨,相关软件技术开发项目基本全面结束,另外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对整体发展战略进行重大调整,原主营收入技术开发服务及视频云视频服务已基本告停,目前,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的未来经营方向尚不明确,未来收益预测具有较大不确性。综上所述,本次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二)评估方法具体操作思路成本法,是指以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组组成为基础,评估资产组内各项资产的价值,确定资产组价值的评估方法。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主要为营运资金、固定资产根据资产组特点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处置费用共包含四部分,分别为印花税、产权交易费用、中介服务费及资产出售前的整理费用。其中印花税按照评估后资产组公允价值的0.05%计算,产权交易费用参照产权交易市场公示的基础交易费用计算,中介费用按照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计算,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就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含商誉资产组情况、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评估报告提交期限
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
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重要事项进行商讨,予以明确。
(二)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以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事项。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评估工作计划,包括确定评估业务实施主要过程、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四)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1.指导委托人、包含商誉资产组对应相关当事人清查资产、准备涉及评估对象和评
估范围的详细资料;2.现场工作中,根据包含商誉资产组范围内资产负债具体情况,合理利用观察、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书面审查或实地调查等手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并对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
(五)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从委托人、商誉相关资产组相关当事人获取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资料。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采取适合的方式进行核查验证。
(六)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首先,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选取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计算评估对象可收回金额;其次,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评估专业人员在评定、估算后,形成初步评估结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
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3.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的相关当
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并决定是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
4.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完成以上评估程序后,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所依据和使用的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工作的基本前提,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假设内容,以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相关资产组所处企业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时保持一致。
(二)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及其经营环境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宏观环
境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处企业经营的不可抗拒、不可预
见事件;
3.假设委托人、商誉相关资产组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
应提供而未提供、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
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
十、评估结论
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经过实施适当资产评估程序,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形成的评估结论如下: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企业申报的、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础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4045.88万元,采用成本法计算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得出包含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为人民币2791.51万元。即,评估对象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2791.51元。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即使评估基准日至经济行为发生日不到一年,评估报告的结论已经不能反映评估对象经济行为实现日的价值,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或资产使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
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2.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
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3.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的变化,委托人在评估对象实际作价时应给
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师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果,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的有关事项,我们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对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是编制本评估报告的基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指出,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
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三)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
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质押、诉讼赔偿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成本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四)评估结论在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成立,并限于此次评估目的使用。当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依赖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和评估依据出现重大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五)根据《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嘉瑞评报字(2022)第0049
号)评估报告记载前次商誉减值测试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为成本法,采用成本法评估的理由为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主营收入为技术开发服务收入、视讯云视频服务收入,与原股权收购时业务类似基本匹配。其中技术开发收入主要来源于关联方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富信业务给予的技术支持。近年来营业收入下滑严重,截至2022年度未销售营业收入已寥寥无几。主要原因为随着关联方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富信 5G 富媒体消息项目不断推进,技术开发服务收入中内部业务因开发程度的逐渐完成,所需的开发服务开始减少。随着富信/5G产品步入正轨,相关软件技术开发项目基本全面结束,另外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对整体发展战略进行重大调整,原主营收入技术开发服务及视频云视频服务已基本告停,目前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的未来经营方向尚不明确,未来收益预测具有较大不确性,亦本次采用成本法确定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
(六)关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特别说明
本次评估报告引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的审计结论。
(七)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本项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无产权瑕疵。
(八)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本项目评估程序无受限情况。
(九)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本项目不存在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十)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本项目不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十一)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不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我们不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承担责任。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
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
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3年4月10日。
资产评估师:
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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