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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6证券简称:中科创达公告编号:2023-033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一)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0年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1(四)2020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1月23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万份已注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2019年权益分派已调整至33.33元。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01.34万份。
(七)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2020年权益分派已调整至33.11元/份。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合计行权数量101.34万份。
(八)2022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94万份已于2022年3月29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3名调整为65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
226.52万份。
2(九)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2021年权益分派已调整至32.805元/份。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合计行权数量97.08万份。
(十)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4万份已在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65名调整为62名。
(十一)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情况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公示为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经调整为32.805元/份。
鉴于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3月30日实施完毕,以公司2022年
12月31日的总股本457478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3.37元(含税)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P=32.805-0.337=32.468 元/份。
三、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3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是根据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行的调整,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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