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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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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23-4-20 00:00:00 浏览:  5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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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
度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地事前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公允地发表独立意见,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现金流
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的稳定、科学的股东分红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同意此次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建刘海月徐锐敏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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