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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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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股票代码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7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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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星源材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星源材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20]34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23236.86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976763.1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6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
第 440C00005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5673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84.65元,扣除发行费用21376087.5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
1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8623897.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3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
第 440C00039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1年发行可转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45193248.90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510193248.90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5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7033346.10元(包括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1249831.86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1年发行可转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6974662.51元,以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28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97167911.41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717167911.41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28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054984.45元。截至2022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246132.72元。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17689514.89元,置换前期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608110410.92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而退回募集资金69532438.63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
400000000.00元和结构性存款1240000000.00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96267487.18元,其
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156267487.18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400000000.00元和结构性存款124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699746373.5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的存储
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7389963.5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21年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6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2021年1月
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
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常州星源、江苏星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实施的原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全资子公
司常州星源实施的原募投项目“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67099.8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在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南通星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田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
4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南通星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
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2021年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已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90168889-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已销
79170078801200006270-
分行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已销
4000020919200463701-
支行户已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3010122001991910-户已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753674482785-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已销
41031900040039517-
行户已销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44301560045633220000-户已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755915080410308-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已销
10603501040014738-
开发区支行户已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3297910504-户
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开区分行320501642336000023326054984.45
合计6054984.4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246132.72元(其中2022年度996300.86元)。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
40000209192004982043168884.69
支行
5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
4425010000380000265772316125.98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1700788017000084381156714.82
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30101220022201551320878.0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
6620388872485742.59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743276009697322221.7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
41031900040045365479497.28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
75591508041099847183642.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755915080410828304306300.2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
153005689999791296690.50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
10727001040239568265703724.92
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
320501642336000026855950.69
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计699746373.5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7389963.59元(其中2022年度17389963.5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附件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29278.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08110410.92元,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8867.9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22)第 440A014679号《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次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管理产品类型期末余额备注
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定期存款280000000.00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定期存款400000000.00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1240000000.00
合计1920000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7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前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
路以南、常兴路以北、竹林路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
以东、沈海高速以西地块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路以南、常兴路以北、竹林路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林
期)项目以东、沈海高速以西地块路以东,和兴路以北,新兴路以南,德和路以西地块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本次变更部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
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内部协同效应,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原变更项目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69532438.63元,全部退回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用于新变更项目的建设,不足部
分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8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关于《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星源材质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 440A008658 号”《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源材质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源材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倩王伟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10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697.47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7099.8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716.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7.71%项目是否可行已变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是否达性是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承诺投资项目计投入金额到预计否发
目(含诺投资总额额(1)金额(%)(3)=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
(2)效益生重
部分(2)/(1)大变
变更)化承诺投资项目
1、超级涂覆工厂
是30000.002874.54-2874.5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二期)
2、年产20000万平
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是4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法隔膜项目
113、高性能锂离子
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否-67099.8320697.4739739.1359.22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否29097.6829097.68-29103.12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9097.6896197.5120697.4771716.79
合计—99097.6896197.5120697.4771716.79————
超级涂覆工厂(二期)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项目投资计划发生变更,项目整体未达到设定产能。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达到预计效益,是由于项目募集资金发生变更,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是由于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得到更有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公司将可转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公司新增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产能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12经公司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二期)”和“年产20000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67099.8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次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2.80亿元定期存款尚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2.80亿元定期存款尚未到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13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626.75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626.75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是否可行已变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是否达性是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承诺投资项目计投入金额到预计否发
目(含诺投资总额额(1)金额(%)(3)=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
(2)效益生重
部分(2)/(1)大变
变更)化承诺投资项目
1、高性能锂离子
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否289529.39289529.3957293.7557293.7519.79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否58333.0058333.0058333.0058333.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14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47862.39347862.39115626.75115626.75
合计—347862.39347862.39115626.75115626.75————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益,是由于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实施地点增加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林路以东,和兴路以北,新兴路以南,德和路以西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29278.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08110410.92元,预先已支付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8867.9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22)第440A014679号《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次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
1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4.00亿元定期存款和12.40亿元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4.00亿元定期存款和12.40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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