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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80股票简称:光力科技公告编号:2023-020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10号公司310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彤宇先生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154380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321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54380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3.9321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方案为: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半导体研磨机开发、刀片耗材国产化等项目建设、厂区建设与改造等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会议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赵彤宇、李祖庆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4605818股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977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8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1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0、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赵彤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2%。赵彤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胡延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2%。
胡延艳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祖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8%。
李祖庆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健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8%。
张健欣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刘建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9%。
刘建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选举王建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0%。
王建新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袁德铸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0%。
袁德铸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王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
王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樊俊岭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438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7%。
樊俊岭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娟、樊俊岭,以及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王肖东律师、于绍水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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