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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4证券简称:三超新材公告编号:2023-029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30661.4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49734.1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4973.42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120700984.7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2792885.83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0700984.7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结合公司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生产经营实际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保障公司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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