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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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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凡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8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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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概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面临各方面挑战,内外部客观因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持续性的影响和困难。公司董事会不畏艰难,紧抓国家政策方向、认真研判行业形势、坚持公司战略方针、精心谋划经营部署、果断采取措施行动,带领经营团队及全体员工苦练内功、深耕主业,多管齐下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中运筹帷幄求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研究开发新产品、探索新赛道,产品面向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智能化、数字化方向持续创新;推进内部组织和管理变革,降低成本费用、提升整体效能。
二、2022年度主要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735.85万元,同比下降1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7.1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各项经营环节存在交货周期延长、项目进度延后、供应链条受阻等情况,收入规模下降;另一方面,受整体经济及行业形势影响,回款进度放缓,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及账龄结构变化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2-2024年)》、《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农商银行宝坻中心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4)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宝坻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四方同兴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
2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2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芜湖万向新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公司2020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详见《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4、报告期内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
四、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2-2024年)》、《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
(2)2022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芜湖万向新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的议案》。
(4)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报告期内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并指定《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在公司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设有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进行日常沟通,包括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电话、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等,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2023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承上
5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启下的关键之年。站在新起点上,资本市场将进一步提高资本要素配置效率,持续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续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2023年董事会制定的工作重点如下:
(一)紧抓战略发展机遇,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保持战略定力,审时
度势、精准施策、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科学做好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抓牢行业政策机遇,深入推进企业管理,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在聚焦做强主业的同时适时突破新赛道领域,紧抓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持公司在行业的品牌优势和产品竞争力,积极达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增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一方面,董事会成员应高度重视自身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监管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持续提升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效能,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
项等方面的监督指导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持董事会与管理层顺畅沟通。董事会将加强对管理层工作的检查与督导,督促管理层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及时有效落实执行,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严守信息披露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自律监管规则要求,继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形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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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的交流互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奋发图强,迎难而上,积极谋划部署各项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多举措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回馈投资者。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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