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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8证券简称:北大医药公告编号:2023-01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981935.11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9253654.45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25365.45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6557500.67元,2022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178078.90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方正集团重整刚刚完成,叠加国家药品集采等政策的深入,仿制药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更加聚焦医药主业的发展,将在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用药领域加大深耕力度,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形成产品梯队,在每个治疗领域再通过引进或自主研发方式扩充3-5个品种。同时为响应国家集采中标供应需要,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生产销售需求,公司将购置固定资产扩建现有生产线,因此2023年度公司存在大规模资本支出的可能性。经综合考虑,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重点将在一致性评价、自主及合作研发和外部产品引进、集采保障、购置固定资产等方面加大投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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