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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同大股份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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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同大股份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3-4-22 00:00:00 浏览:  4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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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同大股份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同大股份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同大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大股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同大股份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管理理念、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法制教育、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固定
资产管理、关联交易、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供应链风险、技术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同大股份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同大股份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同大股份批准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同大股份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同大股份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同大股份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同大股份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同大股份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错报<2%2%≤错报<5%5%≤错报
主营业务收入错报<0.5%0.5%≤错报<1%1%≤错报
资产总额错报<1%1%≤错报<2%2%≤错报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同大股份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情况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大股份组
织架构设置严重缺失;同大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已经发现并报
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同大股份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同大股份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同大股份运营管理上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误更正。
(2)出现下列情况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期末财务报
告过程存在的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同大股份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以上
同大股份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
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出现下列情况的,认定为同大股份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
大缺陷:同大股份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决策
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同大股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同大股份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同大股份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的缺陷;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其他对同大股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同大股份内部控制总体执行情况
(一)内部环境
1、管理理念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同大股份重要业务
流程的设计与运行。同大股份始终将诚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员工立身之本同大股份一贯重视这方面环境氛围的营造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规范并坚持在管理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同大股份制度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2、治理结构
同大股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同大股份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同大股份董事会对同大股份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保证了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了董事会的运作效率。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对同大股份董事、高管人员依法履职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及时向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有效的维护同大股份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同大股份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同大股份的正常运行。
3、内部组织机构
同大股份对组织架构进行了重新梳理科学地划分各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职责、权限。结合同大股份实际情况同大股份设立了财务部、营销部、采购部、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公司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技术研发部、证券事务部、审计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形成了完善的控制体系,保证同大股份日常经营活动的有效运行,为同大股份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人力资源
人才是同大股份发展的资本同大股份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
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同大股份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同大股份自身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其中,《管理制度手册》明确了以德为先原则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同大股份判断人才的首要标准。人力资源部制定各岗位的职位说明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每年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组织具体培训活动。同大股份还建立了较为科学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工资福利等管理办法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
5、社会责任
同大股份本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同大股份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并有效执行。同时,提醒员工响应国家号召,节约公司和社会资源,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6、企业文化
同大股份致力于建立一支具有职业化水准的、具有良好服务意识和过硬的职
业技能、高度团结与协作的职业化队伍,形成了以人为本、相互促进的企业文化。
同时,通过员工培训、内部网络、内部刊物、体育文化活动宣传等搭建并完善员工关系沟通平台,加强员工关怀,设计更合理的员工福利,实现同大股份、客户、员工利益的共同增长,增强了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对企业的归属感。
7、法制教育
同大股份十分重视法制教育工作。通过日常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增强了同大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治观念。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同大股份全体人员均能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
8、内部审计
同大股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同大股份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保证审计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审计部年初制订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程序通过执行综合审计与专项审计业务对同大股份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同大股份审计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通过持续性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同大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风险评估
同大股份在制订战略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中,有较强的风险评估意识,应用专业的风险评估方法,识别与分析可能影响发展目标的风险因素,通过专业的分析与判断,确定风险的重要程度,并将这些风险因素与业务活动联系起来,制定可削弱或转移风险的控制制度并有效的执行,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同大股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三)控制活动
同大股份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及措施,重要控制活动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关联交易管理
同大股份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与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货币资金管理
同大股份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了资金活动的业务流程,科学设置了组织机构和相关岗位,严格管理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印章等关键事项,明确资金活动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等要求,对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切实保护同大股份的资金安全,提高同大股份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上措施有效防范了货币资金管理风险。
3、存货管理
同大股份对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的入库、保管、出库、验收、审批、计价、盘点等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授权审核程序,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己遵守回避制度。同大股份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存货内控管理关键环节的控制,如:申购与审批、釆购与执行、验收与保管、出库与记录、财务付款与内部审计、
存货退换货的处置等,对其相关岗位已明确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
同大股份对盘点流程及盘亏盘盈的处置做了明确规定,月末按盘点制度进行盘点,年末进行全面盘点。
同大股份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查看存货库存情况及物资有无变质、毁坏及其他情况,按照同大股份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地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4、采购供应管理
同大股份设置采购部专职负责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制定了采购付款管理制度,明确了同大股份采购业务的流程。
同大股份制定了采购部岗位工作职责、财务部岗位工作职责,分别管理釆购业务和付款业务,并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和相互制约的要求。
同大股份主要依据客户订单生成采购需求,经适当授权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安排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采购商品经质检部确保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仓库管理员收货,办理入库手续。
财务部门将相应的订货单、验收单、入库单及采购发票核对无误后入账,每月根据约定的账期及付款方式编制付款计划,经采购负责人核对后报财务部经理审核,经同大股份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同大股份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对釆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验收证明、入库单、订货单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同大股份建立了预付款项或定金的授权批准制度,加强预付款项和定金的管理。同时加强对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并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生产管理
同大股份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客户下达采购订单后,和客户沟通直到明确客户的订单要求。需求明确以后,根据备货和在产、库存情况,在保证需求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制订生产计划,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物料,供应给生产车间以准备生产。
6、质量管理
同大股份建立了质量标准、环境整合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
理体系认证、OEKO-TEX认证、GRS认证,产品通过国际最高SGS、BV全项产品检测。
整合管理体系有力地确保了同大股份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同时大大提高了客户、员工和社会满意度,促进企业经营更加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同大股份质量管理部定期对同大股份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环节进行检查,完成年度的内审及管理评审活动。
7、销售与收款管理
同大股份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制订可行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在行业环境下滑,应收账款回收期延长的情况下,采取严格赊销管理,紧抓回款管理等控制措施,尽量减少风险发生。
8、固定资产管理
同大股份已建立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对资产计划、采购、保管、使用、报废处置等建立了相应的控制程序,采取了授权审批、实物盘点、财产记录、财产保险等控制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
9、财务报告
同大股份根据《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了符合同大股份实际的独立会计核算体系,明确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内容,规范了财务报告编制,确保了同大股份财务报告真实合法。报告期内,同大股份聘请了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大股份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0、信息披露
同大股份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同大股份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等,保证了同大股份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同大股份信息、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保证,有效的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同大股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准确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未发现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同大股份准备采取的措施
同大股份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提升同大股份治理水平,确保同大股份持续、稳定、健康、规范的发展。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同大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同大股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同大股份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同大股份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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