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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9证券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23-02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9:
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
表股份数量472478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5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434445409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7.1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公司股份38033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85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23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47%;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85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23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47%;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64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8%;
2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21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11%;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
本议案审议通过。
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82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7%;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23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47%;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82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7%;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337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03%;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本议案审议通过。
6.00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为:同意373371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03%;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33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03%;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本议案审议通过。
7.00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64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8%;
反对69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21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11%;反对6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36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8.00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85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23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47%;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9.0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621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4%;
反对3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3%;弃权3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316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66%;反对3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9%;弃权3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6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621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4%;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316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66%;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1.00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82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7%;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337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03%;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本议案审议通过。
512.00选举郑宝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54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23%;
反对915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7%;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098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39%;反对915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061%;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
本议案审议通过,郑宝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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