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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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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久遇 发表于 2023-5-5 00:00:00 浏览:  7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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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23-028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2023年4月28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
5日下午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德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林世达先生协商一致,公司与林世达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由于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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