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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201 号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201号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鉴证报告第1页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3年4月25日
鉴证报告第2页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境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来,共募集资金5次,包括:2009年9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4100 万股 A 股股票、2015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 5978.51 万股 A 股股票、2016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 3808.26 万股 A 股股票、2020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750.00万张和2021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1638.00万张。
自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次:
2016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3808.26 万股 A 股股票、202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0.00万张和2021年3月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638.00万张。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4号《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0826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900.00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根据与本公司
签定的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1295.00万元承销费用后,将余款70605.00万元于2016年12月27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专项报告第1页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
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3538510704),在扣除其余发行费用489.76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15.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108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99号《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根据与本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901.00万元(含税)承销费用后,将余款74099.00万元于2020年1月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850.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89.15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60.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0003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41号《关于同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3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800.00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根据与本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
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90.75万元(不含税)后,将余款162409.25万元于2021年4月6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1340100100201720)、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3538510107)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专项报告第2页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1390.75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97.03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212.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万元,已全部用于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万元,已全部用于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1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48800.00万元已全部投入;
用于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
投入7905.72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08160.17万元,其中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68160.17万元(含利息收入2653.68万元)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境外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4号)及相关
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36091775 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 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180458875 股。公司发行的 GDR 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 GDR 共计 17684396 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 88421980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份GDR12.68 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23.81 万美元,扣除承销费及银行手续费后实际到账金额为22046.09万美元,于2022年9月21日汇入本公司在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的 GDR 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账号:36807887478)中。扣除支付境外发行相关费用(律师咨询费服务费等)109.88万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1936.20万美元。
专项报告第 3 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发行 GDR 的募集资金,支付发行等相关费用及扣收的银行手续费合计110.48万美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2113.06万美元(含利息收入
176.86万美元),均存储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于公司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于202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于公司2021年3月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蓄,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海通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68160.17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2653.68万元。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专项报告第4页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账号存款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工商北京昌平支行020004892920014574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32134010010020172040582.6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11090353851010727577.51
合计-68160.17
注: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08160.17万元,其中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68160.17万元(含利息收入2653.68万元)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GDR 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22113.06万美元,其中含利息收入176.86万美元。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万元开户银行账号存款余额备注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3680788747822113.06
合计22113.06
注: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2113.06万美元(含利息收入176.86万美元)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本次发行 GDR 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核心业务进一步发展
和战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境外研发中心及推进全球产品研发计划,建设境外产业化生产基地,设立境外商务拓展中心,建设全球产品销售网络与售后服务体系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专项报告第5页22113.06万美元(含利息收入176.86万美元)具体情况详见附
表 2《境外公开发行 GDR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尚处于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间内,在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足额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56705.72万元,尚未投入专项报告第6页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08160.17万元(含利息收入)将按募投
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计划逐步投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 9 月在瑞士发行 GDR 募集的资金,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2113.06万美元(含利息收入176.86万美元)将进一步按计划逐步用于国际化境外
业务的发展、战略投资和公司运营资金的补充。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专项报告第7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2212.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61.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705.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到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金投向(含部分变更)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效益承诺投资项目
1.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
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否113412.21113412.215361.807905.726.9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否48800.0048800.00488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债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2212.21 162212.21 5361.80 56705.72境外公开发行 GDR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单位:美元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936.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已变更项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
目(含部分变到预计发生重大变化投向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
更)效益承诺投资项目
1.实施全球研发计划否8774.488774.4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否4387.244387.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3.海外建立业务拓展中心否2193.622193.6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4.建立具备客户服务能力的
否2193.622193.6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全球销售和分销网络
5.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否4387.244387.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1936.202193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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