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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清溢光电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清溢光电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百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事前确认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产状况、经营状况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
1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尤宁圻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清溢”)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250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预占同类计金额本年年初至上年实业务比占同类与上年关联披露日与关际发生本次预计例业务比实际发交易关联人联人累计已金额金额(%)例生金额类别发生的交易(注(注(%)差异较金额2)
1)大的原
因预计关联武汉华星方交易量
光电技术12000.0016.02911332.755984.907.9944增加,以有限公司较宽口径预估预计关联合肥维信方交易量向关
诺科技有12000.0016.02912542.003061.254.0891增加,以联人限公司较宽口径销售预估产预计关联
品、方交易量商品彩虹集团
1000.001.33580.000.000.0000增加,以
有限公司较宽口径预估美龙翔微电子科技
10.000.01340.000.010.0000不适用(深圳)有限公司
合计25010.0033.40743874.759046.1612.0835/
2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掩膜版业务收入。
注2:2022年度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上年预计上年实际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关联人类别金额发生金额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关联方实际采购需求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2000.005984.90低于预计关联方实际采购需求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4000.003061.25向关联人低于预计销售产关联方实际采购需求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
品、商品低于预计
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
10.000.01不适用
有限公司
合计17010.009046.16/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3179534法定代表人张锋
注册资本1591853.77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05月20日
住所 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生物城 C5 栋
第 6 代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液晶显示器(LCD)
/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显示面板、模组及相关衍生产品的
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仓储;工程建设;项目开发;
主营业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无(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财务状况提供相关数据)
2、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T2TTM1P
3法定代表人李宏卓
注册资本220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7日住所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号
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
件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主营业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合主要股东
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财务状况供相关数据)
3、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8208F法定代表人司云聪
注册资本251716.7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2年03月30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1号
彩色显示器件、彩色电视机、显示器及其配套产品、电子器件、电
真空器件、电子产品、信息光电子材料、微电子材料、元器件、太
阳能光伏电池及其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系
统集成;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工业控制系统及其信息技术及产品的
主营业务开发与销售;机械加工、修理;气体粗苯及焦油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仓储、物流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无(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财务状况
数据)
4、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64800W法定代表人尤宁圻
注册资本980.37万美元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1日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桃花路 6 号腾飞工业大厦一楼 AB、六楼住所
AB
4主营业务微电子封装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股东香港微电子封装科技有限公司
无(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财务状况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二)关联关系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张百哲担任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事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张百哲担任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彩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张百哲担任彩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尤宁圻担任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三)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长期客户,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掩膜版,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结算正常,未出现坏账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未来财产状况、经营状况没有不利影响。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5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
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清溢光电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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