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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怡亚 01 债券代码:148113.SZ
20 怡亚 04 149260.SZ
20 怡亚 03 149259.SZ
20 怡亚 02 149148.SZ
20 怡亚 01 149133.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
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1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2020年1月20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
2020年2月12日,发行人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
20亿元)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
发行人于2020年4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5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发行人于2020年5月29日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债券代码“149133.SZ”,简称“20怡亚01”);发行人于2020年6月12日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49148.SZ”,简称“20怡亚02”);发行人于2020年11月2日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代码“149259.SZ”,简称“20怡亚03”);发行人于2020年11月2日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品种二)(债券代码“149260.SZ”,简称“20怡亚04”);发行人于2022年10月28日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48113.SZ”,简称“22怡亚01”)。
二、重大事项
(一)累计抵质押情况
2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截至2021年末,公司抵质押资产账面价值为1411329.55万元,净资产为1030845.55万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抵质押资产账面价值为1951335.46万元,
较2021年末增加540005.90万元,当年累计新增抵质押资产余额占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2.38%,超过50%。截至2022年末,公司抵质押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176281.32用于银行质押贷款
应收票据32018.78用于银行质押开具票据
存货86156.47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固定资产87173.63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73035.81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应收账款164137.19用于银行保理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52677.60用于银行质押、保理借款
在建工程94653.64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长期股权投资185201.02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合计1951335.46--
(二)相关决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资产抵质押已经过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资产抵质押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资产抵质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范围,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上述资产抵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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