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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0证券简称:同德化工公告编号:2023-035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开始至股市交易结束。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云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22321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401774248股)的30.44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1883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3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3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5548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5110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3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9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太原)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1.00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21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48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议案8.00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审议《关于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8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3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关于选举张云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11.02关于选举邬庆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11.03关于选举张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11.04关于选举郑俊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11.05关于选举樊尚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关于选举张云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11.02关于选举邬庆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11.03关于选举张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11.04关于选举郑俊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11.05关于选举樊尚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议案12.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关于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12.02关于选举杨瑞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12.03关于选举昝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关于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意股份数:15110118股
12.02关于选举杨瑞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12.03关于选举昝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议案13.0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关于选举白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13.02关于选举许新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18831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关于选举白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13.02关于选举许新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11011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23年5月1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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