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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证券简称:山高环能公告编号:2023-04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山东一卡通1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匡志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
1123810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2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123810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9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
股份448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7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448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73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8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35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80%;反对
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9%;弃权35466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8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35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80%;反对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9%;弃权35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4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4%;弃权5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80%;反对
48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0%;弃权5066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35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6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22%;反对
2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7%;弃权35466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4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4%;弃权5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80%;反对48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0%;弃权5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35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6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22%;反对
2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7%;弃权35466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35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6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22%;反对
2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7%;弃权35466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55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9%;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5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7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3%;反对
2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7%;弃权5066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55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9%;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5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7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3%;反对
2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7%;弃权5066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8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35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80%;反对
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9%;弃权35466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蒲舜勃毕志远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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