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850|回复: 0

世名科技: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世名科技: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ock 发表于 2023-5-18 00:00:00 浏览:  85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522证券简称:世名科技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苏州世名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仕铭先生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165383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1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129520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81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8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4人,代表股份358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58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7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116520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
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116520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
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116520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
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16520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
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4.01选举吕仕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8%。
吕仕铭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选举陈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8%。
陈今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选举王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8%。
王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选举才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8%。
才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选举孙红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8%。
孙红星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16.01选举刘贤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8%。
刘贤钊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6.02选举吴远程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16511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8%。
吴远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天龙常睿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5 16:33 , Processed in 0.175532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