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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7证券简称:吉大通信公告编号:2023-030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9栋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伟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534774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93180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9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4159422
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全部通过网络投票共计6人,代表股份38844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2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03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27%;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03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27%;反对737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03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27%;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四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03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27%;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五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3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03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27%;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六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03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27%;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七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7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7%;
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4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3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八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7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7%;
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4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3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九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03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27%;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5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项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94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43%;
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4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3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7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7%;
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4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3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同意5163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28%;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27%;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7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7%;
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4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3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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