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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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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3-5-17 00:00:00 浏览:  4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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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证券简称:易事特公告编号:2023-03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交易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
9:15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36人,代表股份数
1343828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36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1333377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870%;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曹澧泉先生、王小燕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不参与投票。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0450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煦律师、余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列议
案: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40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1%;反对4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弃权9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50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85%;反对4247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0%;弃权93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5%。
该议案获得通过。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40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1%;反对4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703%;弃权9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50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85%;反对4247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0%;弃权93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5%。
该议案获得通过。
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40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1%;反对4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弃权9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50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85%;反对4247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0%;弃权93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5%。
该议案获得通过。
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40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1%;反对4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弃权9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50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85%;反对4247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0%;弃权93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5%。
该议案获得通过。
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69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0%;反对43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4%;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84100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63%;反对43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62%;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6.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246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4%;反对7607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9%;弃权52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6074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390%;反对76075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5%;弃权5210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5%。
该议案获得通过。
7.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30534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7%;反对7687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2%;弃权52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5274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27%;反对76875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99%;弃权5210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5%。
该议案获得通过。
8.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表决结果:同意603238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41%;反对7687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3%;弃权52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5274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27%;反对76875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99%;弃权5210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5%。
该议案获得通过。
9.逐项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3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子议案9.1、董事长何佳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30835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4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4%;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9%;反对46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6%;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9.2、董事肖大志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5970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4%;反对4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6%;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9%;反对46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
5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6%;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9.3、董事牛鸿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5970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4%;反对4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6%;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9%;反对46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6%;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9.4、董事、董事会秘书赵久红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赵久红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02910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4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9%;反对46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6%;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9.5、独立董事王兵先生2022年度津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03539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0%;反对4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100股,占该等股
6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9%;反对46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6%;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9.6、独立董事关易波先生2022年度津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03539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4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9%;反对46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6%;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9.7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2022年度津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03539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4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9%;反对46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6%;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39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4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9%;反对467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6%;弃权52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7份总数的0.4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47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反对43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弃权7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61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34%;反对4386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7%;弃权732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9%。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69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0%;反对4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弃权6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841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63%;反对4247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0%;弃权64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7%。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9701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6%;反对429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7%;弃权6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15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925%;反对42930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88%;弃权64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7%。
该议案获得通过。
81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玮先生、赵久红先生、张顺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9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70%;反对43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28%;弃权8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53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70%;反对433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28%;弃权85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2%。
该议案获得通过。
1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3560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4%;反对43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弃权6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74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85%;反对4339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28%;弃权64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7%。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煦律师、余苏律师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
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9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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