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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8证券简称:冠昊生物公告编号:2023-03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总数714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37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所持股份55815122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1.049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15609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71%。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5月6日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
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总数714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37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所持股份5581512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1.049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15609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7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人,代表股份998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75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43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9%。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三)审议通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7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6651%;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24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关联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赵军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75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77.6651%;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22.324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7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6651%;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24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7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6651%;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24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中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9.1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2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9.3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4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5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6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7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9.8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9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10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11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12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120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6%;反对22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四、备查文件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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