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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4证券简称:鼎龙股份公告编号:2023-046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当天。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研究院大
楼905办公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双全先生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48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为39453503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1.552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39人,代表股份为115086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2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为279469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33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37名,代表股份为1150658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18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5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1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58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81%;反对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
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09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53%;反对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为:同意386895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36%;反对3978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84%;弃权
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46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616%;反对3978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68%;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873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1424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366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15%。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魏俊、叶曦檐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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