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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上市公司”、“本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请已于2022年12月14日经创业板并购重组委员会2022年第5次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尚未发行。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对本次交易自通过创业板并购重组审核委审核之日(2022年12月14日)之日至本说明及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期间”)的重大事项说
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业绩变动情况
(一)上市公司业绩变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0年-2023年3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项目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营业收入(万元)31999.74257652.90151123.0480382.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723.1846108.0421823.678485.94润(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6686.1739460.3419349.324401.4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3913.3712352.24-963.774460.12净额(万元)
1-1资产总计(万元)460803.48469126.20331870.12186658.19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284806.61285268.69232317.44127395.36
归母所有者权益(万元)226932.45227699.62176784.54109051.85
注:上市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2年度,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正常,财务报表项目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异常变化。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652.90万元,同比增长
70.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108.04万元,同比增长111.28%。
2023年1-3月,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99.74万元,同比下降40.48%;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23.18万元,同比下降180.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86.17,同比下降207.34%。上市公司2023年一季度收入及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基于以下影响因素:
1、行业整体周期性影响
受2022年半导体产业链整体影响,上游客户采购量下降,且由于部分客户在2022年四季度采购量较大,进而影响了向上市公司2023年一季度采购量。导致上市公司2023年一季度收入和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人员薪酬提升
随着上市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员工数量增长较快,导致2023年一季度管理费用增幅较大。上市公司2023年1-3月管理费用
525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15%;研发费用支出为17032.25万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47.04%,。且由于员工薪酬为固定成本,对于净利润影响较大。
3、上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上市公司在2023年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持续通过研发推动公司技术革新和新产品的研发,上市公司2023年1-3月研发费用170322478.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04%,进而导致对收入利润产生影响。
4、短期借款增加汇率波动导致的财务费用增长
随着上市公司生产规模和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上市公司对资金需求量持续
1-2增加,2023年一季度短期借款规模增长较快,较2022年底的8830.28万元增长
20052.18 万元,导致利息支出增幅较大。此外上市公司境外子公司 Semiconductor
Technologies & Instruments Pte Ltd.收入和采购基本以美元为主的外币结算,2023年一季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对公司一季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二)标的公司业绩变动情况截至本说明及承诺出具日,上市公司收购长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长奕科技”)的工商变更和资产交割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长奕科技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为 EXIS,其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分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核心产品为转塔式分选机。2022 年,EXIS 营业收入为 17439.21万令吉,净利润4970.41万令吉,完成2022年评估预测净利润3526.58万令吉的 140.94%;2023 年 1-3 月,EXIS 营业收入 2951.50 万令吉,净利润 837.99 万令吉,完成2023年评估预测净利润2136.49万令吉的39.22%。
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稳定,2022年及2023年1-3月业绩实际完成情况好于评估预测业绩,不存在大幅下滑或者不利变化。
二、经营业绩变动是否可以合理预计,是否已经充分提示风险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于2022年12月14日经创业板并购重组委员会2022年第
5次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变动已经在上市公司的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且进行了充分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在2022年12月29日公告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一)行业波动风险”部分进行了披露:
“(一)行业波动风险标的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与半导体行业发展密切相关。全球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呈周期性发展、市场呈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在行业景气度提升过程中,产业往往加大资本性支出,快速提升对相关设备的需求;在行业景气度下降过程中,半导体产业削减资本支出,进而对半导体设备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随着近年来全球半导体产业逐渐步入成熟发展阶段,但行业内公司仍然存在
1-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进而经营业绩发生变化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三、业绩大幅下滑是否对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本次募投项目、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上市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情况和持续经营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2年度,上市公司业绩较2021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升,2023年一季度业
绩波动具有季节性、偶发性以及特定性特点。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加大新产品的投放力度,目前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业绩情况将得到改善。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短期的业绩波动不会改变公司经营的基本面和发展战略,上市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发生不利变化。
(二)上市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下滑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7670.0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占募集配套资序号项目名称(万元)金额(万元)金总额比例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
114171.0712335.0044.58%
化项目
2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1500.001500.005.42%
3补充流动资金13835.0013835.0050.00%
合计29506.0727670.00100.00%
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施条件并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向的募投项目主要围绕标的公司,进行转塔式分选机的开发及产业化,标的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好于评估预测,经营情况稳定。上市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下滑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影响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等法
1-4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四、会后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要求,至本说明及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93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标的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报的申请
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上市公司本次业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
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10、公司未做过任何形式的盈利预测。
1-511、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的潜在纠纷。
12、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19、承诺在批文有效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财务数据有效期内发行。
20、公司不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情形;2023年5月19日,长川科技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截止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尚未完成本次利润分配。
21、除发行价格或发行底价、发行时间安排、关于发行方案历次反馈意见(如有)外,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保持一致。
22、自本说明及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上市日期间,若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自通过创业板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之日(2022年12月
14日)至本说明及承诺函签署日期间,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
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其他会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条件的事项。
1-6(以下无正文)1-7(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赵轶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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