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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3-2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所代表股份71268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906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4名,所代表股份9886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1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722574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700681355股的42.487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鉴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鉴证。本次会议的召集、
1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71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2%;
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2%;弃权2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0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319%;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25%;弃权
2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57%。
2、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71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2%;
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2%;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0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319%;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482%;弃权
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99%。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71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2%;
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2%;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0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319%;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482%;弃权
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199%。
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71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2%;
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2%;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0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319%;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482%;弃权
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99%。
5、审议《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918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8%;
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30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518%;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4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71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2%;
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2%;弃权2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0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319%;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25%;弃权
2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57%。
7、审议《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71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2%;
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2%;弃权2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审议通过。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0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319%;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25%;弃权
2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57%。
8、审议《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82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47%;
反对43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84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909%;反对430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0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预计2023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918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8%;
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30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518%;反对165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4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2875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77%;
反对9698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65%;反对9698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673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69%;
反对19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853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706%;反对190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29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918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8%;
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2%;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30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518%;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25%;弃权
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7%。
13、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718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2%;
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2%;弃权2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0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319%;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25%;弃权
2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57%。
14、审议《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918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8%;
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2%;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30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518%;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25%;弃权
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7%。
15、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749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75%;
5反对162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8%;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622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485%;反对162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16%;弃权
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曾卓律师、石宇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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