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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证券简称:大华股份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利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17504553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62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213337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4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
129121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1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2895289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0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60407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
129121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5008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
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315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16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6%;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弃权315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8%。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5008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
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315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16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6%;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弃权315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8%。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5008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
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315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16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6%;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弃权315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8%。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5008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
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315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16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6%;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弃权315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8%。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0407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反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4809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539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0%;
反对9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435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9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930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0%;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320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00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8%;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7%;弃权320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044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
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515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619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1%;
反对1835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9%;弃权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6929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59%;反对183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1%;弃权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8923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99%;
反对21531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97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632%;反对21531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1943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0342%;
反对32367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6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71616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07%;反对32367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7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030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
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396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044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
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515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044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
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515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尹梦琦、斯一凡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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