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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33股票简称:丽江股份公告编号:202302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6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丽江和府洲际度
假酒店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和献中先生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50817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64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8904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1912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0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35419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35419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44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邓玉杰、杨金晶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79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2.00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79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3.00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79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4.00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79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5.00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79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1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2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6.00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79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7.00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80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1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51%;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8.00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79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邓玉杰、杨金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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