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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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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占云 发表于 2023-5-23 00:00:00 浏览:  5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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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2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公司股份总数2523777297股。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549334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35435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1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898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3898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898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0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2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81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434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3%;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99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81%;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434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3%;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99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81%;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2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81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2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81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静、石志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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