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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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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罗女士 发表于 2023-6-17 00:00:00 浏览:  72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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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4证券简称:大连重工公告编号:2023-05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8752791股,占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的62.5853%。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1200880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777%。
第1页共8页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7871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
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
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
第2页共8页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
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3页共8页表决结果:同意12086860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45%;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805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27%;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孟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43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67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03%。
(2)选举田长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53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77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16%。
(3)选举陆朝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950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8749票,占
第4页共8页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39%。
7.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张树贤先生、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和丛丽芳女士。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树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39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63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98%。
(2)选举唐睿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3038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962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51%。
(3)选举王国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4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6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03%。
(4)选举马金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6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8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8%。
(5)选举丛丽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300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第5页共8页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92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06%。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为:王琳女士、王世及先生和王琳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陈狄奇先生和万园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302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94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32%。
(2)选举王世及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39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63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98%。
(3)选举王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8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80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54%。
9.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86863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4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
第6页共8页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805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6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
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23691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719%;反对638363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5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074%;反对6383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9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第7页共8页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穆晓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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