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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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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零零八 发表于 2023-6-28 00:00:00 浏览:  5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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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
14950521冀东01
14963621冀东0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发行人”或“公司”)存续
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2......................................................4......................................................7......................................................9......................................14..................................................16..................................17..........................................18.....................................................19.....................................................20...............22.....................................................23
3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冀东0121冀东02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证监许可[2020]2804号,20亿债券期限3+23+2发行规模10亿10亿
债券利率3.67%3.57%起息日2021年6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6月11日至2026年间每年的10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付息日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6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10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利息)。
2026年6月11日(如遇非交易2026年10月13日(如遇非交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本金兑付日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日为2024年6月11日(如兑付日为2024年10月13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第1个交易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还本付息方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起支付。
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含权条款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
4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券配售。
担保方式无担保无担保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无无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
募集资金用途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流动资金。工具。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1、21冀东012021年6月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3842号),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21冀东022021年9月1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8257号),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出具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2]2873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冀东01”、“21冀东02”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出具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3237号),发行人主体信用
5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 冀东 01”、“21 冀东 02”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6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对“21冀东01”和“21冀东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2年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经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发行人情况发行人董监高是否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监高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是董监高是否一致
发行人董监高是否存在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否
确性、完整性或者持有异议发行人是否未准确披露董监高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否发行人是否不配合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否发行人在本年度内未发生需要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的事项。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21冀东01”和“21冀东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
7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风险排查情况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
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本年度内,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营情况、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通过现场
访谈的形式进行了必要的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稳定,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21冀东0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21冀东0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8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ANGSHANJIDONGCEMENTCO.LTD.法定代表人:孔庆辉
注册资本:265821.38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65821.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5月08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邮政编码:064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任前进(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杨北方(财务总监)
公司电话:010-59512082
公司传真:010-58256630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
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
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经营范围: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各类硅酸盐水泥和与水
泥相关的建材产品,同时涵盖砂石骨料、环保、矿粉、外加剂等产业(业务)。
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
9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截至2022年末,公司年熟料产能1.10亿吨,水泥产
能1.76亿吨,主要市场覆盖河北、北京、天津、陕西、山西、内蒙古、吉林、重庆、河南等13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在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水泥产能位列国内水泥制造企业第三名。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变动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产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例
(%)(%)
(%)
水泥267.3877.40290.9380.06-8.10
熟料27.938.0828.487.84-1.94
危废固废处置12.053.4914.313.94-15.82
骨料11.573.359.792.6918.17
其他26.527.6819.865.4733.49
合计345.44100.00363.38100.00-4.94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收入分别为363.38亿元、345.44亿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销售水泥及熟料、危废固废处置等构成。2022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较2021年度增加33.49%,主要系2022年矿渣粉、外加剂、煤炭销售等业务的业务量增加所致。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1年度下降4.94%,主要系2022年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继续探底等多重因素冲击,水泥需求低迷且贯穿全年,公司销售水泥收入下降导致。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0单位:亿元
2022年12月2021年12变动比例项目31日月31日(%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货币资金64.0374.96-14.58
固定资产324.58323.520.33
无形资产63.2959.067.16
总资产620.19603.302.80
短期借款32.6129.968.85
应付账款42.1941.491.69
主要系发行人优化债务结构,增加长长期借款70.2246.3251.60期借款所致。
应付债券70.1162.2912.55
总负债294.16265.5210.7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022年度,由于受原材料成本上涨影响,营业利润有所下降。
单位:亿元
20222021变动比例
项目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345.44363.38-4.94
营业成本274.68265.663.40
管理费用40.5039.881.55受水泥行业景气度不佳及煤炭等主要
营业利润17.3349.85-65.24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影响,公司营业利润有所下滑。
利润总额18.2253.10-65.692022年度营业利润下降所致。
1120222021变动比例
项目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年度年度(%)
净利润14.0741.82-66.362022年度营业利润下降所致。
归属母公司股
13.5828.10-51.672022年度营业利润下降所致。
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的,说明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
300.95315.90-4.73
入小计经营活动现金流
278.26253.789.65
出小计主要是原燃材料价格
经营活动产生的大幅上涨,购买原燃
22.6962.11-63.47
现金流净额材料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
6.747.37-8.55
入小计投资活动现金流
31.2026.1319.40
出小计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认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投资活动产生的股份和支付山西华润
-24.45-18.76-30.33现金流净额福龙水泥有限公司
(已更名为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72%股权收购款。
筹资活动现金流
141.41127.2311.15
入小计筹资活动现金流
151.16156.73-3.55
出小计
12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的,说明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发筹资活动产生的行20亿中期票据导致
-9.76-29.5066.92现金流净额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四、发行人授信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216.00亿元,已使用额度110.71亿元,尚未提款的授信余额为105.2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均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13一、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1、21冀东01
浙商证券、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道支行签署了本期债
券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设立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2、21冀东02
浙商证券、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道支行签署了本期债
券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设立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1、21冀东01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不超过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2、21冀东02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1、21冀东01
2022年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2、21冀东02
2022年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14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信息披
露情况
1、21冀东0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不超过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与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一致。
2、21冀东0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与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一致。
三、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15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1、21冀东01
本期债券未设置外部增信机制。
2、21冀东02
本期债券未设置外部增信机制。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1、21冀东01
本期债券未设置内部增信机制。
2、21冀东02
本期债券未设置内部增信机制。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21冀东01
本年度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2、21冀东02
本年度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21冀东01
本期债券未设置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仍然有效。
2、21冀东02
本期债券未设置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仍然有效。
16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21冀东01”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2021年6月11日正式起息,发行人已于2022年6月13日支付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的利息。相关付息具体事宜均已按照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场所要求在付息前予以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未到本金偿付日。
2、“21冀东02”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2021年10月13日正式起息,发行人已于2022年10月13日支付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2日期间的利息。相关付息具体事宜均已按照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场所要求在付息前予以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未到本金偿付日。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21冀东01、21冀东02的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专项账户;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
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
17一、“21冀东01”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经查,发行人在2022年度内对已按上述承诺执行。
二、“21冀东02”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经查,发行人在2022年度内对已按上述承诺执行。
18一、“21冀东0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21冀东0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9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22年度受水泥行业景气度不佳及煤炭等主要原燃材料成本上涨的影响,公司利润指标有所下滑,但公司整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2022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
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债务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209.97亿元,其中银行借款余额120.31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57.30%;公司债余额51.96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24.75%;企业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余额20.00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9.53%;其他有息负债余额17.70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8.43%。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资产合计16.3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20单位:亿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愿意
货币资金5.71土地复垦基金、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等
应收票据1.93未到期贴现应收票据以及票据质押
固定资产8.68用于售后租回的固定资产
合计16.32-
(五)报告期内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债券市场融资情况如下:
当前余额票面利率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期亿当期
102281948.IB 22冀东水泥MTN002 2022-08-26 10.00 2.84 2025-08-26
102281169.IB 22冀东水泥MTN001 2022-05-31 10.00 2.93 2025-05-31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综上,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债务规模合理,外部融资渠道畅通,发行人的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21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5200万元,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0.16%,占比较小,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意愿无重大不利影响。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的日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保持对发行人的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定期开展现场和非现场的检查,并对相关事项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22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2022年度,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2022年度,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2022年度,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负责人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负责人变动基本情况及相关决策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原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建防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建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任前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同时,任前进担任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
2、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任前进先生,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籍贯河南永城,中共党员。
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
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工业会计)专业,2002年12月取得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作经历:1992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前进先生历任金川集团公司主管会计、审计科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2009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唐山冀东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唐山冀东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8月起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任前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
23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三环路 36号环球贸易中心 A座 22层
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三、其他事项无。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贾东霞
联系电话:010-6554632024(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盖章页)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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