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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0首迁01债券代码:149236.SZ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SHDUEANGCD..LTn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UATAIUNITEDSECURITIESco.LTD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
401)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首钢股
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
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
制。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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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3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3
三、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4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5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6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6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7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7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8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8
十一、发行人执行行业调控政策的情况8
十二、跟踪评级情况8
十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8
十四、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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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2022年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0首迁0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受托管理公司债券概况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
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
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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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围绕打牢高质量发展基础工作主线,积极应对国家重大活动
环保加严、物流受限等诸多困难,通过“环保提升、结构优化、降本增效、资金
管控、对标提升”等方面工作的开展,积极化解市场不利影响,但受市场整体环境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仍出现较大幅度降低。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营业收入1,181.42亿元,同比降低
11,16%;利润总额17,93亿元,同比降低81.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1,25亿元,同比降低84,18%;每股收益0,15元,同比降低86,92%;总资产1,431.73亿元,归属于上市股东所有者权益479.48亿元。
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迁钢公司:铁812.2万吨,同比增长1.5%;钢
845,7万吨,同比降低0,4%;材810,9万吨(含冷轧原料),同比降低1.3%。京唐
公司:铁1,409.6万吨,同比增长1.3%;钢1,477.0万吨,同比降低3.0%;材1,430.7
万吨,同比降低0.2%。冷轧公司:冷轧板材183.9万吨,同比降低9.3%。钢铁产品销售收入1,012.0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率为85.66%。
(二)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1,431.73亿元,负债总额为931.01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500.72亿元。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181.42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5亿元,较上年减少83.96%。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
流净额为100.44亿元,较上年减少33.24%,降幅较大,主要系本期钢材价格下
滑,上游原燃料高位运行,导致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降低幅度大于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所致。2022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89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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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发行了规模为25.00亿元的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
行利率3.98%,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截至2022年末,上述公司债券共计2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并进行专项管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符合规范。
1、“20首迁01”
为保证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
已指定专项账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新开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首钢支行
银行账号:130501628037000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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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47和0.45,速动比率分别为
0,32和0.30,两项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公司负债较高所致,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82.54%。
负债率较高,但2022年末比2021年有所下降,偿债压力有所缓解。
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8.29 倍和 6.0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综合来看,公司的 EBITDA 对利息支出表现出超 2倍的保障能力,反映出公司可以通过经营性活动对利息进行偿还。
因此,发行人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0首迁01”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20首迁01”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
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
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在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本期债券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
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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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4、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
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5、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证券法》、《管理办
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及有关交易场所的有关
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
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
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在境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0首迁01”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偿债保障措施
“20首迁01”偿债保障措施详见“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之(二)中的描述。
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与“20首迁0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生变更,且均得到有效执行。
发行人偿债保证措施有效保证了发行人按时偿付本息。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20首迁01”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计息,2021年至2025
年每年的9月17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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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17日。前述日
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2022年度,“20首迁01”付息正常。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首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续情
况重大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报告全文于2022年1月5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发行人执行行业调控政策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政策新增产能或其他违反产业政策的情形。
十二、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6月23日出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债项级别为AAA。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23年6月14日出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债项级别为AAA。
十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十四、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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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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