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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9011.SZ 债券简称:19 河钢 0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体育南大街385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2023年6月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目录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3
一、债券名称................................................3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3
三、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3
四、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3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5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5
二、担保物资信情况.............................................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
第三章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7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8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情况.......................................8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9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情况....................................11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11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1
三、专项账户开立及运作情况........................................11
第五章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2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3
第七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14
第八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5
一、本息偿付安排.............................................15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15
第九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6
第十章其他事项..............................................17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17
二、发行人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17
三、相关当事人..............................................18
四、其他重大事项.............................................18
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
一、债券名称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代码
19 河钢 02 149011.SZ
三、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9年8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52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5亿元的公司债券。
四、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2、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3、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5年。
5、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债券形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7、票面利率:4.11%。
8、起息日:2019年12月12日。
9、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12月12日。
10、兑付日:2024年12月12日。
11、计息期间:单利按年计息。
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12、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资金用途为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含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可续期企业债等)。
16、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国开证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公司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19河钢 02”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担保物资信情况无担保。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发行了规模为15.00亿元的河钢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利率4.11%,期限为5年,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含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可续期企业债等)。
截至2022年末,上述公司债券1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余额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金融机构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2022年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四、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4次,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告网站
因合同纠纷,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向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提起了
受托管理人通过查询公开信就此事项,受诉讼,2021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发行人重大息、月度重大事项排查等方托管理人已及
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裁定,驳诉讼事项进 式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 时披露了临时 http://www.szse.cn/
回了原告亚联公司的起诉,后亚联展情况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受托管理事务公司不服原裁定提起了上诉。截至核查,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报告公告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上述案件尚待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
5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告网站
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尚未有生效判决。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受托管理人通过查询公开信就此事项,受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息、月度重大事项排查等方托管理人已及发行人减少2019年05月06日至06月26日期间
式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 时披露了临时 http://www.szse.cn/注册资本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受托管理事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281486760核查,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报告股股份全部注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8148676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人减少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2月受托管理人通过查询公开信就此事项,受注册资本06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息、月度重大事项排查等方托管理人已及(回购股份 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 式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 时披露了临时 http://www.szse.cn/注销事宜办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发行人股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受托管理事务理完成)份总数、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核查,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报告发行人总股本由10618607852股减少至10337121092股。
公司完成了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229受托管理人通过查询公开信就此事项,受日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换发息、月度重大事项排查等方托管理人已及减资完成工
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式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 时披露了临时 http://www.szse.cn/商登记变更
10618607852元变更为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受托管理事务
10337121092元,其他登记信息不核查,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报告变。
6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三章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曾用名:唐钢股份;G 唐钢;河北钢铁;河钢股份
英文名称:HBIS Company Limited
公司简介:公司是国内最大钢铁上市公司之一,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装备,具备进口钢材国产化、高端产品升级换代的强大基础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公司钢铁产品分为板材、棒材、线材、型材四大类,产品覆盖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轻工、家电等重要应用领域。冷轧薄板、高强螺纹钢筋、管线钢等品牌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获得了世界汽车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核电用钢及高强抗震建材打入国内外高端市场。产品中标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红沿河及石岛湾核电站、港珠澳大桥、“华龙一号”核电、亚投行总部、雄安新区市民行政
中心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公司始终坚持“为人类文明制造绿色钢铁”的环保理念,被誉为“世界最清洁钢厂”,被国家工信部树为钢厂与城市协调发展的典范。“逆流活性炭烧结烟气净化装置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和“宽厚板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两项科技成果经中国金属学会专业认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耐火材料、炉料、铁精粉、钒渣、钛渣、
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
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润滑油销售;冶金技术
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房屋、设备租赁;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钢铁冶炼;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五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钒渣、钛渣的生产销售;危险货物运输
(1);普通货运;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冶金机械设备及
配件、电器设备、化工设备、工业炉窑设备安装、维修;自动化及仪表工程设计安
7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装;水暖安装;金属构件制造、安装、销售;设备防腐保温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服务;产品检斤计量服务;皮带胶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要相关部门专项审批的项目)、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以下范围仅限分支机构凭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氮、氧、氩、氖、氦、氪、氙、氢、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氮氩氦氙氪氖氟氧多组分混合气、一氧化碳氢氮氩氦氙氪氖二氧化碳多
组分混合气、氖氦氪氙同位素气体、粗苯、焦油、硫磺的批发(以上品种无储存)。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产铁2932万吨、钢2808万吨、钢材2685万吨;生产钒渣15万吨。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35亿元,利润总额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发行人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14962621.3814347012.57
其中:营业收入14962621.3814347012.57
营业总成本14692952.0714276208.75
其中:营业成本13320369.5813013379.00
税金及附加81212.8371030.83
销售费用8879.306943.22
管理费用327247.94318442.67
研发费用370074.08306294.58
财务费用585168.35560118.45
投资净收益52941.6268691.93
资产减值损失0.00-3.06
信用减值损失-21839.22-54739.73
资产处置收益778.25268.41
营业利润326901.7091678.62
营业外收入42822.7970172.61
营业外支出2925.551205.68
利润总额366798.94160645.55
净利润299917.10157984.63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2532.31亿元,负债总额为1867.7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64.57亿元。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434.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8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有者的净利润13.95亿元,较上年减少4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减少主要是需求萎缩、成本抬升导致的净利润大幅下滑。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92.35亿元,较上年减少37.19%,主要原因是钢材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使收入减少,进
而减少了现金流入。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9.34亿元,较上年减少321.00%,主要系支付子公司乐钢、邯钢能嘉和邯钢华丰工程建设款,进而增加了现金流出。
2022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5亿元,而去年同期为-97.91亿元,同比增加84.02%,系发行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度/末2022年度/末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流动资产合计729.53717.36-1.67%
非流动资产合计1704.661814.956.47%
资产总计2434.192532.314.03%
流动负债合计1469.081506.402.54%
非流动负债合计356.20361.341.44%
负债合计1825.281867.742.33%
所有者权益合计608.92664.579.14%
营业收入1496.261434.70-4.11%
需求萎缩、成本
营业利润32.699.17-71.95%抬升导致的收
入、利润下滑
需求萎缩、成本
利润总额36.6816.06-56.22%抬升导致的收
入、利润下滑
需求萎缩、成本归属于母公司所
26.8813.95-48.10%抬升导致的收
有者的净利润
入、利润下滑主要原因是钢材经营活动产生的
147.0292.35-37.19%市场价格降低,
现金流量净额使得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支付
子公司乐钢、邯投资活动产生的
54.00-119.34-321.00%钢能嘉和邯钢华
现金流量净额丰工程建设款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筹资活动产生的
-97.91-15.6584.02%年偿还永续债本现金流量净额息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50和0.48,速动比率分别为0.36和
9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0.33,两项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公司负债结构所致,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
负债总额的80.65%。
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8%、73.76%。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2022年末比2021年略微有所下降。
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84 和 2.77。EBITDA 利
息保障倍数略有下降。综合来看,公司的 EBITDA 对利息费用支出表现出超 2 倍的保障能力,反映出公司可以通过经营性活动对利息进行偿还。
因此,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10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本期债券资金用途为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含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可续期企业债等)。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披露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债券1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余额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金融机构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2022年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经核查,暂未发现发行人募集资金披露存在问题。
三、专项账户开立及运作情况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并进行专项管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符合规范。
为保证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指定专项账户,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新开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银行账号:131015600207650000
1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五章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本期债券无担保。
发行人成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偿债基金专户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同时,发行人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发行人聘请债权代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账户及资金监管人,设置专项偿债账户。目前,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执行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第四章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不存在重大差异。
1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22 河钢 Y1 的受托管理人,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会议召集人发布了《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2以非现场线上会议的形式,按照简化程序召开,会议异议期内,22 河钢 Y1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收到债券持有人的书面异议。
1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七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无。
1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八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19河钢02”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自2019年12月12日开始计息,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1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19河钢02”在2022年度付息正常。
15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九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19河钢 02”的信用等级为 AAA。
16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第十章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无
二、或有事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于2020年9月27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相关案号为:(2020)冀01民初457号、(2020)冀01民初458号),因合同纠纷,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了诉讼。
诉讼号为案号(2020)冀01民初457号:本公司作为第一被告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美锦”),分别作为第二、第三被告人,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美锦”)、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盛公司”)为第三人,与子公司唐山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的第二股东亚联公司发生解除合同纠纷,亚联公司要求:*解除亚联公司、河钢股份、唐钢集团、山西美锦四方签订的《关于变更德盛公司焦化项目备案证实施主体有关事项的备忘录》;*要求唐钢美锦赔偿损失45000万
元或者150万吨焦炭指标,各被告人负有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全部有各被告承担,*增加诉讼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判决河钢股份、唐钢集团和山西美锦赔偿德盛公司固
定资产折旧费损失237476402.82元,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6日,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亚联公司的起诉,后经河北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冀民终892号,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
院(2020)冀01民初457号裁定,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号为案号(2020)冀01民初458号:亚联公司作为原告,河钢股份作为被告,起诉原因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赔偿金
74086795.00元;*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1年8月26日,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亚联公司的起诉,后经河北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冀民终893号,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
院(2020)冀01民初458号裁定,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2年3月,石家庄中院对两案再次立案。
17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2023年3月,石家庄中院开庭审理了两案,目前尚未判决。
三、相关当事人无
四、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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