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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1康佳01债券代码:114894
债券简称:21康佳02债券代码: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3债券代码:133040
债券简称:22康佳01债券代码:149987
债券简称:22康佳03债券代码: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5债券代码:13333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公司债券核准及发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0月21日印发的“深证函〔2020〕890号”
无异议函,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或“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2021年1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10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1康佳01”;2021年5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5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21康佳02”,2021年7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8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为“21康佳0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77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2022年7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12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为“22康佳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8月15日印发的“深证函〔2022〕539号”
无异议函,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或“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2022年9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6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为“22康佳03”;2022年10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6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22康佳05”。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累计诉讼、仲裁情况1、累计诉讼、仲裁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6月21日,发行人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95776.41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2.54%。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93904.41万元;作为被
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872.00万元。发行人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发行人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序诉讼请求判标的金额受理时受理机进展
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号令(万元)间构情况
朱新明、冷素敏、共青城金砖融投资管请求判令被深圳国
1康佳集团股份合同2023年6审理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新瑞告支付业绩93904.41际仲裁
有限公司纠纷月中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补偿款院
合计93904.41其他诉讼情况其他单笔在2000万以下的诉讼(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1872.00有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合计
2、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发行人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8)、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9)、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7)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
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3、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6月21日,发行人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21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22314.11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73%。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6194.59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82%。
三、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金额,发行人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部分对外担保系因发行人为满足参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其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兴业证券作为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21-38565454(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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