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 601857
  • 中国石油
  • 当前价格8.30↑
  • 今开8.33↑
  • 昨收8.29
  • 最高8.38↑
  • 最低8.28↓
  • 买一8.29
  • 卖一8.30↑
  • 成交量77.08万手
  • 成交金额640.32百万元<
查看: 706|回复: 0

金宏气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复制链接]

金宏气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赤羽 发表于 2023-7-13 00:00:00 浏览:  7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股票简称:金宏气体股票代码:688106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Jinhong Gas Co.Ltd.)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三年七月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价
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若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的说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
1-1-2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情况及相关承诺
(一)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向华、金建萍和朱根林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并出具承诺:
“1、如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
次减持金宏气体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如届时本人决定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将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金宏气体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金宏气体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金宏气体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金宏气体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并出
1-1-3具承诺:
“1、如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
减持金宏气体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如届时本人决定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将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金宏气体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或本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金宏气体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金宏气体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该区域气体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产品品种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制气成本、配送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
1-1-4酸素控股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高。
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产品种类、完善配送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安全生产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管理。
如果公司在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等环节管控不严,或安全生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稳定生产,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风险
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
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近年来,上述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快速迭代,这对气体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在该领域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气体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6669.13万元,为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该等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则上述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1-1-5生不利影响。
(五)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16994.04万元,系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所确认的客户关系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客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预计的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并影响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
在摊销期满前,若该等被并购企业主要客户订单发生大幅下滑或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所确认的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1-1-6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公司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经营业绩作出保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
1-1-7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和实际控制人金建萍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1-1-8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1-9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
股的风险..................................................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2
三、关于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的说明......................................2
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
认购情况及相关承诺.............................................3
五、特别风险提示..............................................4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6
目录...................................................10
第一节本次发行概况............................................12
一、发行人概况..............................................12
二、本次发行背景和目的..........................................13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3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16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2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27
七、认购人承诺..............................................27
第二节发行人股东情况...........................................29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29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29
第三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32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32
二、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32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41
四、最近三年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45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47
1-1-10六、财务状况分析.......................................51
七、盈利能力分析.............................................81
八、现金流量分析.............................................94
九、资本性支出..............................................97
十、技术创新分析.............................................97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99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02
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10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10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10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
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128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12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31
第五节备查文件.............................................132
1-1-11第一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中文名称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nhong Gas Co.Ltd.法定代表人金向华
股本总额48565.30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8日,2009年10月28日整体变更为股成立日期份公司上市日期2020年6月16日股票简称金宏气体股票代码688106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inhonggroup.com
电子邮箱 dongmi@jinhonggroup.com
研发、生产加工各种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消防气体(灭火剂)、特种气体和混合气体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级干冰和食品添加剂(涉及行政许可、审查、认证生产经营的,凭相关有效的批准证书所列的项目和方式生产经营)。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消防气体(灭火剂),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气体及其产品的相关设备
及零部件、包装物、气瓶、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焊割设备
及材料、消防器材、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
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一般化工产品和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经营范围务和技术转让,气体检测,气瓶检验。从事气体相关的工程和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运管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异地客户现场制气业务和管道供应气体业务)。从事气体相关的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设备租赁,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和在职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12二、本次发行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本次发行是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增长、行业迎来
重要发展契机的背景下,公司为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在气体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所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具体内容详见“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背景”。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实施“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的产品种类、保障大宗气体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扩大二氧化碳和高纯氢气等产品的产能规模以及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发展战略目标;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含101600.00万元),发行数量1016000手(101600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1-1-13(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600.00万元(含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60000.0047000.00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
221000.0014600.00
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3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12000.0010500.00
4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8093.6665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23000.00
合计124093.66101600.00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
7 月 1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1-1-14(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七)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16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1016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048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1184.03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1000.00
律师费用39.62
会计师费用47.17
资信评级费用42.45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54.79
合计1184.03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九)证券发行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可转债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
2023 年 7 月 13 日 T-2 日路演公告》
1、网上路演
2023 年 7 月 14 日 T-1 日
2、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1、发行首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 T 日 2、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3、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1-1-15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4、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确定网上申购中签率
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3 年 7 月 18 日 T+1 日
2、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
2023 年 7 月 19 日 T+2 日
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2023 年 7 月 20 日 T+3 日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3 年 7 月 21 日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1-1-16(五)评级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1-17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关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参见募集说明书之“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
1-1-18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
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1-1-19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1-1-20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1-1-2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本节“(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
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
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本节“(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1-1-22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三)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
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事件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
偿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1-1-23(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
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
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
与职责以致对发行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
二十(2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发行人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违约责任
如果《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
的总和:
1-1-24*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所有迟付的利息;
*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2)本协议项下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名称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向华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董事会秘书陈莹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力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1-1-25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保荐代表人高玉林、崔柯项目协办人凌砾
其他经办人王茂华、朱广超、卢易、潘哲盛、沈筠昊
(三)发行人律师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唐海燕住所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7楼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经办律师施熠文、吕美娜
(四)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磊、俞国徽、王占先、齐蓉、丁康康
(五)资信评级机构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闫衍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
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签字评级人员李雪玮、袁悦颖、郝晓敏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1-1-26传真021-68804868
(七)登记结算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20198823605250013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2432589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50%;东吴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543747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11%;东吴证券担任管理人的“东吴证券-孔连官-东吴证券新航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东吴证券-孔华珍-东吴证券新航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分别持有发行人股票3980000股和
397049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82%和0.82%。
此外,东吴证券于2022年10月起为发行人提供股票做市服务。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
1-1-27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4、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1-1-28第二节发行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485653000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件股份数
(股)(%)
(股)
1金向华境内自然人12432587325.60123571200
2朱根林境内自然人5037858510.3749728000
3金建萍境内自然人360600007.433606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境内非国有
4131403162.71-
合法人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
5国有法人99414002.05-
资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境内非国有
686949001.798694900
公司法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境内非国有
7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70369071.45-
法人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境内非国有
843565620.90-
产 品 -005L-CT001 法人沪
东吴证券-孔连官-东
9吴证券新航8号单一资其他39800000.82-
产管理计划
东吴证券-孔华珍-东
10吴证券新航9号单一资其他39704900.82-
产管理计划
合计26188503353.94218054100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户“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5680000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
1-1-29100%母子
金宏投资金向华金建萍
1.79%25.60%7.43%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金建萍,金建萍与金向华为母子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5.96%的股份。其中:金向华直接持有公司12432.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0%,并通过金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69.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金建萍直接持有公司360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中,金向华的配偶韦文彦直接持有公司0.50%的股份;金向华的叔叔朱根林直接持有公司10.37%的股份,并通过苏州金梓鸿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金建萍的妹妹金小红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并通过苏州金梓鸿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
金向华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建萍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历如下:
金向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4197701******,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吴县耐火材料厂生产部主管;1998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苏州市液氧制造厂经理;1999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金宏有限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苏州金宏润投资执行董
事、张家港金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宏控股董事长、金华龙燃气董事长、金
宏投资执行董事、鑫福古玩执行董事、相青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元联小贷董事。
1-1-30金建萍女士:现任公司董事,195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4195308******,初中学历。1970年至1987年在吴县市陆慕镇孙埂村务农;1987年至1996年于吴县铸钢厂(后更名为“吴县重型机械厂”)工作;1999年至2006年4月任金宏有限监事;2014年11月至
2016年9月任元联小贷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金宏投资总经理;现兼任鑫福古玩监事。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持有公司股权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被投资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金宏投资12013年100.00%投资
鑫福古玩2008年85.00%商铺出租
相青投资2016年70.00%投资珠海玖菲特玖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017年13.27%投资
金向华企业(有限合伙)
拓博体育2011年8.55%体育文化交流共青城招易行远投资合伙企业(有
2020年8.85%投资限合伙)珠海青稞晨曦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2022年2.44%投资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建萍鑫福古玩2008年15.00%商铺出租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包括苏州金桃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苏州金宏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1第三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中,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财务会计数据均引自经容诚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还应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分 别 出 具 了 容 诚 审 字[2021]230Z0576 号 、 容 诚 审 字
[2022]230Z1110 号和容诚审字[2023]230Z070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5552.7457352.0298936.61
交易性金融资产56569.7774182.0484234.40
衍生金融资产833.98--
应收票据16770.8120033.6117440.64
应收账款32904.4328026.1415942.68
1-1-32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10323.002225.731851.06
预付款项3213.483231.111597.33
其他应收款1457.722097.33553.70
存货9833.6610869.175311.21
其他流动资产3160.013054.022199.10
流动资产合计200619.59201071.17228066.73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308.631000.00400.00
投资性房地产3174.892510.213168.73
固定资产134493.54115948.2580745.46
在建工程33282.1118034.4314097.22
使用权资产5297.264686.74-
无形资产36319.8435012.178219.54
商誉26669.1321935.37108.18
长期待摊费用3878.924217.972467.29
递延所得税资产3412.352903.761177.36
其他非流动资产23995.398474.447080.50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832.05214723.33117464.27
资产总计473451.64415794.50345531.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4222.9420125.024916.74
交易性金融负债500.002112.50-
应付票据34359.3419532.3311738.46
应付账款22919.9233204.4426679.2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617.221654.581896.79
应付职工薪酬6204.124141.843419.19
应交税费3000.221679.931686.88
其他应付款10685.1521162.272237.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646.292726.40-

1-1-33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254.22198.13170.42
流动负债合计139409.41106537.4552744.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951.887096.95-
租赁负债1673.401406.66-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417.00240.00-
递延收益2411.811971.001387.10
递延所得税负债14693.6513289.125180.98
非流动负债合计33147.7424003.736568.08
负债合计172557.16130541.1859313.0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8565.3048433.3448433.34
资本公积167719.29166137.30164590.77
减:库存股15496.7415496.74-
其他综合收益142.18-82.51-18.35
专项储备2153.221799.101395.36
盈余公积11596.499832.058367.65
未分配利润66553.5557405.0154301.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81233.29268027.55277070.65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9661.2017225.779147.29
所有者权益合计300894.49285253.32286217.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73451.64415794.50345531.00
2、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96705.37174129.40124334.24
其中:营业收入196705.37174129.40124334.24
二、营业总成本172892.87157896.52104155.43
其中:营业成本125945.59121964.7178990.82
1-1-3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税金及附加1582.951021.091006.43
销售费用17479.1213792.178885.43
管理费用18068.4215339.4210048.65
研发费用8465.806984.534641.40
财务费用1350.99-1205.39582.70
其中:利息费用1495.89601.55933.06
减:利息收入700.88970.83732.74
加:其他收益3355.652226.992167.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03.211699.97566.5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220.131471.941234.40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12.30-181.14-146.4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06.16-1879.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45.66847.3828.4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078.4420418.6624028.79
加:营业外收入42.1943.1123.07
减:营业外支出134.82456.1592.0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985.8120005.6223959.86
减:所得税费用3921.973335.393745.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063.8416670.2320214.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063.8416670.2320214.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1.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22912.3016706.7619732.92
2.少数股东损益1151.54-36.52481.3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4.69-64.16-22.29
七、综合收益总额24288.5316606.0720191.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3136.9916642.6019710.6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51.54-36.52481.3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340.4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340.47
3、现金流量表
1-1-35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4225.52199736.19124019.99
收到的税费返还184.42237.52225.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489.4020610.1310984.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899.35220583.84135230.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7119.01134484.3259170.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965.7427565.5817927.21
支付的各项税费11403.5410091.367989.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71.9817373.639980.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4360.28189514.9095068.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39.0731068.9440161.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5600.00169000.0086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85.021873.312566.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978.783512.84445.41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0.88970.83555.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2364.67175356.9890467.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74950.0751168.9228105.71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20056.78160810.001653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6875.0822797.2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1881.93234776.17193405.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17.26-59419.19-102938.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34.251500.00188417.1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524.501500.0098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1235.5928040.384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769.8429540.38192917.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804.5613596.3333516.7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546.8514414.334891.77
1-1-36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753.15692.05294.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85.1715997.3311486.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736.5844007.9849894.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33.26-14467.60143022.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93.64-271.47-71.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38.56-43089.3180174.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847.3098936.6118762.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508.7455847.3098936.61
(二)母公司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736.2433933.0077609.55
交易性金融资产22013.9857972.1767972.04
衍生金融资产833.98--
应收票据12711.8412641.8611492.51
应收账款19834.6216172.8212888.96
应收款项融资7606.981301.40855.65
预付款项1479.00924.50648.94
其他应收款75393.1643240.1829073.90
存货5974.926166.633208.91
其他流动资产104.6715.82157.82
流动资产合计181689.39172368.36203908.2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39993.1699929.4546697.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00.00500.00400.00
投资性房地产--203.44
固定资产68544.0961180.4754013.55
在建工程13303.2110269.012516.92
使用权资产1943.7160.12-
1-1-37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无形资产6766.686933.064795.15
长期待摊费用45.7740.3827.46
递延所得税资产786.95779.82488.08
其他非流动资产3170.305224.592229.67
非流动资产合计235353.87184916.91111371.82
资产总计417043.26357285.27315280.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8045.3116618.052813.67
交易性金融负债-2112.50-
应付票据45185.4319177.8910807.84
应付账款25938.5622310.8018637.6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419.23912.791109.75
应付职工薪酬3698.292348.502166.21
应交税费1031.51973.99950.20
其他应付款18014.8717944.991698.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197.12450.45-

其他流动负债134.13118.6695.33
流动负债合计127664.4582968.6338278.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349.496556.95-
租赁负债534.2545.02-
长期应付款---
递延收益1775.771579.491033.20
递延所得税负债5326.594409.383057.57
非流动负债合计18986.1012590.834090.78
负债合计146650.5595559.4642369.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8565.3048433.3448433.34
资本公积174615.97171768.59170002.41
1-1-38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减:库存股15496.7415496.74-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781.98739.45729.23
盈余公积11596.499832.058367.65
未分配利润50329.7146449.1245377.89
所有者权益合计270392.71261725.81272910.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17043.26357285.27315280.10
2、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129198.69113824.9890021.57
减:营业成本82994.8878685.6456908.78
税金及附加834.58495.71659.09
销售费用9396.258012.556070.04
管理费用10774.8710567.437868.59
研发费用7081.796565.494410.33
财务费用1091.30-1301.14559.40
其中:利息费用1264.63255.94766.11
减:利息收入679.76708.10575.13
加:其他收益2955.461810.171553.5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49.652376.953991.2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275.921262.07972.04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424.42-212.86-47.87
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2161.47-354.15-290.85
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375.92785.9252.27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9744.2216467.4119775.76
加:营业外收入0.493.421.93
减:营业外支出112.0150.7885.6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9632.7116420.0519692.07
减:所得税费用1988.351776.102264.2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644.3614643.9617427.79
1-1-39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7644.3614643.9617427.79
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7644.3614643.9617427.79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6140.29118480.5195156.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447.5715559.05859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587.86134039.55103749.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034.6975100.4247270.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120.2214522.7210453.83
支付的各项税费6160.613714.465673.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173.6915755.6212991.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489.21109093.2176389.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1.3524946.3427360.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3500.00133000.0082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936.512534.775991.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799.714246.56341.78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5.76702.96417.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2001.98140484.2989650.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9242.6132180.0912718.2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73440.95172224.71185574.26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2683.56204404.80198292.50
1-1-40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81.58-63920.51-108642.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09.75-187437.1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5123.5925751.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133.3425751.56187437.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2349.513743.8327651.7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3104.4612349.054429.92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08.3515496.7411486.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062.3331589.6143567.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071.01-5838.05143869.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1.65730.94-71.64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93.56-44081.2762515.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528.2877609.5515093.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634.7133528.2877609.55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范围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所占权益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万元)直接间接
1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2009.03.022000.00100.00-
2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2017.01.222000.00100.00-
1-1-41公司所占权益
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万元)直接间接
3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2021.07.012000.00-100.00
4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2012.06.12415.00100.00-
5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2013.07.032000.00100.00-
6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2014.05.303000.00100.00-
7苏州市苏铜液化气有限公司1997.12.24400.00-100.00
8苏州市吴江铜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01.11.3050.00-100.00
9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06.101000.00-100.00
10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14.11.031000.00-52.00
11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3.12.091000.00-100.00
12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2000.09.143200.00-90.00
13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2017.03.285000.00100.00-
14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14.09.168000.00100.00-
15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2014.12.153000.00100.00-
16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2015.05.041000.00100.00-
17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5.07.074000.0051.00-
18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2015.07.313800.0065.66-
19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6.01.111100.00100.00-
20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2015.07.308000.0051.00-
21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2017.04.121000.00-51.00
22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2013.08.221000.0071.14-
450万美
23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 2017.03.06 100.00 -

24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2021.03.0513000.00-100.00
25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08.302000.00100.00-
26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2019.12.245000.0051.00-
27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2003.07.111080.0085.00-
28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2012.09.20600.00-85.00
29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1.01.138000.00100.00-
30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2021.01.298000.00100.00-
31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1998.09.241006.4795.00-
32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2004.06.23500.0095.00-
33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1.06.236000.00100.00-
1-1-42公司所占权益
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万元)直接间接
34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1999.04.281000.0090.00-
35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2021.07.126500.00100.00-
1000万美
36 Jinhong Gas (HK) Limited 2021.12.30 - 100.00

37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2018.02.085000.0070.00-
38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2022.01.12200.00-70.00
39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2001.06.181000.00-70.00
40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2016.02.22100.00-70.00
41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2021.06.302000.00-70.00
42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2012.07.233333.33-49.00
44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2012.04.271176.7080.00-
45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1.08.065000.00100.00-
46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2021.08.305000.00100.00-
47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2021.09.025000.0070.00-
48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2021.09.265000.00100.00-
49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1.12.086000.00100.00-
50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2021.12.161000.00100.00-
51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2022.01.043500.00100.00-
52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2.01.1918000.0097.50-
53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2022.04.225000.00100.00-
54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05.274000.00100.00-
55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2.07.2650.0051.00-
56徐州金宏碳科技有限公司2022.07.282000.00100.00-
57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2022.12.14 50 万美元 100.00 -
58金宏气体(厦门)有限公司2022.12.226000.00100.00-
2、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期末纳入合并情况序号公司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1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2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3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1-1-43期末纳入合并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4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5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6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7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8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9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10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11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12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13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14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2021年收购公司,
15萍乡市益气盈贸易有限公司否是否
2022年2月注销
16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17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18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2021年新设公司,
19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否是否
2022年12月注销
20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
21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体有限公司
2021年新设公司,
22金宏气体(泗阳)有限公司否是否
2022年9月注销
23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24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收购公司
25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26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2021年新设公司
27 Jinhong Gas (HK) Limited 是 是 否 2021 年新设公司
28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29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收购公司
30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1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2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3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4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1-1-44期末纳入合并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35徐州金宏碳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6苏州市苏铜液化气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收购公司
37苏州市吴江铜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收购公司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
38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Pte. Ltd.
39金宏气体(厦门)有限公司是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四、最近三年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12月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
财务指标
31日日日
流动比率(倍)1.441.894.32
速动比率(倍)1.371.794.22
利息保障倍数(倍)19.7134.2626.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16%26.75%13.44%
资产负债率(合并)36.45%31.40%17.17%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467.928.18
存货周转率(次)12.1715.0811.8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790.640.83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0.07-0.891.6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30%4.01%3.73%
注:若非特殊注明,上述财务指标均依据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计算,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1-45(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每股收益(元)报告期利润报告期间
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2年度8.390.470.4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21年度6.100.340.34
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度10.950.470.47
2022年度7.000.39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2021年度4.750.270.27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度9.150.390.39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
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
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编制了最近
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情况如下:
1-1-46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45.66847.3828.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3171.231989.471941.75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806.16-1879.35-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1683.083171.901800.92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0.0155.6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92.63-413.04-68.94入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847.29913.23498.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1.18-898.2612.24
合计3795.073701.393247.35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1-1-472、2021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1-1-48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
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重要影响,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1-1-49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1845.841845.84
租赁负债-1845.841845.84
3、2020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5254.83--5254.83
合同负债-4658.774658.77
其他流动负债-596.06596.06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
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1-50(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00619.5942.37201071.1748.36228066.7366.00
非流动资产272832.0557.63214723.3351.64117464.2734.00
资产总计473451.64100.00415794.50100.00345531.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45531.00万元、415794.50万元和
473451.64万元,资产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同
比增长106.54%,主要系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
175951.0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28066.73万元、201071.17万元和
200619.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00%、48.36%和42.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7464.27万元、214723.33万元和
272832.0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00%、51.64%和57.6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持续增加,主要系首发募投建设项目逐步投入及公司推进“纵横”战略实施并购重组,使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应增加。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5552.7432.6857352.0228.5298936.6143.38
交易性金融资产56569.7728.2074182.0436.8984234.4036.93
1-1-51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衍生金融资产833.980.42----
应收票据16770.818.3620033.619.9617440.647.65
应收账款32904.4316.4028026.1413.9415942.686.99
应收款项融资10323.005.152225.731.111851.060.81
预付款项3213.481.603231.111.611597.330.70
其他应收款1457.720.732097.331.04553.700.24
存货9833.664.9010869.175.415311.212.33
其他流动资产3160.011.583054.021.522199.100.96
流动资产合计200619.59100.00201071.17100.00228066.7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规模显著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各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13.2429.2420.99
银行存款52491.2855796.0598914.61
其他货币资金13048.211526.731.01
合计65552.7457352.0298936.6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410.081308.07321.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8936.61万元、57352.02万元和65552.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38%、28.52%和32.68%。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2020年末,受当年首次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的影响,公司货币
1-1-52资金规模大幅增加。
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增加14.30%,主要系公司票据结算增加,票据保证金相应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56569.7774182.0484234.40
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56569.7774182.0484234.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84234.40万元、74182.04万元和56569.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93%、36.89%和28.20%。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而募投项目需按计划逐步投入,
因此公司有较大规模的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整体随银行理财规模变动而变动。
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减少23.74%,主要系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833.98万元,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为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
(4)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票据16770.8119889.2117127.52
商业承兑票据-152.00329.60
减:商业承兑汇票减值准备-7.6016.48
1-1-53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合计16770.8120033.6117440.64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客户采用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17440.64万元、20033.61万元和16770.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5%、9.96%和8.36%。公司应收票据大多为银行承兑汇票,可回收风险较小,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5)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34806.4029635.0616838.64
减:坏账准备1901.971608.92895.96
应收账款净额32904.4328026.1415942.68
营业收入196705.37174129.40124334.24
应收余额/营业收入17.69%17.02%13.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838.64万元、29635.06万元和34806.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54%、17.02%和17.69%。
2020年-2022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提高,主
要系并购公司的应收账款账期相对较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5942.68万元、28026.14万元和32904.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9%、13.94%和16.40%。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1-1-54按单项计提127.410.37127.41100.00-
按组合计提34678.9999.631774.565.1232904.43
合计34806.40100.001901.975.4632904.43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64.630.2264.63100.00-
按组合计提29570.4499.781544.295.2228026.14
合计29635.06100.001608.925.4328026.14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24.150.1424.15100.00-
按组合计提16814.4999.86871.815.1815942.68
合计16838.64100.00895.965.3215942.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34112.761705.6432407.1228786.621439.3327347.2916631.28831.5615799.72
1-2年538.3753.84484.54718.5571.85646.69116.4011.64104.76
2-3年16.064.8211.2431.899.5722.3227.928.3819.54
3-4年1.350.680.6810.555.285.2836.2718.1318.13
4-5年4.323.460.8622.8318.264.572.622.100.52
5年以上6.136.13-------
合计34678.991774.5632904.4329570.441544.2928026.1416814.49871.8115942.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8.91%、97.35%和98.37%,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4876.13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14.01%。
1-1-552022年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1817.575.2290.88
2 Peak View International Limited 1225.67 3.52 61.28
3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86.822.2639.34
4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590.851.729.54
5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5.221.3122.76
合计4876.1314.01243.81
(6)应收款项融资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公司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故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851.06万元、2225.73万元和10323.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1%、1.11%和5.15%。
(7)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077.7895.783138.3997.131597.2499.99
1至2年135.694.2292.722.870.090.01
合计3213.48100.003231.11100.001597.3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597.33万元、3231.11万元和3213.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0%、1.61%和1.60%。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占比较高,分别为
99.99%、97.13%和95.78%。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1-1-56截至2022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349.0710.86
2保时来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31.994.11
3三江化工有限公司126.473.94
4安瑞科气体机械扬州有限公司101.183.15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87.292.72
合计795.9924.77
(8)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53.70万元、2097.33万元和1457.7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4%、1.04%和0.73%。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押金、保证金1618.751114.82624.81
拆迁补偿款-281.29-
备用金18.158.701.41
代垫款及往来款211.49937.3819.27
余额合计1848.382342.18645.49
减:坏账准备390.66244.8491.79
账面价值1457.722097.33553.70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收购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较大所致。
(9)存货
*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1-57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389.363.96825.117.59326.316.14
在产品328.243.34128.151.18335.846.32
库存商品7147.2572.688354.6476.873810.7071.75
周转材料1968.8120.021561.2714.36838.3615.78
合计9833.66100.0010869.17100.005311.21100.00
*存货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311.21万元、10869.17万元和
9833.66万元,公司存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应增长。
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104.65%,主要系公司根据
客户订单情况增加备库以及当期并购公司的存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周转次数较高、库龄较短,且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增值税留抵税额3141.582986.652021.95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2.803.80177.15
预交所得税15.6263.57-
合计3160.013054.022199.10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导致期末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所致。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58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其他权益工具投
2308.630.851000.000.47400.000.34

投资性房地产3174.891.162510.211.173168.732.70
固定资产134493.5449.30115948.2554.0080745.4668.74
在建工程33282.1112.2018034.438.4014097.2212.00
使用权资产5297.261.944686.742.18--
无形资产36319.8413.3135012.1716.318219.547.00
商誉26669.139.7721935.3710.22108.180.09
长期待摊费用3878.921.424217.971.962467.292.10
递延所得税资产3412.351.252903.761.351177.36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3995.398.798474.443.957080.506.03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832.05100.00214723.33100.00117464.27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17464.27万元、214723.33万元和272832.05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
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组成,上述两者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74%、
70.31%和62.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各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400.00万元、1000.00万元和2308.6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4%、0.47%和0.85%。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为对芯链融创集成
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的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1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400.00
2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
1-1-59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3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8.63
合计2308.63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168.73万元、2510.21万元和3174.8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0%、1.17%和1.16%。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计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无用于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权受限的情形。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31662.3323.5426059.9622.4816681.9620.66
机器设备87999.5465.4374322.5764.1054202.8567.13
仪器设备3499.232.603392.532.932709.973.36
运输设备9496.997.0610251.798.846453.937.99
办公设备及其他1835.461.361921.401.66696.760.86
合计134493.54100.00115948.25100.0080745.4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分别为80745.46万元、115948.25万元和134493.54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与机器设备,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房屋建筑物与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分别为31662.33万元和87999.54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4%和65.43%,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行业特征相符。
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35202.79万元,主要
系平顶山金宏笑气回收工程、张家港氢气等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当期并购公司固定资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类别、折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1-1-60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46199.0738660.2925491.38
机器设备156411.40132714.8999753.26
仪器设备8973.527810.996149.75
运输设备23300.3021924.1115452.73
办公设备及其他4611.463945.362176.27
合计239495.75205055.64149023.39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14536.7412600.338809.42
机器设备68411.8658392.3245550.41
仪器设备5474.294418.473439.79
运输设备13803.3211672.328998.80
办公设备及其他2776.002023.961479.52
合计105002.2189107.3968277.93资产减值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仪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31662.3326059.9616681.96
机器设备87999.5474322.5754202.85
仪器设备3499.233392.532709.97
运输设备9496.9910251.796453.93
办公设备及其他1835.461921.40696.76
合计134493.54115948.2580745.46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4097.22万元、18034.43万元和33282.1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0%、8.40%和12.20%。
1-1-6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
项目日日日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6080.45463.96-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
4964.77122.53-
专用材料项目
广州芯粤能大宗气站项目3934.73--
北方集成电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2496.53-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
1952.94--
子材料项目
10000吨高纯二氧化碳项目2401.701658.8052.53
储槽2261.151713.42415.45嘉兴金宏食品级二氧化碳干冰建设项
2020.5859.56-

雅安现场供气项目1009.68--
年分装食品级产品23000吨项目1092.11589.1114.95
宁波泰瑞思微电子现场制气项目633.16--
金刚玻璃1200现场制气项目480.50151.85-
山河智能三期327.15--
维信电子现场制气项目277.46--
制氢项目310.94--
宣城华晟现场制气项目184.32--
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
3767.523718.483465.39
级液氯项目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4275.321047.16
9N 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 - 3934.88 1052.41
泗阳腾晖光电现场制气项目-723.86-
天然气项目-629.88-
笑气回收工程-153.982059.84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
--2354.11气体项目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1723.36
其他1771.931718.151912.03
合计35967.6219913.7814097.22
减:减值准备2685.501879.35-
账面价值33282.1118034.4314097.22
淮安金宏“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因项目所
1-1-62在化工园区产业政策调整导致工程停滞,存在较大的搬迁风险,未来给企业带
来的经济利益有不确定性。
2022年3月,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测试,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240号《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于2021年12月
31日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淮安金宏
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减值1879.35万元。公司据此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2月,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对应的在建工程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盛评报字【2023】第0021号《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程可回收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淮安金宏相关在建工程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减值846.62万元。
公司据此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5)使用权资产
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调整
至使用权资产列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0万元、
4686.74万元和5297.2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18%和
1.94%。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权18111.1715451.767371.56
专利权14.0115.92-
计算机软件1200.611222.54847.98
客户关系16994.0418321.94-
合计36319.8435012.178219.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219.54万元、35012.17万
1-1-63元和36319.84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0%、16.31%和
13.31%。
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325.96%,主要系公司
当期收购长沙曼德等公司,将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价值的客户关系确认为无形资产。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金额分别为108.18万元、21935.37万元和
26669.1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9%、10.22%和9.77%。公司商
誉系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安吉祥等公司,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绿岛新能源22.2122.2122.21
重庆金宏85.9785.9785.97
海宁立申1297.521297.52-
海安吉祥1071.041071.04-
海安富阳1765.231765.23-
泰州光明1472.221472.22-
长沙曼德9857.429486.68-
上海申南5106.954996.76-
七都燃气1737.741737.74-
株洲华龙2028.70--
苏州苏铜2224.13--
合计26669.1321935.37108.18
2021年末,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测试,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239号《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和七都燃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所分摊的
1-1-64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021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2022年末,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海宁立申、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泰
州光明、海安富阳及海安吉祥、株洲华龙、苏州苏铜、七都燃气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中盛评报字【2023】第0017号、中盛评报字【2023】第0019号、中盛评报字【2023】第0020号、中盛评报字【2023】第
0023号、中盛评报字【2023】第0024号、中盛评报字【2023】第0025号、中盛评报字【2023】第0026号、中盛评报字【2023】第0027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上述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所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022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形成商誉的各投资主体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3622.654084.862330.50
装修费256.27133.11124.58
尾气回收工程--12.22
合计3878.924217.972467.29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入的土地上建造的办公及生产用房、办公室
及员工宿舍楼等装修费用、尾气回收系统工程支出等,按照受益期进行摊销。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信用减值准备383.85298.02156.22
递延收益266.37236.92154.98
渠道建设费用132.83172.68212.53
可抵扣亏损2293.311935.78653.63
1-1-65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股份支付221.81254.35-
固定资产税会差异9.94--
预计负债104.256.00-
合计3412.352903.761177.36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规模呈上涨趋势,主要系可抵扣亏损、未税前抵扣的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23995.396974.447080.50
预付长期资产款-1500.00-
合计23995.398474.447080.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7080.50万元、8474.44万元和23995.39万元。2020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预付建设项目相关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139409.4180.79106537.4581.6152744.9788.93
非流动负债33147.7419.2124003.7318.396568.0811.07
合计172557.16100.00130541.18100.0059313.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9313.06万元、130541.18万元和
172557.16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而相应增加。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52744.97
1-1-66万元、106537.45万元和139409.4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93%、
81.61%和80.79%。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54222.9438.8920125.0218.894916.749.32
交易性金融负债500.000.362112.501.98--
应付票据34359.3424.6519532.3318.3311738.4622.26
应付账款22919.9216.4433204.4431.1726679.2850.5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617.221.881654.581.551896.793.60
应付职工薪酬6204.124.454141.843.893419.196.48
应交税费3000.222.151679.931.581686.883.20
其他应付款10685.157.6621162.2719.862237.214.24一年内到期的非
4646.293.332726.402.56--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54.220.18198.130.19170.420.32
流动负债合计139409.41100.00106537.45100.0052744.9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构成,上述项目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6.40%、88.25%和
87.65%。
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101.99%,主要系因收购产生的
应付股权转让款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916.74万元、20125.02万元和
54222.94万元,均为银行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67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2582.002100.00-
抵押借款-600.00-
保证借款10864.782526.904908.75
信用借款40750.0014878.42-
应计利息26.1619.717.99
合计54222.9420125.024916.74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增加15208.28万元,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流动
资金的需求增加的银行借款。
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增加34097.92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满足资金的
需求增加的银行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2112.50万元和
500.00万元。
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系海宁立申存在业绩承诺确认的或有对价;2022年7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补充协议取消业绩承诺条款,对应的或有对价予以转销。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2020年12月,公司与海宁立申(含嘉兴耀一)原股东沈庆丰等5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收购合作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承诺海宁立申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万元、
900万元和1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如海宁立申业绩低于承诺,则调减交易
对方股权对价(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条款”);在业绩承诺期内,若海宁立申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大于利润承诺,则实际净利润减去承诺利润的差额作为对交易对方的奖励,由交易对方享有(以下简称“业绩奖励条款”)。
2021年,海宁立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80.92万元,低于业绩
承诺219.08万元。根据业绩承诺条款的约定,应调减交易对方股权转让对价
289.90万元。
为更好的推进海宁立申并购后的业务整合和经营开展,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1-1-682022年7月签订补充协议,取消业绩承诺条款和业绩奖励条款,股权转让对价
按照原定金额支付。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及金建萍自愿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海宁立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合计低于2700.00万元(即原交易对方承诺海宁立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之和),将就不足部分对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子公司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承诺及业绩奖励及实际控制人自愿出具业绩承诺的的议案》,同意取消海宁立申原股东业绩补偿承诺和业绩奖励条款,并由实际控制人出具业绩承诺。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1738.46万元、19532.33万元和
34359.3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26%、18.33%和24.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34359.3419531.5910066.86
商业承兑汇票--1670.98
银行承兑汇票-应计利息-0.740.63
合计34359.3419532.3311738.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规模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生产所需原材料采购增加,票据结算规模随之扩大。
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
款、设备购置款所致。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6679.28万元、33204.44万元和
22919.92万元,除票据背书支付的应付账款外,公司剩余需要偿付的应付账款
1-1-69由应付货款、应付工程设备款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
2994.9816234.7914537.45

应付货款11653.6111179.536983.77
应付工程设备款6561.334950.584343.68
应付其他1710.00839.55814.38
合计22919.9233204.4426679.28
2020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票据背书支付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分别为1896.79万元、1654.58万元和2617.2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合同负债主要系公司针对初始供气客户及临时采购气体的非固定客户,采取先款后货的谨慎销售策略所产生的预收货款。
2022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58.18%,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年末计提的工资、奖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419.19万元、4141.84万元和6204.1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48%、3.89%和4.45%。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呈增加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1-70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1550.27998.09996.14
增值税1052.03434.50485.71
个人所得税110.9071.7542.16
房产税72.7688.1843.60
土地使用税42.6226.8616.97
其他税费171.6460.55102.31
合计3000.221679.931686.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686.88万元、1679.93万元和
3000.2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0%、1.58%和2.15%。公司应交税
费主要由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组成,两者合计占应交税费的比例分别为87.85%、85.28%和86.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销售及利润规模增长导致应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股权收购款1323.1011409.17-
押金、保证金3462.002379.592029.86
往来款及其他5576.016860.57207.35
应付股利324.04512.95-
合计10685.1521162.272237.21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权收购款、并购公司应付原股东往来款及向
客户收取的设备押金、购货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2237.21万元、21162.27万元和10685.1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24%、19.86%和7.66%。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明细如下:
1-1-71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197.12480.4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49.172245.95-
合计4646.292726.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70.42万元、198.13万元和
254.22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13951.8842.097096.9529.57--
租赁负债1673.405.051406.665.86--
预计负债417.001.26240.001.00--
递延收益2411.817.281971.008.211387.1021.12
递延所得税负债14693.6544.3313289.1255.365180.9878.88
非流动负债合计33147.74100.0024003.73100.006568.08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2000.00-
信用借款15530.295000.00-
抵押借款2600.00--
保证+抵押借款-570.00-
1-1-72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计利息18.707.4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4197.12480.45-
借款
合计13951.887096.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万元、7096.95万元和
13951.8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9.57%和42.09%。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1406.66万元和1673.40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付款额。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240.00万元和417.00万元。
2021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系计提的合同纠纷诉讼可能的赔偿金额。
2022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系苏州苏铜因收购前发生的燃气事故计提的
可能要支付的赔偿款。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2411.811971.001387.10
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
2411.811971.001387.10
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387.10万元、1971.00万元和
2411.8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12%、8.21%和7.28%。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1-73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税前抵扣10124.968557.244945.91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16.04241.78211.40
值变动
应收利息14.480.7723.6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411.014489.33-
资产评估增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127.16
价值变动
合计14693.6513289.125180.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5180.98万元、13289.12万元和14693.6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8.88%、55.36%和44.33%,主要系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441.894.32
速动比率(倍)1.371.794.22
资产负债率(合并)36.45%31.40%17.17%
利息保障倍数(倍)19.7134.2626.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4.32、1.89和1.44,速动比率分别为
4.22、1.79和1.37,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17%、31.40%和36.45%。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上升、合并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系当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使得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6.68、34.26和19.71,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偿债能力较强。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1-74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华特气体2.563.685.40
和远气体0.710.881.00
南大光电3.362.262.11
流动比率凯美特气1.441.591.45
侨源股份3.461.231.03
可比公司均值2.301.932.20
金宏气体1.441.894.32
华特气体2.052.844.66
和远气体0.670.850.96
南大光电2.761.941.83
速动比率凯美特气1.361.531.39
侨源股份3.171.090.86
可比公司均值2.001.651.94
金宏气体1.371.794.22
华特气体33.79%21.48%14.13%
和远气体58.95%50.95%40.31%
南大光电50.42%42.98%40.94%资产负债率
凯美特气44.66%34.92%39.74%(合并)
侨源股份15.81%45.26%34.37%
可比公司均值40.72%39.12%33.90%
金宏气体36.45%31.40%17.17%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2020年末,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影响,公司流动资产大幅增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表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南大光电和侨源股份,主要系南
大光电和侨源股份当年通过再融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导致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
1-1-75(四)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1、公司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467.928.18
存货周转率(次)12.1715.0811.8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18、7.92和6.46,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奉行稳健的经营策略,注重收益质量,在客户信用评估及应收账款回收等方面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公司主要客户实力雄厚、信用良好,为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和回收的及时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89、15.08和12.17,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经营效率的提升,存货周转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特气体6.395.805.14
和远气体6.486.007.88
南大光电5.153.923.34应收账款
周转率凯美特气8.0811.6110.02
(次)
侨源股份8.298.598.14
可比公司均值6.887.186.91
金宏气体6.467.928.18
华特气体5.455.355.61
和远气体30.7424.3721.64
南大光电2.302.692.68存货周转
凯美特气10.3913.5914.45率(次)
侨源股份14.9312.8011.72
可比公司均值12.7611.7611.22
金宏气体12.1715.0811.89
1-1-7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受销售产品种类、业务模式、下游客户群体等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受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大宗工业气体不易存储和运输,且以空分设备直接生产、大批量供应给下游客户,因此存货周转速度较快;特种气体生产工序相对复杂、生产周期相对较长、运输距离相对较远,其存货周转率一般较普通工业气体低。
华特气体产品主要为特种气体,品种丰富且主要以零售为主,单次销售批量小,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和远气体和侨源股份产品以大宗气体为主,因此上述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南大光电存货主要是其生产的 MO 源及电子特气产品,因其产品特性,每次单位用量较少,产品的使用周期较长,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凯美特气产品主要为干冰、液体二氧化碳等,大批量供应给下游客户,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公司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存货周转率也介于上述公司之间。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
1-1-77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
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56569.77-
衍生金融资产833.98-
其他应收款1457.72-
其他流动资产3160.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308.63-
其他非流动资产23995.39-
合计88325.50-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56569.77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预计年化收存款期限序号存放银行存款方式金额起息日到期日益(%)(天)
1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2/10/262023/2/13.6098
2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2/12/222023/2/202.6560
3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10/172023/1/172.6592
4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002022/12/12023/3/32.6592
5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002022/12/122023/3/142.6592
6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2/11/252023/2/252.9092
7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12/272023/1/272.8531
8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002022/12/52023/2/63.5063
9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10/112023/1/112.7392
10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002022/12/122023/3/132.7391
1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13000.002022/12/222023/2/202.6560
12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2/10/242023/1/242.9592
合计-56500.00----
1-1-78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评级较低,不属于金
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金额为833.98万元,主要系为公司购买的远期结售汇合约。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457.72万元,主要为应收押金、保证金、代垫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3160.01万元,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背景、目的及与公司业是否属于财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务的协同性务性投资公司通过该项投资间接持股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对芯链融创集成电
2020年11其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1路产业发展(北400.004.00%400.00400.00不属于月以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
京)有限公司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
该基金专项投资荣芯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公司对平潭冯源容芯股2021年11其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2权投资合伙企业1508.631.56%1000.001000.00月、2022以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不属于(有限合伙)年2月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
苏州金象创业投2021年11该基金主要系围绕公司产业3资合伙企业(有400.0017.91%3600.002400.00月、2022链上下游进行产业投资布不属于限合伙)年7月局,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22023年1月,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署《之补充协议》,约定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调整为1705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调整为40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实际出资400.00万元。
1-1-79投资背景、目的及与公司业是否属于财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务的协同性务性投资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
合计2308.63-5000.001800.00---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属于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3995.39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7、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
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22年9月21日,自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对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金额为300万元。该基金主要系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设立或投资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1-1-80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
司不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
(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间,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96705.37174129.40124334.24
营业利润28078.4420418.6624028.79
利润总额27985.8120005.6223959.86
净利润24063.8416670.2320214.26
1-1-81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2912.3016706.7619732.92
净利润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经过2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品类完备、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100多个气体品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基本保持稳定,其中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75757.1589.35159012.7991.32107141.1086.17
其他业务收入20948.2310.6515116.608.6817193.1413.83
合计196705.37100.00174129.40100.00124334.2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4334.24万元、174129.40万元和
196705.3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租赁、钢瓶检测收入、运输劳务收入、设备销售及安装收入等,金额及占比较小,与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相关性。
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背景下,随着下游行业对高质量工业气体需求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子气体研发生产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产品品种不断丰富和完善、新应用领域不断增加、新客户开发力度加大并提供综合气体解决方案,促使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1-1-82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特种气体74397.0542.3365873.0741.4344840.6941.85
大宗气体79232.1045.0869872.2343.9448198.8844.99
燃气22127.9912.5923267.4914.6314101.5313.16
合计175757.15100.00159012.79100.00107141.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为主,燃气为辅。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气体业务收入分别为44840.69万元、65873.07万元和
74397.0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85%、41.43%和42.33%;大
宗气体业务收入分别为48198.88万元、69872.23万元和79232.1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99%、43.94%和45.08%。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海外4142.802.364188.862.632463.842.30
华北地区4461.952.541749.771.101282.931.20
华东地区128615.3473.18130498.0282.0788895.9482.97
华南地区4132.942.353942.852.482309.852.16
华中地区20535.0011.687374.704.644803.414.48
其他地区13869.127.8911258.597.087385.136.89
合计175757.15100.00159012.79100.00107141.10100.00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是该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近年来,公司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的方式在珠三角、京津、川渝等我国重要经济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及开拓,华中等地区的销售收入呈上升趋势。
4、报告期内各季度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83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44574.6222.6635234.8220.2325154.4420.23
第二季度48434.2324.6242653.9624.5029678.7723.87
第三季度50683.8825.7745497.2026.1335115.5528.24
第四季度53012.6426.9550743.4129.1434385.4827.66
合计196705.37100.00174129.40100.00124334.2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收入占比变化相对较小,第一季度受春节等节假日的影响,下游企业生产天数较少,对气体采购量较其他季度略少。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趋势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13732.2290.30114148.0493.5969031.7987.39
其他业务成本12213.379.707816.666.419959.0412.61
合计125945.59100.00121964.71100.0078990.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与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9031.79万元、114148.04万元和113732.22万元,占比均在85%以上,为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特种气体43724.0238.4442513.0637.2427719.0740.15
大宗气体51451.6645.2450863.0644.5629826.3243.21
燃气18556.5416.3220771.9218.2011486.3916.64
合计113732.22100.00114148.04100.0069031.79100.00
1-1-8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62024.9387.6644864.7586.0138109.3184.05
其他业务毛利8734.8612.347299.9413.997234.1015.95
综合毛利70759.79100.0052164.69100.0045343.41100.00
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4.05%、86.01%和87.66%,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特种气体30673.0449.4523360.0152.0717121.6244.93
大宗气体27780.4444.7919009.1742.3718372.5648.21
燃气3571.455.762495.575.562615.146.86
合计62024.93100.0044864.75100.0038109.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8109.31万元、44864.75万元和
62024.93万元;从毛利构成上来看,公司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合计实现的毛利
分别为35494.18万元、42369.18万元和58453.48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均在90%以上,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
3、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1-1-85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5.29%28.21%35.57%
其他业务毛利率41.70%48.29%42.08%
综合毛利率35.97%29.96%36.47%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47%、29.96%和35.97%。公司主营业务相对突出,综合毛利80%以上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其他业务对公司综合毛利的贡献相对较小,因此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特种气体41.23%35.46%38.18%
大宗气体35.06%27.21%38.12%
燃气16.14%10.73%18.55%
主营业务毛利率35.29%28.21%35.5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57%、28.21%和35.29%,各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7.36个百分点,主要系大宗
商品大幅涨价,导致公司各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运费成本等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上升7.08个百分点,主要系液氧、液氮、液氩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较2021年有所回落以及公司根据前期原材料涨价情况上调了部分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4、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特气体26.88%24.19%25.98%
和远气体22.11%28.72%35.45%
1-1-86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南大光电45.34%43.42%41.09%
凯美特气39.76%41.95%37.44%
侨源股份30.74%39.30%49.08%
平均值32.97%35.52%37.81%
发行人35.97%29.96%36.47%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各公司的产品结构、销售区域不同、经营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一般来说,特种气体的生产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因此特种气体的毛利率也高于大宗气体的毛利率。
华特气体主营业务为特种气体、普通工业气体以及相关的气体辅助设备与
工程的生产和销售,销售收入中有20%左右为外销业务,其外销客户主要为专业气体公司,议价能力较强,拉低了该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和远气体以氧气、氮气等大宗气体的销售为主,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
南大光电产品包括特种气体和 MO 源产品,特种气体中的砷烷、磷烷等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
凯美特气产品主要为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干冰及其他工业气体,食品级二氧化碳毛利率较高。
侨源股份主要以空分设备自产氧气、氮气、氩气等产品,主要生产基地水电资源丰富,用电成本较低,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是综合性的气体生产商,产品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因此毛利率处于上述公司中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7479.128.8913792.177.928885.437.15
1-1-87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管理费用18068.429.1915339.428.8110048.658.08
研发费用8465.804.306984.534.014641.403.73
财务费用1350.990.69-1205.39-0.69582.700.47
合计45364.3323.0634910.7320.0524158.1819.43
注:占比指各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4158.18万元、34910.73元和45364.3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3%、20.05%和23.06%。
1、销售费用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9544.8854.616322.3845.844120.2046.37
业务招待费1946.3811.141529.6811.091305.2314.69
折旧及摊销1580.379.041024.227.431162.7113.09
修理费1048.926.00806.385.85616.116.93
差旅费799.984.58644.264.67424.074.77
劳务费479.752.74510.993.70313.413.53
股权激励费用267.501.53415.883.02--
检测费305.691.75515.273.74148.901.68
技术服务费651.413.73515.333.7434.500.39
租赁费211.571.21362.422.63233.462.63
出口代理费112.510.64112.600.8274.620.84
邮电通讯费103.130.5988.360.6458.890.66
办公费78.400.4588.630.6478.640.89
广告宣传费168.130.96277.162.01205.712.32
渠道建设费--312.492.27--
其他180.501.03266.091.93109.001.23
合计17479.12100.0013792.17100.008885.43100.00
1-1-88公司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业务招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8885.43万元、13792.17万元和17479.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5%、7.92%和8.89%。
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4906.74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
主体和业务规模的增加,销售人员数量增加,职工薪酬等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3686.95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扩大,销售人员增加所致。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特气体4.67%5.15%6.25%
和远气体4.46%7.05%11.59%
南大光电4.41%4.65%5.51%
凯美特气4.00%4.40%5.00%
侨源股份3.31%3.17%3.14%
平均值4.17%4.89%6.30%
发行人8.89%7.92%7.15%
公司是一家综合气体供应商,产品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下游客户的行业分布非常广泛,市场拓展投入较大。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结构、经营策略方面与公司存在不同,导致销售费用率存在差异。
整体来看,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管理费用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89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8142.8345.076413.0841.814534.1145.12
折旧及摊销3838.1521.242514.9516.401096.5610.91
业务招待费2226.5712.321848.3612.051088.7210.83
咨询费738.854.09773.865.04572.475.70
股权激励费用421.582.33755.894.93--
保安服务费480.342.66353.552.30159.721.59
办公费366.762.03430.112.80413.594.12
差旅费303.041.68544.163.55375.623.74
技术服务费287.981.59245.801.60124.971.24
修理费193.051.07187.931.23147.261.47
租赁费149.250.83114.970.75295.942.95
招聘费107.630.60209.061.36160.971.60
广告宣传费104.080.5839.020.25483.214.81
其他708.313.92908.695.92595.525.93
合计18068.42100.0015339.42100.0010048.6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0048.65万元、15339.42万元和
18068.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8%、8.81%和9.19%。公司管理费
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业务招待费等构成,上述三者合计占各期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66.87%、70.25%和78.63%,是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2.65%,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主
体的增多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应的管理人员薪酬、折旧与摊销和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202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7.79%,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的扩大,管理人员薪酬等费用增加所致。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特气体5.11%5.05%5.76%
1-1-90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和远气体5.69%6.71%7.09%
南大光电14.40%14.53%19.13%
凯美特气9.55%12.43%14.17%
侨源股份6.13%5.66%5.39%
平均值8.17%8.88%10.31%
发行人9.19%8.81%8.08%
整体来看,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研发费用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研发人员工资4710.3655.643825.8354.782568.1955.33
材料消耗费2131.4025.181287.9718.441007.0221.70
折旧费777.489.18642.389.20522.0511.25
股权激励费用280.523.31594.418.51--
其他566.056.69633.959.08544.1411.72
合计8465.80100.006984.53100.004641.4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研发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工资和材料消耗费构成。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特气体3.33%3.50%3.04%
和远气体1.82%2.18%2.29%
南大光电11.13%11.94%10.63%
凯美特气5.12%6.43%6.28%
侨源股份0.03%0.03%0.01%
1-1-91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平均值4.29%4.82%4.45%
发行人4.30%4.01%3.73%
整体来看,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1495.89601.55933.06
减:利息收入700.88970.83732.74
汇兑损益393.64-975.71319.27
银行手续费162.35139.5963.11
合计1351.00-1205.39582.7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82.70万元、-1205.39万元和1351.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1205.39万元,主要系公司当年取得大额汇兑收益。
2022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五)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16.38-133.89-115.6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3.53-121.42-18.03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6074.17-12.79
合计-412.30-181.14-146.45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92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806.16-1879.35-
合计-806.16-1879.35-
淮安金宏“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因项目所
在园区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上述工程停滞,存在较大的搬迁风险,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有不确定性,因此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六)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167.06万元、2226.99万元和3355.65万元,主要系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投资净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净收益分别为566.52万元、1699.97万元和1903.21万元,主要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形成的净值收益,分别为1234.40万元、1471.94万元和-220.13万元。
2022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20.13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及因取消与海宁立申业绩承诺转回确认的前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28.45万元、847.38万元和445.66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金额较小。
2021年度,处置收益较高,主要系公司吴中分公司搬迁,相关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3.07万元、43.11万元和42.19万元。
1-1-93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92.01万元、456.15万元及134.82万元。
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公益性捐赠支出、违约金及索赔支出、预计负债等。
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364.15万元,主要系计提合同纠纷
案件可能的损失240万元、违约金及索赔支出151.70万元、捐赠支出36.22万
元以及罚款支出28.24万元。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参见本节“四、最近三年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12.3016706.7619732.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3795.073701.393247.35
净额
占比16.56%22.16%16.46%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及理财产品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3247.35万元、3701.39万元和
3795.0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6.46%、22.16%
和16.56%。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4225.52199736.19124019.99
收到的税费返还184.42237.52225.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489.4020610.1310984.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899.35220583.84135230.07
1-1-9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7119.01134484.3259170.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965.7427565.5817927.21
支付的各项税费11403.5410091.367989.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71.9817373.639980.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4360.28189514.9095068.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39.0731068.9440161.6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气体所收到的销售货款。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化总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24019.99万元、199736.19万元和194225.52万元,与各期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为购买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以及缴纳税金等。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9170.29万元、134484.32万元和107119.01万元,与各期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161.66万元、
31068.94万元和38539.07万元,持续为正,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的能力较强。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5600.00169000.0086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85.021873.312566.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978.783512.84445.41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0.88970.83555.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2364.67175356.9890467.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4950.0751168.9228105.71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20056.78160810.00165300.00
1-1-95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16875.0822797.2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1881.93234776.17193405.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17.26-59419.19-102938.18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938.18万元、-
59419.19万元和-69517.2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购买了风险程度较低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因此相关投资流出和流入金额均较高。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募集资金有序投入,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逐年增长。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主要系收购支付的资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34.251500.00188417.1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524.501500.0098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1235.5928040.384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769.8429540.38192917.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804.5613596.3333516.7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546.8514414.334891.7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753.15692.05294.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85.1715997.3311486.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736.5844007.9849894.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33.26-14467.60143022.59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022.59万元、-
14467.60万元和28033.26万元。
1-1-962020年度,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使得公司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多,主要系公司支付股份回
购款1.55亿元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厂房建设、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分别为28105.71万元、51168.92万元和74950.07万元。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公司的产能得以增加、研发和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市场竞争力得以巩固和强化。
(二)未来可预见的主要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继续投入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具体内容参见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八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投入,公司的产品产能得以增加、产品种类得以丰富、研发创新水平和运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扩展,服务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1-97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
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等。
公司专注于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积累了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
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率提升做出了贡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61项、实用新型专利
210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主持或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18项。凭借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7N 电子级超纯氨项目”和“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
同时,公司还注重气体充装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及高纯气体包装容器处理方面的研发,多年以来公司平稳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现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
事长单位,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江苏省创新型企业、江苏省质量标杆企业、全国气体标准化先进单位、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公司于2017年10月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于2020年1月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之“(四)主要在研项目”。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公司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之“(二)公司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1-1-98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的重大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
100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共2起,具体如下:
(1)金宏气体与金瑞气体及其股东股权转让纠纷案2021年8月18日,金宏气体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气体”)及其股东王宇、成都金克星气体有限公司、成都丰瑞化工有限公司、成都星胜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气体股东方”)签订《关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约定金瑞气体股东方将其持有的金瑞气体
53.64%的股权转让给金宏气体,金宏气体再向金瑞气体增资8000万元。
2021年9月,金宏气体以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交割的核心资产信息存在重大遗漏等原因,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关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判令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向金宏气体支付违约金1500万元。
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以金宏气体未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金宏气体支付违约金1500万元。
2022年9月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苏05民初
1897号),认为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未构成“实质性违约”,对金宏气
体请求判令金瑞气体及其股东方支付1500万元违约金的诉请不予支持;鉴于
双方均同意解除《关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上述协议于
2022年6月24日解除;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反诉金宏气体违约的事实成立,但由于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提供的设备确实存在问题且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判令金宏气体向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2022年9月26日,金宏气体、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均不服一审判决,
1-1-99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2)宿迁金宏与宿迁红叶纠纷案
2019年,金宏气体与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红叶”)、宿迁市天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天成”)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三方发起成立宿迁金宏,由宿迁金宏购买宿迁红叶与宿迁天成所有可用的钢瓶及车辆资产,宿迁红叶有义务在过渡期内将客户全部切换到宿迁金宏,宿迁红叶不得向宿迁金宏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销售气体产品,也不得通过间接方式
交由第三方从事气体业务。
*宿迁金宏诉宿迁红叶合作纠纷案
宿迁金宏以宿迁红叶存在对外销售气体的行为,违反了《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宿迁红叶赔偿宿迁金宏1000万元;*判令宿迁红叶负有不向宿迁金宏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
销售、代加工气体产品,不得以出售股权、资产或出租等形式交由第三方从事气体业务的义务;*判令于尚民、郭冬梅(宿迁红叶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宿迁市宿城区矿山氧气充装站和宿迁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负有不在宿迁
及周边20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气体及相关业务的义务;*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含保全费)由宿迁红叶承担。
2022年10月26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苏1302民初9373号):判决宿迁红叶向宿迁金宏支付违约金120万元;宿迁
红叶负有不向宿迁金宏以外的其他单位销售气体产品及不出售股权、资产或出租等形式交由第三方从事气体业务的义务;驳回宿迁金宏的其他诉讼请求。
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均不服一审判决,已分别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宿迁红叶请求判令重审或驳回宿迁金宏的诉讼请求,宿迁金宏请求判决:
*宿迁红叶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判令于尚民、郭冬梅(宿迁红叶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宿迁市宿城区矿山氧气充装站和宿迁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负有不在宿迁及周边20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气体及相关业务的义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1-1-100*宿迁红叶诉宿迁金宏合同纠纷案
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期间,宿迁红叶以与宿迁金宏钢瓶盘点数量产生争议,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钢瓶买卖合同解除,并判决宿迁金宏返还18803只钢瓶以及支付钢瓶使用费(自2020年6月
1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18803元每天计算)。
2022年7月9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苏1311民初5851号),判决宿迁金宏向宿迁红叶返还钢瓶3040只、支付钢瓶使用费
74.99万元。
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12月14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2)苏13民终
2983号),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案件发回宿豫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尚未判决。
*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加工费仲裁案
2020年,宿迁金宏与宿迁红叶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在2020年3月2日
至2021年3月1日期间,宿迁金宏委托宿迁红叶进行充装生产,宿迁金宏负责提供产品的气体原料。因双方结算产生纠纷,宿迁红叶于2021年8月25日向宿迁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宿迁金宏支付加工费395.18万元、运费及补贴135.24万元,合计530.42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宿迁金宏提出仲裁反申请,请求裁决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支付宿迁金宏原料、成品、货款、垫付费用、钢瓶相关费用等合计200.00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做出裁决。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及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1-1-101术人员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
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生产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102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600.00万元(含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60000.0047000.00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
221000.0014600.00
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3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12000.0010500.00
4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8093.6665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23000.00
合计124093.661016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推动行业发展
工业气体行业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将“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天然气制氢技术”“超高纯度
1-1-103氢的制备技术”“废弃燃气回收利用技术”等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
目录(2021年版)》,将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等多种特种气体明确列为重点发展新材料。
工业气体广泛应用于泛半导体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行业。2021年3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聚集以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下游行业相关的国家鼓励政策和国产化推进政策也将促进我国工业气体行业的快速发展。
2、半导体等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
凭借巨大的市场需求、持续的经济增长和有利的政策环境等众多优势条件,全球集成电路等电子产业链持续向我国转移。
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数据和中国半导体协会数据,全球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745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5530亿美元;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610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0996亿元。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下游终端应用市场发展的驱动下迅速扩张,增幅显著高于同期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增幅。未来,随着人工智能、5G 通信、云计算、汽车电子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集成电路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为工业气体尤其电子特种气体的发展带来了良好发展机遇。根据我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将增至316.60亿元,相比2020年的173.60亿元增长82%,增势显著。
3、特种气体国产化进程加快是必然趋势
1-1-104随着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国产化率的不断提高,高品质关键特种气体的国
产化需求日益紧迫。
同国外厂家比较,国内企业在运输成本、交付及时性、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同时,经过不懈努力,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国内气体龙头企业在容器处理技术、气体提纯技术、气体充装技术和检测技术等方面已经达到国际
通行标准,逐步具备了替代进口特种气体产品的能力。
自主、可控的关键原材料供应链是我国半导体等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加剧了我国半导体等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制约了相关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国产化进程加速、产业链自主可控需求迫切的背景下,实现关键特种气体自给自足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特种气体国产化进程加快已成必然趋势。
4、“双碳”战略下节能减排产业迎来发展机遇自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与鼓励节能减排、资源转化利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和“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旨在回收利用二氧化碳尾气和推动氢气产业化,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5、推进公司“纵横”战略的实施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横向布局,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做强优势气体产品,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纵向开发是指公司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研制替代进口的特种气体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并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横向布局是指公司将凭借行业发展优势,有计划地跨区域拓展开发和并购整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优质的供气服务,把“金宏”品牌打造成行业民族品牌。
1-1-105本次募投项目既包括创新研发电子特气产品的产业化,也包括公司现有产
品产能和区域的扩张,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实施公司战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呈寡头垄断的局面。电子特气尤其是高端电子特气严重依赖进口,制约我国半导体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电子特气国产化需求迫在眉睫。在下游需求拉动、国家政策刺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电子特气的国产化进程将明显加快,我国电子特气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上述行业背景下,为抢抓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建设,丰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种类,完善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业务布局,满足半导体等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电子级全氟丁二烯200吨、电子级一氟甲烷100吨、电子级八氟环丁烷5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200吨和电子级六氯乙硅烷50吨的产能。
上述募投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具体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等情况如
下:
应用行工艺应用领域及序号产品市场规模及趋势主要竞争对手业环节主要客户
根据日本富士经济统计数据,2021年全氟丁二主要应用于烯的市场规模约为900吨。全氟丁二烯主要应半导体先进国外:德国默克、关东
用于 3D NAND 的蚀刻,预计 2026 年全球 制程,客户电子级全电化、昭和电工等;
1 NAND 销量较 2021 年销量增长 3 倍以上。除产 包括长江存
氟丁二烯集成电国内:派瑞特气、和远
蚀刻 量增长外,随着未来 3D NAND 的堆叠层数由 储、长鑫存路气体等
128层向200层以上迈进,蚀刻所耗用的气体量储、中芯国不断增长。际、华虹半电子级一 根据 Linx Consulting 机构调研数据显示,2021 国外:酸素控股、昭和 导体、西安
2
氟甲烷 年一氟甲烷体全球市场需求量为 145 吨,预计 电工等; 三星、SK 海
1-1-106应用行工艺应用领域及
序号产品市场规模及趋势主要竞争对手业环节主要客户
2026年将增长至250吨。国内:华特气体等力士等
国外:昭和电工、林德
电子级八2021年八氟环丁烷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吨,
3集团等;
氟环丁烷预计2025年将超过2500吨。
国内:华特气体等
国外:林德集团、酸素
控股、德国默克、液化主要用于半
电子级二2021年二氯二氢硅的市场规模约为700吨,预
4空气集团等;导体存储和
氯二氢硅计2025年将超过1200吨。
国内:三孚股份、洛阳逻辑芯片制
外延中硅等造,客户包国外:液化空气集团、括长江存
电子级六2021年全球六氯乙硅烷的市场规模约为150林德集团等;储、中芯国
5
氯乙硅烷吨,预计2025年将超过200吨。国内:洛阳中硅、雅克际等。
科技、南大光电等
注:由于缺乏公开、可靠的细分市场数据,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六氯乙硅烷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系公司根据了解的市场信息估算而来。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
电子特气是半导体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根据 IC Insights和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中国半导体制造总额2025年将达432亿美元,相比
2020年的227亿美元增长90%。
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带来对下游电子特气等半导体材料的巨大需求。根据中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增至316.60亿元,相比2020年的173.60亿元增长82%。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半导体产业的发展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
(2)顺应国产替代趋势,提升我国半导体材料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半导体产业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产业,其作为现代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产业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半导体消费市场,但由于国内半导体产业起步较晚,与全球领先国家仍存在一定技术差距。长期以来我国半导体产业对进口依赖较大。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金额为4325.54亿美元,出口金额为1537.89亿美元,进出口逆差近2800亿美元。
1-1-107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半导体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
确将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作为近期发展重点。
电子特种气体作为半导体制造的关键材料,被誉为半导体产业的“血液”,直接影响半导体产品的性能。目前,国内半导体用电子特气市场超过八成的市场份额被外资企业垄断,特别是高端电子特气国内自给率非常低。严重制约了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更是加剧了我国半导体供应链的不稳定性,实现半导体领域的电子特气自给自足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公司致力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国产化,已逐步实现了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等一系列产品的进口替代。本项目对应的产品包括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应用于半导体
先进制程的氟碳类气体产品,以及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六氯乙硅烷等半导体前驱体材料。该等产品的生产及供应目前仍主要掌握在外资企业手中,国内具备生产能力的厂商较少。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我国本土企业打破外资企业在相关电子特气领域的垄断,为我国半导体材料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提升作出贡献。
(3)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集成电路工艺流程环节众多,不同环节需要搭配使用特定的电子特种气体。
各类电子特种气体总体数量超过100种,其中大部分品种被国外垄断。部分气体虽然用量较少,但也是集成电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某种程度上,气体公司能够提供特种气体品种的丰富程度也是气体公司市场竞争能力的体现。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将特种气体尤其是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已经实现了包括超纯氨、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等电子级超高纯气体的研发和产业化,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
1-1-108业的使用需求。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种类得以丰富,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一站式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双方的合作黏性得以增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将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2021年3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聚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2021年12月,国家工信部颁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2021年版)》,将集成电路用特种气体等列为重点新材料。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契合政策鼓励方向,具有良好的实施环境和发展前景。
(2)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电子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充分发挥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引擎的作用。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2017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为5411亿元,2021年增长至1099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40%;预计2022年我国集成电路规模将达到13085亿元,同比增长19.00%。随着行业需求中心和产能中心逐步向我国转移,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高速增长。
1-1-109根据 Frost&Sullivan 统计,国内显示面板出货量由 2016 年 4360 万平方米
增长至2021年10020万平方米,保持了较快增长,并预计至2025年将增长至约 12120 万平方米。根据 DSCC 预测,中国(不包含港澳台地区)面板产能份额将由2020年的53%提升至2025年的71%。随着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的稳步提升及相关产业向我国的持续转移,我国面板行业仍具备稳定的增长空间。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了54.88GW。2013 年至 2021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连续 9 年位居世界第一,
截至2021年底累计装机容量稳居全球首位。尽管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国家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诸多优势,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对电子特
气的旺盛需求,为本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研发实力雄厚,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公司注重研发创新,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
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61项、实用新型专利
210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主持或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18项。凭借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7N 电子级超纯氨项目”和“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
公司长期积累的雄厚研发实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4)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资源,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1-1-110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于2017年10月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2013年“金宏”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6 年“金宏气体 JINHONG GAS 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凭借优秀的品牌影响力,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 SK 海力士、中芯国际、联芯集成等;在液晶面板行业中有京东方、TCL 华星、中电熊猫等;在 LED 行业中有三
安光电、聚灿光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等;在光伏行业中有通威太阳能、天
合光能、隆基股份等。
电子特种气体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伏等行业,该等行业的下游客户对气体供应商的选择需要经过审厂、产品认证等严格的认证流程。对于新进入其供应链的供应商来说,液晶面板、光伏领域的审核认证周期通常在1-2年,集成电路领域的审核认证周期长达2-3年。为保持气体供应的稳定,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会建立沟通、反馈机制,以充分了解和持续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和新产品需求,从而能够大幅缩短气体供应商新产品的认证周期。
本项目电子特气产品对应的目标客户大多为公司已有客户,产品审核认证程序更加便捷,产能消化具备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6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建设投资51896.9947000.00
1.1建筑工程费17451.0714000.00
1.2设备购置费29011.9729000.00
1.3设备安装费2901.202500.00
1-1-111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532.741500.00
2预备费3113.80-
3铺底流动资金4989.21-
4项目总投资60000.0047000.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将由金宏气体作为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长泰路西,该场地为公司现有场地。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4015.00万元、净利润21330.58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16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2.62%。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所有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其中,电子级八氟环丁烷为公司已实现销售产品,产品单价参照该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单价确定;电子级全氟丁二烯、电子级一氟甲烷等产品,公司尚未实现量产或销售,公开渠道无法取得价格信息,公司根据了解的市场信息估算其未来销售单价。
(2)成本费用预测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
1-1-112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所得税按15%计缴。
(二)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空分装置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需要外购较高比例的氮气、氧气等液气作为公司大宗气体业务的补充。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提升公司大宗气体的生产能力,增厚公司大宗气体业务的盈利水平。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主要形成年产氮气11250吨、液氧23581吨、液氮
45000吨、液氩963吨的生产规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有别于我国大型钢铁冶炼、化工企业自行建造空气分离装置的传统模式,外包气体供应商可以满足客户对气体种类、纯度和压力等不同需求,为其提供综合气体解决方案,客户无需在设备和研发上作巨额投入。随着专业化分工合作的不断深化,工业气体外包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我国工业气体外包占比从
2007年的41%提高到2020年的57%,但仍低于发达国家的80%外包比例。工
业气体外包占比的不断提升,将给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带来良好增长机遇和广阔市场空间。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在长三角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是长三角重要的大宗气体供应商。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对下游客
1-1-113户的服务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提高自产产量,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空分装置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现有空分装置产能已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需要外购部分氮气、氧气、氩气等液气作为公司业务的补充,面临该等外购液气价格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氮气外购量占供应总量(自产量+外购量)的比例分别为77.09%、83.72%和85.07%;
氧气外购量占供应总量的比例分别为81.14%、84.95%和84.61%。报告期内,公司氮气和氧气的外购比例较高且不断上升,公司大宗气体产能瓶颈愈发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空分装置相关产品产能、产量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空分装置主要产品产能利产能利用产能利用产能产量产能产量产能产量用率率率
氧气14811.4312683.6485.63%14811.4312889.0587.02%14811.4311565.0578.08%
氮气37260.0035582.9595.50%37260.0036768.0398.68%37260.0033098.0088.83%
合计52071.4348266.5992.69%52071.4349657.0895.36%52071.4344663.0585.77%
注:2020年空分装置存在检修,当期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氮气、氧气等大宗气体现有产能
不足的问题,提升公司大宗气体供应的自主可控力和盈利能力,降低外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应对市场变化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工业气体行业在2000年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18年我国工业气体年产值达到1350亿元,增长速度每年在10%左右。我国
工业气体行业在过去10余年获得了长足发展,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冶金和化工行业是当前我国大宗气体最主要的下游需求,而根据国外大宗气体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冶金和化工行业总需求一般只占大宗气体市场需
1-1-114求的40%左右。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大宗气体市场来自于半导体、医疗健康、节
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的气体需求将显著快于冶
金、化工两大行业。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型不断深化,上述新兴产业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大宗气体应用广度及深度也将持续扩展,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2)项目所在区域的优质企业资源,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客户保障本项目所在的苏相合作区系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城区结合各自资源优势和产
业特色合力打造的产业园区。园区现有规模以上企业过百家,包括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80.SH)、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3043.SZ)、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603489.SH)、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嘉盛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长瑞光电有限公司、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众多优质先进制造企业和半导体产业链企业。
上述优质的企业资源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客户保障。
(3)专业人才和研发技术的深厚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具有超过20年的工业气体运营管理经验。经过长期的运营实践,公司积累了大批在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员,并系统建立了以气体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
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上述专业人才和研发技术的深厚积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21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1-1151土地购置费用325.59-
2建设投资19283.6414600.00
2.1建筑工程费2504.442300.00
2.2设备购置费14477.0011800.00
2.3设备安装费1447.80500.00
2.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54.40-
3预备费1157.02-
4铺底流动资金233.75-
5项目总投资21000.0014600.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苏相金宏润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为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由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实施(主要借款约定:借款利率为按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漕湖街道春兴路以南、华阳路以东,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厂房进行建设。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347.35万元、净利润1816.58万元。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40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1.60%。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1-1-116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
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所得税按25%计缴。
(三)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二氧化碳减排和利用被称为“永远做不完的产业”。自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促进节能环保、能源循环的政策不断推出,尾气回收相关产业发展前景良好。
本项目是公司依托科技创新,结合项目所在化工园区产业特色,以园区工业企业尾气为原料,对捕获的二氧化碳进行资源化再利用,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探索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二氧化碳12万吨的生产规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响应“双碳”战略发展目标
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
“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一件影响全局、
1-1-117影响未来的历史性事件,意味着今后我国必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具
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项目实施是公司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2)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氧化碳产品的用途极其广泛。二氧化碳除用于食品领域的食品添加、食品加工和冷链运输外,还可用于机械制造、焊接、船舶工业、铸造、生物超临界萃取、化工合成、气体肥料等。高纯二氧化碳可用于半导体临界清洗、电子、电光源、医疗、标准气体等。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吸附分离提纯二氧化碳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短,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较好的市场销售前景。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本项目以工业企业尾气为原料,对捕获的二氧化碳进行资源化再利用,降低工业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鼓励方向。
(2)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项目经验和技术积累
1-1-118公司已经掌握二氧化碳回收及提纯的生产工艺,已在昆山金宏、徐州金宏
等子公司进行了产业化应用,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相关产品性能稳定,能够较好满足客户需求。同时,通过自主创新研发,公司在二氧化碳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取得了多项专利。
因此,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验和技术能力。
(3)良好的区位优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原料供应和产能消化保障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安徽省淮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是2010年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煤化工产业园,园区以煤气化工、煤制天然气和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
本项目尾气供应方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
团公司合资组建的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联”)。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安联二氧化碳供气量不低于 10000Nm3/h(折算约为 14.7 万吨/年),供应期限自供料起始日开始 20 年。
本项目附近区域包括安徽普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二氧化碳基
聚碳酸酯多元醇项目(一期)和淮南市赛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二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配套原料项目。上述项目开展需使用大量的二氧化碳。公司已与安徽普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南市赛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气体供应战略合作协议》,为其供应二氧化碳气体。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大型煤气化工、精细化工企业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的原材料供应和产能消化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12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土地购置费用740.51700.00
2建设投资10374.379800.00
1-1-119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1建筑工程费3887.283800.00
2.2设备购置费5429.205000.00
2.3设备安装费542.90500.00
2.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14.99500.00
3预备费622.50-
4铺底流动资金262.62-
5项目总投资12000.0010500.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金宏,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经五路,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厂房进行建设。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9805.00万元、净利润2187.27万元。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68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5.77%。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或已有合同价格确定;人工
1-1-120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
摊销金额估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所得税按25%计缴。
(四)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氢气作为高效低碳的能源载体、绿色清洁的工业原料,在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多领域拥有丰富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本项目所在地株洲是中国硬质合金主要产地,氢气需求量巨大。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440万标立方米的氢气生产规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
氢气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具有能量密度大、过程无污染、无碳排等优点,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已成为我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战略选择。
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2021年原油对外依存度超7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40%。氢气的单位热值是传统能源汽油和天然气的3倍多,同等质量的氢气燃烧效率更高,可在交通运输等领域替代石油等传统能源。大力发展氢能产业能够有效降低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保障能源安全。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的具体举措。
1-1-121(2)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布局氢能蓝海市场
氢能具有储量丰富、热值高、零污染、可存储、来源广泛等优点,是我国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2020年9月“双碳”目标的提出,氢气产量加速提升,氢能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氢能联盟的数据,2021年我国氢气产量达
3300万吨,同比增长32%。以燃料电池为代表的下游需求强势增长,带动氢能
市场规模快速扩张。根据中国氢能联盟数据显示,我国2030年氢气的年需求量将提高到3715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5%;到2060年,我国氢气的年需求量将增至约1.3亿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20%。根据《2022氢能产业研究报告》预计,2020年至2025年间,中国氢能产业产值将达1万亿元,
2026年至2035年产值有望达到5万亿元,市场空间巨大。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氢气产业发展先机。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氢气生产国,氢能产业已被纳入国家能源战略。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战略定位、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引导着氢能产业加快发展。
2019年7月,本项目所在地株洲市发布了《株洲市氢能产业规划(2019—2025年)》。依据《株洲市氢能产业规划(2019—2025年)》中的相关要求,
株洲市计划把氢能产业打造成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点战略产业。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良好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在制氢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形成了制、储、运、加的专业格局。在制氢环节上,公司依托“天然气裂解制氢”与“尾气回收 PSA 制氢”
1-1-122两大核心技术,在制氢催化剂、氢气纯化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储
运、加氢环节上,公司建有专业的物流团队,利用数字化运营平台,合理规划、科学出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保质、保量、保供。公司已为江浙沪、川渝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含固定加氢站,撬装加氢站)提供用氢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在氢电二轮车、氢能叉车、氢能无人机等领域的应用拓展。
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在制氢领域取得多项技术专利。
公司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3)项目所在地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保障项目产能消化株洲是国内最大的硬质合金生产基地。硬质合金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高品质氢气。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59.SH)、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株
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688308.SH)等多家大型硬质合金企业位于附近。
本项目所在地的硬质合金产业集群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8093.66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建设投资7336.576500.00
1.1建筑工程费3623.433500.00
1.2设备购置费3027.202500.00
1.3设备安装费302.70300.00
1.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83.24200.00
2预备费440.20-
3铺底流动资金316.89-
4项目总投资8093.666500.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1-123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
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由子公司株洲华龙作为实施主体,通过由本公司向株洲华龙提供借款的方式具体实施(主要借款约定:借款利率为按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株洲华龙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金龙路东侧、规划22路北侧,该场地为公司现有场地。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904.00万元、年均净利润约
1025.19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31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
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0.48%。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及市场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
1-1-124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所得税按25%计缴。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资本结构、营运资金缺口及未来发展规划,拟使用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为公司经营规模增长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横向布局,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做强优势气体产品,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随着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从2019年度116057.75万元增长至
2021年度的174129.40万元。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存货和应收
账款规模持续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
(2)满足公司新项目投产运营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规模将快速扩大。除了进行生产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外,公司还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新项目日常生产经营。
(3)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高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未来银行贷款金额,从而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1-1-125(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2)募集资金管理与运用相关的内控制度完善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管理,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4、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根据销售百分比法测算,公司2022年至2024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
25250.05万元,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1)测算依据
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6057.75万元、124334.24万元
和174129.40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2.49%。公司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和经营战略,合理预测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为22%,据此测算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营业收入金额。
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公司未来几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资金占用额=营业收入×(应收票据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销售百分比+应收款项融资销售百分比+预付款项销售百分比+存货销售百分比-应付票据
1-1-126销售百分比-应付账款销售百分比-预收款项销售百分比);
*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2024年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2021年流动资金占用额;
*应收账款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当期营业收入)×100%,其他科目以此类推。
(2)测算过程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74129.40万元,假设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按22%的复合增长率继续增长,公司2022年至2024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2022年至2024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估算营业收入×2021年末各
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重。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2022-2024年预测2024年末预
项目占营业收计数-2021金额2022年2023年2024年入比重年末实际数
营业收入174129.40100.00%212437.87259174.20316192.52142063.12
应收票据20033.6111.51%24441.0029818.0336377.9916344.38
应收账款28026.1416.10%34191.8941714.1150891.2122865.07
应收款项融资2225.731.28%2715.393312.784041.591815.86
预付款项3231.111.86%3941.954809.185867.202636.09
存货10869.176.24%13260.3916177.6719736.768867.59
经营性资产合计64385.7636.98%78550.6395831.77116914.7552528.99
应付票据12661.347.27%15446.8418845.1422991.0710329.73
应付账款19120.3810.98%23326.8628458.7734719.7015599.32
预收款项1654.580.95%2018.592462.683004.471349.89
经营性负债合计33436.3019.20%40792.2949766.5960715.2427278.94
流动资金占用额30949.4617.77%37758.3446065.1756199.5125250.05
注:上表中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已剔除应付工程款、设备款;上表仅为依据特定假设进行的财务测算,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1-1-127根据上述测算,公司2022年至2024年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25250.05万元。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预计流动资金缺口。
除上述募集的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投项目均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铺底流动资金等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64%,未超过30%,符合《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8号》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其中,“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研发创新和替代进口的产品种类,提升我国半导体材料的国产化率;“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大宗气体生产能力,提升公司大宗气体供应的自主可控力和盈利能力;“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是公司结合自身技
术优势和园区产业特色积极发展资源转化利用产业的又一业务实践,也是公司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地域产业优势进一步做强氢气业务的具体行动,有利于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补充流动资金”旨在补充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流
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将重点服务我国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先进制造等战
略新兴行业的紧迫需要以及国家当前节能减排政策的重点鼓励领域。因此,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方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1-1-128(二)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研发
创新能力及核心技术优势而实施,系公司在工业气体尤其是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等方面研发创新积累的基础上所作的产业化拓展应用,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产品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更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增强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补充流动资金则用于支持主营业务扩张,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扩大核心技术及业务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能评、用地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项目能评项目环评项目用地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相苏环建〔2023〕苏(2021)苏州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审批投备〔2022〕351号和已报送节能承07第0009号和市不动产权第
项目相审批投备〔2022〕355诺表苏环建〔2023〕7017719号不动
号)07第0010号产权证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苏(2022)苏州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苏苏园行审苏环建〔2022〕
2级液氮、电子级液氧、市不动产权第园行审备〔2022〕26号)[2022]8号07第0167号电子级液氩项目7029040号《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淮煤化皖(2023)淮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淮环审复
3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2022〕81市不动产权第案表》(项目代码:2210-〔2022〕21号号0013630号
340464-04-01-834757)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株天发株国用(2015)
株环评〔2020〕
4 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改备〔2021〕153 号和株天 不适用 第 A0712 号土地
9号发改备〔2022〕259号)使用证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129(一)项目备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根据需要完成项目立项备案。
(二)项目环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取得相应的环评批复。
(三)项目能评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和“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已取得相应的节能审查意见。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7〕1号)的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向项目管理权限同
级的节能审查机关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并按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和承诺建设,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属于需要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的建设项目,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报送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依据《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2018〕449号)的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不含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增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按照相
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根据规定不需要办理节能审查。
(四)项目用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取得项目用地。
1-1-130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深化公司在工业气体领域尤其是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的业务布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并
逐步释放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
1-1-131第五节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1-1-132(本页无正文,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33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4 07:24 , Processed in 0.495112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