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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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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3-7-12 00:00:00 浏览:  52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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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3-05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为保障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2年8月5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
该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但发行工作尚未完成,为保障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提请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12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延长至2024年8月4日。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但发行工作尚未完成。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有利于保障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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