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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证券简称:大为股份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
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综合评估及审慎考虑,公司决定修订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行权及解除限售安排,并同步修订了首次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 7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修订情况,公司同步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予以调整。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具
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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