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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1证券简称:银禧科技公告编号:2023-53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21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集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谭文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21260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118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0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375586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14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5586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144%。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458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6854%;反对1126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1552%;弃权93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609801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3.5617%;反对11266900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2201%;弃权93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8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2表决结果:
同意47458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6854%;反对1126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1552%;弃权93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609801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3.5617%;反对11266900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2201%;弃权93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8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4478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6676%;反对1127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1730%;弃权93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599301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3.5373%;反对11277400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2445%;弃权93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志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3同意47458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80.6854%;反对1126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1552%;弃权93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609801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3.5617%;反对11266900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2201%;弃权93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谭文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249927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25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36650687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2928%。
谭文钊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选举周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550737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36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39658787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2932%。
周娟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3)选举林登灿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43177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14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36583186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1357%。
林登灿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赵建青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175797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7.99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35909386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5676%。
赵建青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选举谢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868237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76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32833787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4102%。
谢军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5(3)选举魏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868237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76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32833786股,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4101%。
魏龙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袁月云、綦敏
3、结论性意见:银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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