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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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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

莫忘初心 发表于 2023-7-25 00:00:00 浏览:  6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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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0证券简称:江苏阳光公告编号:临2023-05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或“公司”)于近日接到控
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郁琴芬、
公司5%以上股东陈丽芬等股东通知:其持有的江苏阳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
冻结、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占其所占公司冻结股冻结股份是冻结冻结冻结冻结股东名称持股比总股本份数量否为限售股起始日到期日申请人原因例比例
2023年2026江苏省无
合同
陈丽芬8300000.56%0.05%否7月21年7月锡市中级纠纷日20日人民法院
合计8300000.56%0.05%——————————
(2)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占其所占公司冻结股冻结股份是冻结冻结冻结冻结股东名称持股份总股本份数量否为限售股起始日到期日申请人原因比例比例江苏阳光2023年2026江苏省无
57214合同
集团有限2.53%0.32%否7月21年7月锡市中级
54纠纷
公司日20日人民法院
2023年2026江苏省无
17840合同
郁琴芬11.00%1.00%否7月21年7月锡市中级
000纠纷
日20日人民法院
23,561,
合计6.07%1.32%——————————
454
(3)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的情况占其所占公司标记股标记股份是标记标记标记标记股东名称持股份总股本份数量否为限售股起始日到期日申请人原因比例比例江苏阳光2023年2026江苏省无
220590合同
集团有限97.47%12.37%否7月21年7月锡市中级
000纠纷
公司日20日人民法院
2023年2026江苏省无
144300合同
郁琴芬89.00%8.09%否7月21年7月锡市中级
000纠纷
日20日人民法院
2023年2026江苏省无
147351合同
陈丽芬99.44%8.26%否7月21年7月锡市中级
020纠纷
日20日人民法院
512241
合计95.45%28.72%——————————
020
上述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总额为140000000元,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阳光集团、郁琴芬、陈丽芬持有的公司股份的目标数量为51224102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被冻结合计占其所持合计占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数量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江苏阳光
集团有限22631145412.69%57214542.53%0.32%公司
郁琴芬1621400009.09%1784000011.00%1.00%
陈丽芬1481810208.31%8300000.56%0.05%
合计53663247430.09%243914544.55%1.37%
(2)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累计被轮候合计占其所持合计占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冻结数量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江苏阳光
集团有限22631145412.69%57214542.53%0.32%
公司郁琴芬1621400009.09%1784000011.00%1.00%
合计38845145421.78%235614546.07%1.32%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的情况累计被司法合计占其所持合计占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标记数量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江苏阳光
集团有限22631145412.69%22059000097.47%12.37%公司
郁琴芬1621400009.09%14430000089.00%8.09%
陈丽芬1481810208.31%14735102099.44%8.26%
合计53663247430.09%51224102095.45%28.72%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股东阳光集团、郁琴芬、陈丽芬于2023年7月24日与江苏润元科技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江苏润元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即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阳光集团、郁琴芬、陈丽芬等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及其他财产的保全措施。目前相关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手续已经在办理中。
2.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因合同纠纷,导致其所持
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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