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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标准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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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标准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一纸荒年 发表于 2023-7-27 00:00:00 浏览:  62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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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2证券简称:标准股份公告编号:2023-03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多年亏损,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存在差距,主
营业务经营能力较弱,公司业绩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主要控股子公司净资产为负或亏损,其中标准欧洲可能面临持续经营的风险,标准供应链业务已暂停开展,后续将以处理逾期应收和防范风险为重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0年公司供应链业务有相关项目存在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涉
及的金额为13659.12万元,占2020年度收入的10.88%。本次更正涉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更正金额均为13659.12万元,占更正后2020年度收入的
12.20%。2021年度公司有其他业务存在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涉及金额
3849.96万元,占2021年度收入的2.29%。本次更正涉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金额均为3849.96万元,占更正后2021年度收入的2.3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于供应链业务的三笔大额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均已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其中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案件执行结果不佳,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案件尚在审理中,实际收回金额尚无法准确判断;且上述款项存在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20年至2022年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额分别为440.29
万元、1.19亿元、1.54亿元,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额分别为
231.77万元、648.77万元、917.23万元,关联交易呈逐年增长态势,未来存在
持续增加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公司临潼生产基地搬迁协议的签订,尚未明确签署主体,预计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定期、不定期与相关各方进行汇报、沟通和协商,尽最大努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订相关协议,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正式协议签署前,尚不能评估搬迁补偿及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和具体影响金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72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经营风险。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5.29亿元,同比下滑
19.4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19亿元,同比亏损扩大。公司连续11年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亏损。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控股参股的5家公司中,西安标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威腾标准欧洲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同时净利润亏损,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和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净利润亏损。请公司:
(1)补充披露主要参控股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销量数据,以及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并对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控股参股公司资不抵债或亏损的主要原因及后续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业务公司名称注册地成立日期主要经营范围取得方式比例性质工业缝纫机研发和
标准欧洲凯泽斯劳滕2009年5月22日100%工业设立销售
标准国贸西安市2003年8月7日98%商业缝纫机进出口设立厚料工业缝纫机研非同一控制
标准海菱上海市1993年5月5日55%工业
发、生产和销售企业合并供应链业务(煤炭贸标准供应链西安市2020年2月17日70%商业设立
易)
2中厚料工业缝纫机
标准菀坪吴江市1989年11月1日90%工业设立
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标准欧洲指威腾标准欧洲有限公司,标准国贸指西安标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标准海菱指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标准供应链指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标准菀坪指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
(一)标准欧洲的相关情况
1、主营业务
标准欧洲主要从事工业缝纫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试制和销售。2012年,标准欧洲自主创立“威腾”品牌,产品依托智能化、模块化、数字化技术,面向全球服装、鞋帽、箱包、汽车内饰、家居等领域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2、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7452.727326.874353.75
销售费用1452.611300.351071.22
管理费用1419.421292.391095.28
研发费用1261.171329.001484.92
财务费用61.0242.9168.73
净利润-715.49250.43-3110.79
净资产-5994.79-5198.53-8306.80
缝纫机销量(台)319529132849
3、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原因
在各子公司的定位分工上,标准欧洲负责技术研发和欧洲市场销售,主要研发项目及成果有 X-feed 针送布、热风粘合机、自动缝技术、Viper 智能抓料系
统、机械臂 3D 冷贴条密封技术、GC5000 智能模块化厚料平缝机等。标准欧洲是公司的海外研发中心,需要利用德国研发人员的能力和理念开发厚料领域产品,在其亏损的情况下仍有相应投入。
标准欧洲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具体原因,一是部分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效益的进程较慢,导致规模化销售拓展受阻,毛利覆盖费用存在困难;二是研发项目的投入导致研发人员不断增加,2019年的员工人数较2016年增加32人达到78
3人,运营费用大幅增长,2019年亏损4603.04万元;三是因亏损导致现金流紧张,在标准国贸收紧发货付款政策的情况下,其向标准国贸的产品采购无法及时完成,给客户的交付能力降低,影响其收入大幅下降,2022年亏损3110.79万元。
4、后续应对措施后续,标准欧洲将围绕欧美厚料市场如汽车内饰、皮革制品、箱包等领域开拓巩固客户,稳定传统销售业务;加大与重点客户的深度合作,开展自动化、智能化项目的联合研发,通过技术创新带动销售,努力将研发能力转化为长期市场效益。
(二)标准国贸的相关情况
1、主营业务
标准国贸主要从事“标准”品牌中、高档工业缝制机及零部件的海外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工业用电脑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曲折缝机、特种机等系列。
2、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15608.9617737.9719751.63
销售费用851.82731.07808.03
管理费用173.3149.86253.99研发费用000
财务费用31.001990.47-972.87
净利润-1958.63-2203.82-1069.98
净资产-9518.03-11721.85-12791.83
缝纫机销量(台)779058022888552
3、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原因
在各子公司的定位分工上,标准欧洲负责技术研发和欧洲市场销售,标准股份母公司负责生产将产品经由标准国贸出口销售给标准欧洲,由标准欧洲负责欧洲终端客户销售。
42020年、2021年、2022年标准国贸向标准欧洲的销售额分别为1348.15
万元、1920.04万元、837.74万元,分别占其年度营业收入的8.64%、10.82%、
4.24%。虽然销售占比不高,但在持续的销售过程中,因标准欧洲亏损导致回款
能力不足,其成为标准国贸的主要应收方,自2009年发生业务往来至2022年末,上述应收账款造成欧元汇兑损失1694.03万元及信用减值损失11492.14万元,是影响标准国贸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主要原因。
标准国贸与标准欧洲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汇兑损失及信用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应收标准
573.951171.602533.413501.461388.993112.023345.327260.00
欧洲账款欧元汇兑
0.0624.00237.00-2.85-54.75342.81445.69-36.66
损益信用减值
29.0090.9248.84135.29-346.57142.6814.90567.98
准备项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累计应收标准
12256.4415466.5617244.1517605.6915925.5816651.9716651.97
欧洲账款欧元汇兑
-515.27212.4344.60-359.531846.00-489.501694.03损益信用减值
942.13695.422305.002941.021088.202837.3311492.14
准备
注:汇兑损益中“-”为汇兑收益,信用减值准备中“-”为冲回的信用减值准备。
4、后续应对措施
标准国贸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大营销力度、拓展海外市场,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剔除标准欧洲的影响因素后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净利润分别是594.78万元、635.91万元、1525.26万元。后续,标准国贸将通过各种手段挖掘新客户,增加转型业务规模;在服务标准欧洲的基础上,督促标准欧洲货款回笼,降低经营风险;加大人民币交易结算占比,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提高综合盈利能力。
(三)标准海菱的相关情况
1、主营业务
标准海菱的主营业务为“海菱”品牌厚料工业缝纫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平板式、筒式、立柱式、花样缝等系列,应用场景为箱包、家居、
5汽车内饰等领域的产业客户。
2、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5191.067243.646210.27
销售费用335.39362.52427.94
管理费用910.361208.551139.45
研发费用465.92510.60449.80
财务费用129.6761.93-22.71
净利润4.86-141.66-548.55
净资产11476.8811251.7110721.06
缝纫机销量(台)10316135669627
3、亏损原因
标准海菱2021年亏损141.66万元,主要因2020年度减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障金在2021年度恢复缴纳,致使2021年人工成本支出增加208.48万元,同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1.71万元所致;2022年亏损548.55万元主要因其地处上海市,受2022年4-5月停工停产的影响以及行业需求的萎缩,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14.27%,毛利额减少356.99万元所致。
4、后续应对措施
标准海菱后续着力发展智能控制技术、独立驱动技术,推出贴近市场的新产品;加强品牌和渠道建设,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产品推广、技术支持、培训等工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客户采取差异化的营销策略,不断提升营收规模。
(四)标准供应链的相关情况
1、主营业务
标准供应链的主营业务为煤炭贸易等供应链管理服务。
2、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55821.82102054.0451730.06
6销售费用178.19117.860.59
管理费用154.49348.48390.96研发费用000
财务费用878.751727.79722.43
净利润166.06290.22-4139.71
净资产5166.065456.291316.58
3、亏损原因
标准供应链2022年亏损4139.71万元的主要原因,一是针对供应链业务的运行现状,公司已采取业务梳理和防范风险的策略,自2022年下半年暂停供应链业务的开展供应链业务收入和毛利相应大幅下降;二是对逾期应收账款和预
付账款等进行减值计提3161.31万元。
4、后续应对措施
公司供应链业务已暂停开展,后续将以处理逾期应收和防范风险为重点。
(五)标准菀坪的相关情况
1、主营业务
标准菀坪的主营业务为“标准”品牌中厚料工业缝纫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平板式、筒式、立柱式、长臂式、特种、自动化等系列,应用场景为箱包、家居、汽车内饰等领域的产业客户。
2、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13956.5317844.3816016.07
销售费用325.95342.88345.19
管理费用1537.312006.971810.23
研发费用581.24759.25706.86
财务费用-0.2215.62-213.82
净利润424.45455.39711.48
净资产22477.4020923.0419715.05
缝纫机销量(台)498756258957791
7标准菀坪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净利润424.45万元、455.39
万元、711.48万元,属正常水平。
(六)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动变动变动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比例比例比例
营业收入51738.84-4.48%65633.6426.86%52882.90-19.43%标准股份
扣非净利润-3966.45不适用-7893.52不适用-11906.33不适用
营业收入187257.69-6.69%191710.022.38%201229.794.97%上工申贝
扣非净利润4738.3611.63%3985.83-15.88%2260.62-43.28%
营业收入307523.414.15%536064.7874.32%478025.04-10.83%杰克股份
扣非净利润17016.59-38.91%43618.05156.33%43698.040.18%
营业收入52553.53-25.64%95933.7082.54%87312.24-8.99%
*ST 中捷
扣非净利润-8220.39不适用1151.95不适用-260.92-122.65%
注 1:以上数据摘自上工申贝(600843)、杰克股份(603337)、*ST 中捷(002021)
披露的定期报告。上工申贝的营业收入取缝制设备制造类业务收入,杰克股份的营业收入取工业缝纫机业务的收入公司营业收入为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注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因具体适用领域的不同,公司所处行业可进一步细分为缝制机械制造业。上工申贝的主营业务为缝制设备及智能制造设备制造行业,经营业务还涉及办公机械、物流服务和商贸流通等领域其生产的缝制设备包括工业缝
纫机、家用缝纫机及特种用途工业定制机器等。杰克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工业缝纫机、裁床、铺布机、验布机、衬衫及牛仔自动缝制设备等工业用缝中、缝前设备。*ST 中捷主要从事中、高档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工业用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曲折缝机、特种机等。上述三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包含工业缝制机械的制造,与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趋同,均可划入缝制机械制造业。
风险提示: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多年亏损,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存在差
8距,主营业务经营能力较弱,公司业绩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主要控股子公司净
资产为负或亏损,其中标准欧洲可能面临持续经营的风险,标准供应链业务已暂停开展,后续将以处理逾期应收和防范风险为重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结合目前多家主要控股参股公司资不抵债或亏损、公司扣非后净利润
持续亏损、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等情形,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主要是因母公司持续亏损所致。母公司持续亏损的具体原因:一是资产减值损失过大。公司早期产品品种庞大且实行备货销售,多年来形成较大库存,由于缝制机械产品升级换代较快,导致存货适销性不足形成减值损失。受行业多年来赊销模式的影响,公司累积较大应收账款,随着账龄增长和信用变化,形成减值损失。二是毛利率较低。同行业公司2020年、2021年、
2022年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3.17%、22.46%、23.66%,母公司相应年度毛利率分
别为18.85%、19.42%、12.04%,低于同行业公司均值。母公司所在地远离浙江、上海、江苏、广东等缝制机械产业集群地,产品综合成本高于同行业公司。在以低价格、同质化竞争为特征的服装薄料产品领域,公司产品成本不具备竞争优势。
在销售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毛利额难以覆盖期间费用。针对母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已采取措施分阶段消化处置历史存货、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和资源整合提高主营业务的经营质量。
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减值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信用减值损失-3394.74-8445.40-4988.47标准股份母公
资产减值损失-391.05-3092.90-6417.83司
毛利率18.85%19.42%12.04%
信用减值损失-613.26-578.47-2013.25上工申贝
资产减值损失-3859.28-1055.15-4048.50
9毛利率32.64%28.82%30.77%
信用减值损失-619.05-2602.56-2364.67
杰克股份资产减值损失-7295.00-5262.06-3313.71
毛利率23.42%23.00%24.83%
信用减值损失-515.7233.62-872.96
*ST 中捷 资产减值损失 -559.42 -1004.37 -717.94
毛利率13.45%15.55%15.38%
注:以上数据摘自上工申贝(600843)、杰克股份(603337)、*ST 中捷(002021)
披露的定期报告。上工申贝的毛利率取缝制设备制造类业务毛利率,杰克股份的毛利率取工业缝纫机业务的毛利率公司2020年毛利率剔除土地交储产生的其他业务收入影响。
(二)主要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从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现状来看,标准国贸的资不抵债主要因应收标准欧洲账款的欧元汇兑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所致,其自身无长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应款项26005.24万元,占其负债总额的
87.56%,持续经营不存在问题;标准欧洲的资不抵债主要因经营亏损所致,若后
续标准欧洲不能扭转亏损局面并提升盈利水平,将面临持续经营的风险;标准海菱因计提减值、停工停产等影响导致2021年和2022年出现阶段性亏损,通过积极采取措施将能扭转局面。标准供应链的业务已暂停开展,后续将以处理逾期应收和防范风险为重点。
(三)资产负债率情况
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55%、44.42%。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5.4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3.12亿元,负债总额为4.7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0.66%,其中流动资金总额为3.36亿元(包括货币资金、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有息负债为0.63亿元,公司负债率和有息负债较低,拥有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
(四)行业竞争格局和趋势
随着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不断推进和缝制机械行业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入,行业内企业间的竞争不断加剧,规模小、技术实力不足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拥有
10较强研发能力和规模效应的头部企业通过行业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进一步巩固
和扩大优势地位,行业集中度不断加强。近几年行业增速放缓,竞争加剧。2023年上半年,我国缝制设备行业遭遇内需低迷、外需放缓的双重压力,行业经济将持续在谷底徘徊。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一定的营收规模,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拥有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现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故管理层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问题二:关于供应链业务。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公司于2020年开展煤炭贸易相关供应链业务。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收到陕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子公司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部分项目存在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上述供应链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分别导致2021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2395.02万元、1.44亿元、2.82亿元。此外,
2021年年报工作函回复显示,公司供应链业务未实现改善经营质量的目标。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5.17亿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项目情况;
回复:
(一)业务模式
公司供应链业务涉及的商品主要是煤炭。按具体业务模式细分如下:模式一是公司将货物从采购端的资源方转移到仓储地,再由公司销售给下游的终端客户,货物流转主要采用汽车运输和火车运输。模式二是公司参与大型煤电公司购煤月度合同招标或年度合同招标,招标完成后按照其要求的指标采购煤炭,合理进行资源匹配,引入资源合作方,并运输至客户,该业务采购源头为周边煤矿及洗煤厂,运输方式大多为汽运。模式三是公司与洗煤厂开展合作,由公司向周边煤矿及供应商采购煤炭,运输至洗煤厂,由合作洗煤厂按照公司要求提供洗煤加工服务和仓储服务,公司指标验收合格后向客户进行销售,销售方式为客户自提
11或委托铁路及汽车运输进行配送。
上述具体业务模式与收入确认方法不存在对应关系。
(二)收入的判断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公司供应链业务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判断标准如下:
1、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公司是首要的义务人,负有向客户销售商品的首要责任;
2、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承担了所交易的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向
下游客户交付时若出现煤炭质量与销售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根据合同下游客户可对煤炭进行扣押、退货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罚款,公司需按合同约定向下游客户履行赔付义务。虽然公司按照采购合同可向供应商追偿或要求其退款,但在退货或追偿过程中,若不能从供应商得到相应赔偿,公司需承担该货物带来处置、跌价、质量差异等问题产生的风险;
3、公司能够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的价格;
4、公司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以履行合同,公司以独立自主的身份与
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合同,若因市场环境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变化造成供应商不能按公司要求的数量、质量进行交付,公司则面临不能及时向下游客户交货的风险,公司需按合同向下游客户进行赔偿;
5、公司承担了与产品销售有关的主要信用风险,下游客户若未按合同向公
司出具结算单或回款,但公司仍需向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付款,公司将承担信用风险。
若无法满足上述判断标准,将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12(三)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项目
2021年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涉及的金额为2.82亿元,占2021年度供应链业务收入的27.62%,分别导致
2021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0.24亿元、1.44亿元、2.82亿元。上述会计差错公司已更正,详见公司
2023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3-006)。
2021年供应链业务收入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前三季度(1-9月)
项目名称交易内容业务模式调整原因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该项目是货物委托仓储,公司赚取固定收益,不承担JHCC 项目 煤炭 1070.73 -1021.54 49.19 模式一 相关的信用风险,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5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上游供应商为下游客户指定,公司赚取固定差WHNY 代采项目 煤炭 6786.51 -6687.89 98.62 模式一 价,不承担货物的价格变动风险和信用风险,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2、3、4、5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是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不承担货物JSX 项目 煤炭 25.17 -25.04 0.13 模式二 的价格变动风险,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公司不是主要运营人,不拥有货物的控制权,HBGK 集团项目 煤炭 23.23 -220.63 -197.40 模式一 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4、5 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NXXM 项目 煤炭 18483.28 -16780.74 1702.54 模式三
该项目是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赚取固定收益,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2、4条,按照净额法确
13认收入。
该项目是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不承担货物HLSN 项目 煤炭 13.34 -2.21 11.13 模式二 的价格变动风险,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是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赚取固LXNXM 项目 煤炭 3296.41 -3350.73 -54.32 模式三 定收益,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4 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是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赚取固YCDC 项目 煤炭 82.28 -80.44 1.84 模式二 定收益,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合计29780.95-28169.221611.73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2.7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本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根据合同的保密约定,具体项目信息涉及客户名单、技术要求、销售策略等经营信息,属公司保护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
注 2:HBGK 集团项目、LXNXM 项目收入更正后为负值,原因是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煤炭价格波动较大,未按预期进度完成交货,公司在该项目上承担的费用过大,导致出现项目亏损。
14公司在上述业务开展时采用总额法核算相关收入,年末在对业务重新梳理中,综合判断上述项目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不承担货物的价格变动风险和信用风险,公司属代理人,JHCC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5 条,WHNY 代采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5 条,JSX 项目、HLSN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 条,HBGK 集团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4、5条,NXXM 项目、LXNXM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4 条,YCDC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 条,期末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2021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分别调整减少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2395.02万元、14441.57万元、28169.22万元。将上述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全面自查近三年仍采用总额法确认供应链业务收入的其他项目情况,包括业务模式、业务性质、权利义务划分、采购和销售合同条款中有关产品定
价权、存货风险责任归属、信用风险承担的约定等,说明以总额法核算确认收入的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一)供应链业务的相关情况
1、公司近三年采用总额法确认供应链业务收入的情况
2020年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交易内容收入确认金额业务模式
ZHJL 项目 煤炭 97.51 模式二
ZSYZT 项目 煤炭 156.52 模式三
YTSN 项目 煤炭 4457.99 模式二
WQDC 项目 煤炭 17294.74 模式二
SYBF 项目 煤炭 15007.85 模式二
JNZS 项目 煤炭 313.15 模式二
HNBQ 项目 煤炭 126.15 模式二
15SDCC 项目 煤炭 3667.68 模式一
JNLLDC 项目 煤炭 127.22 模式二
合计41248.81
注1:根据合同的保密约定,具体项目信息涉及客户名单、技术要求、销售策略等经营信息,属公司保护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
注2:2020年以总额法确认收入41248.81万元,不包括已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项目。
2021年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交易内容收入确认金额业务模式
ZSYZT 项目 煤炭 1980.07 模式一
JNLLDC 项目 煤炭 1397.26 模式二
GCCPY 项目 成品油 770.27 模式二
QTXLD 项目 煤炭 969.49 模式二
WHNYTS 项目 煤炭 1214.75 模式二
NMDC 项目 煤炭 4074.7 模式二
HLSN 项目 煤炭 2823.28 模式二
GNXY 项目 煤炭 551.34 模式二
WQDC 项目 煤炭 86603.61 模式二
合计100384.77
注:根据合同的保密约定,具体项目信息涉及客户名单、技术要求、销售策略等经营信息,属公司保护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
2022年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交易内容收入确认金额业务模式
WQDC 项目 煤炭 40311.54 模式二
QTXLD 项目 煤炭 424.29 模式二
NMDC 项目 煤炭 3060.08 模式二
JNLL 项目 煤炭 123.92 模式二
16HLSN 项目 煤炭 3168.09 模式二
XXDC 项目 煤炭 415.89 模式二
ZRZS 项目 成品油 2009.22 模式一
CDXB 项目 成品油 2180.39 模式一
合计51693.43
注:根据合同的保密约定,具体项目信息涉及客户名单、技术要求、销售策略等经营信息,属公司保护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
2、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交易流程经自查,公司供应链业务涉及的商品主要是煤炭,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模式主要是参与大型煤电公司或实体终端购煤月度合同招标或年度合同招标,招标完成后按照其要求的指标采购煤炭,合理进行资源匹配,引入资源合作方,并运输至客户。
公司在参与投标前结合当地货物供销及煤价、第三方信息网站价格等相关信
息进行市场判断后,根据业务需要参与下游客户投标。在此阶段,公司以独立自主的身份参与竞标,竞标过程由公司按照下游客户的竞标规则进行投标,对价格具有自主权,中标后根据中标结果与下游客户签订煤炭销售合同,公司承担了向下游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系主要责任人。
在招标准备阶段,公司寻找潜在的可合作的多个供应商。中标后以销定采,根据自身资源和要求自主选择可合作的供应商,确定后与煤炭供应商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约定包括品类、运输方式、交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等。
公司在各客户所在地派驻现场人员,货物到达合同约定地点后,按需决定能否交货,组织交货、验收、称重计量等工作,公司已掌握实质货物控制权。下游客户根据验收结果向公司出具称重计量磅单以及后续向公司出具质量指标,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后下游客户向公司出具结算单后商品控制权及风险转移至下游客户,公司此时按照结算单确认收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下游客户,下游客户入账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剩余款项给公司。
3、收入的判断依据
详见问题二第(1)问收入的判断依据的回复。
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有权自主选择客户和供应商,有权自
17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掌握货物控制权以及承担货物主要风险,公司承担了
信用风险,交易具有商业实质,故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收入采用总额法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其他存在错用总额法的相关情况
1、2020年的更正情况
经本次自查,2020年公司供应链业务有相关项目存在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涉及的金额为13659.12万元,占2020年度收入的10.88%,导致2020年度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13659.12万元。本次2020年的更正只涉及供应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8单位:万元
交易内2020年度业务模项目名称调整原因容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式
该项目采购合同指定下游销售客户,公司赚取固ZXTY 项目 煤炭 495.60 -492.13 3.47 模式二 定差价,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ZSJT 项目 煤炭 1141.01 -1119.87 21.14 模式二 该项目销售合同指定采购方,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销售合同指定供应商,不拥有货物的实际CQQC 项目 电机 4681.49 -4375.22 306.27 模式二 控制权,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3、4 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是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赚YCDC 项目 煤炭 278.20 -273.34 4.86 模式二 取固定收益,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指定下游客户,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DTJD 项目 煤炭 111.25 -110.97 0.28 模式二 权,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SHWGM 项目 206.05 -204.72 1.32 模式二 该项目公司赚取固定差价,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煤炭
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采购合同指定下游销售客户,不承担相关DTLHDC 项目 煤炭 207.42 -205.42 2.00 模式二 信用风险,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4 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LXNXM 项目 煤炭 498.59 -494.91 3.68 模式三
该项目是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赚取固定收益,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2、3条,按
19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是货物委托仓储,公司赚取固定收益,不JHCC 项目 煤炭 2667.56 -2416.65 250.91 模式一 承担相关的信用风险,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
3、5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购/销合同指定同一收货人,公司赚取固BFSN 项目 煤炭 3114.46 -3031.47 82.99 模式二 定差价,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采购合同指定下游销售客户,公司赚取固HNJTDC 项目 煤炭 776.58 -631.18 145.40 模式二 定差价,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GTWGM 项目 煤炭 87.20 -86.91 0.29 模式二
该项目指定上下游,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该项目采购合同指定下游销售客户,公司赚取固DHKY 项目 煤炭 217.89 -216.32 1.57 模式二 定差价,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合计14483.29-13659.12824.17
注:根据合同的保密约定,具体项目信息涉及客户名单、技术要求、销售策略等经营信息,属公司保护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
公司在上述业务开展时采用总额法核算相关收入,年末在对业务重新梳理中,综合判断上述项目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不承担货物的价格变动风险和信用风险,公司属代理人,ZXTY 项目、ZSJT 项目、YCDC 项目、DTJD 项目、SHWGM 项目项目、BFSN 项目、HNJTDC项目、DHKY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4 条,CQQC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3、4条,DTLHDC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4条,LXNXM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条,JHCC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2、3、5条,GTWGM 项目不符收入判断依据的 4条,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2021年的更正情况
经本次自查,2021年度公司有其他业务存在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涉及金额3849.96万元,占2021年度收入的2.29%,导致2021年度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3849.96万元。本次2021年的更正只涉及非供应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交易内容2021年总额调整金额按净额法法确认金额确认金额
CFZJJLMQ 综合利 常压设备、管道及 1831.86 -1728.02 103.83用项目钢结构
CQHF 四期项目 预热器、冷凝器 506.19 -499.12 7.08
BJFJ 协作项目 冷却器、滤油器等 462.95 -388.59 74.36
DLGF 协作项目 叶片、机壳、轴承 434.21 -427.93 6.28
TFSB 协作项目 机壳、电机等 396.56 -330.45 66.11
YNLK 项目 阀门 235.75 -231.04 4.71
HNFBTG 项目 阀门 163.72 -160.44 3.27
LGGZ 项目 电机 65.93 -64.42 1.51
CFZT 项目 阀门 20.35 -19.95 0.40
合计4117.52-3849.96267.55
1、交易背景
CQHF 四期项目的非标设备产品需在现场完成最后的加工、焊接及组装,公司自上游供应商采购预热器、冷凝器后由供应商送至项目现场,公司的生产作业人员配合完成现场组装并对组装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及督促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的交付。CFZJJLMQ 综合利用项目、YNLK 项目、HNFBTG 项目、LGGZ 项目、CFZT 项目的部分材料、管道、阀门等采购需求零散、规模小且工期紧张,公司通过整合资源进行管理服务,自上游供应商采购管道、钢结构、阀门等材料由供应商送至项目现场。BJFJ 协作项目、DLGF 协作项目、TFSB协作项目是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对有协作项目需求的合作方进行管理服务。
2、交易过程
2021 年 9月,公司签订 CQHF 四期非标设备采购项目(预热器、冷凝器)销售合同,合同总额1430万元,2021年根据进度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506.19万21元(按照净额法应确认收入7.08万元)。合同约定设备由供应商送至项目厂内,
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公司在项目现场对设备进行简单的加工和组装,不承担货物灭失毁损风险,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1 年 10 月至 11 月,公司签订 CFZJJLMQ 综合利用项目常压设备销售合同、甲供材料销售合同、管道及钢结构销售合同,合同总额2170万元,2021年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1831.86万元(按照净额法应确认收入103.83万元)。合同约定货物由供应商送至项目厂内,公司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不承担货物灭失毁损风险,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1 年 9月至 10 月,公司签订 YNLK 项目、HNFBTG 项目、LGGZ 项目、CFZT
项目阀门、电机销售合同,合同总额698万元,2021年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485.75万元(按照净额法应确认收入9.89万元)。公司不进行加工服务,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BJFJ 协作项目、DLGF 协作项目、TFSB 协作项目是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对有协作项目需求的合作方进行管理服务,主要是叶片、机壳、轴承、电机等,签订合同额合计1462万元,2021年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1293.72万元(按照净额法应确认收入146.75万元)。公司不进行加工服务,不拥有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度多计收入3849.96万元,占2021年度收入的
2.29%。
风险提示:2020年公司供应链业务有相关项目存在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涉及的金额为13659.12万元,占2020年度收入的10.88%。本次更正涉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更正金额均为13659.12万元,占更正后2020年度收入的12.20%。2021年度公司有其他业务存在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涉及金额3849.96万元,占2021年度收入的2.29%。本次更正涉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更正金额均为3849.96万元,占更正后2021年度收入的2.34%。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23-03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仍采用总额法确认供应链业务收入的其他项目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公司2020年度应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的
22供应链业务收入-13659.12万元。经核查上述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
正为净额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1年度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其他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公司
2021年度应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的业务收入3849.96万元,经核查上述业务
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逐笔披露2022年新增供应链业务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和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交易背景及金额、协议安排、货物及资金流转模式等,说明公司在供应链业务未实现改善经营质量的情况下,在2022年仍继续开展供应链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22年供应链业务新增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交易内交易金额是否存在供应商名称应付账款关联关系号容(含税)期末余额
1 CQDYSM 有限公司 煤炭 3557.01 0.00 否
2 SXDYMDLJT 供应链管理有 煤炭 329.20 0.00 否
限公司
3 DTSXL 煤炭有限公司 煤炭 181.13 0.00 否
4 JJYF 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 244.96 0.00 否
5 FJXDJCK 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751.19 0.00 否
6 JSXYHY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煤炭 0.00 否
55.44

7 JJZH 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 7251.80 0.00 否
8 JAXQ 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15195.35 0.00 否
9 JARF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煤炭 2085.71 0.00 否
10 CZSXBGT 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1000.00 0.00 否
11 JAJHX 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 3756.13 0.00 否
12 JASBF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煤炭 4319.52 0.00 否
13 GSHP 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 1651.27 0.00 否
14 JAGHKY 有限公司 煤炭 6613.24 0.00 否
2315 JXYL 科技有限公司 煤炭 2834.39 0.00 否
合计49826.340.00
2022年供应链业务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交易内交易金额(含是否存在客户名称应收账款关联关系号容税)期末余额
1 NXDTYCRD 有限公司 煤炭 469.95 0.00 否
2 ZPYWHYJS 科技有限公司 煤炭 323.56 0.00 否
合计793.510.00
注:根据合同的保密约定,具体项目信息涉及客户名单、技术要求、销售策略等经营信息,属公司保护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
2022年,公司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1730.06万元,其中新增2家客
户的交易金额为793.51万元(含税),其余为往年合作客户延续开展的长期业务。
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和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协议安排。
在煤炭采购环节,目前的行业惯例一般是先付款后交货。公司遵循行业惯例,在向上游资源方采购时,大部分采用预付全额货款的方式,小部分采用分批预付货款的方式。交货完成后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数量出具结算单,双方核对无误后,对货款进行多退少补,同时上游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客户销售环节,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采取交货后分批回款的模式,交货完成后根据双方认可的结算单金额,公司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对方入账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给公司。2022年供应链业务应收账款全部收回,应付供应商账款无余额。
为防范和控制风险,2022年4月末开始,公司陆续对供应链业务涉及的逾期应收账款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时对开展中的供应链业务采取稳步退出的措施。本着对客户负责的原则,特别是前期合作顺畅的重点客户,在业务收缩关闭时需要一定时间帮助对接上下游合作关系,以便客户业务需求的平稳接续。在客户与接续供应商建立联系之后,至2022年6月实现所有业务的关闭,2022年下半年至今再无新增业务。
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2022年交易内容主要为煤炭,
24主要系与前期客户顺延开展的销售业务。通过工商信息查询,未发现供应商、客
户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2022年供应链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应付供应商账款无余额。为防范和控制风险,2022年6月实现供应链所有业务的退出,下半年再无新增业务。
(4)说明公司关于供应链业务的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自查前期业务
开展是否合理谨慎。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3)发表意见。
回复:
供应链业务作为公司的转型业务,初衷是在保证主营制造业务不亏损的情况下,获得增量利润改善上市公司经营质量。从2020年2月成立标准供应链以来,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控制流程,为业务开展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标准供应链于2020年2月17日注册成立,2020年3月制定了《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首批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包含了业务评审人员的组成、职责和项目评价、合同评审、发票审批、资金审批流程。在该制度项目评价中包含对业务模式、业务资信(包括采购、物流、销售主体)、可行性等方面评价;
合同评审中包含对生效时间、交付货物、发货地点、单价、总价、数量等方面的评审。2020年3月按照此制度陆续进行了业务试单工作。后期结合业务的开展情况,陆续建立和完善了《总经理工作制度》、《风险评估管理细则》、《项目管理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选择、授信管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等做出规定。
(二)价格分析管理方面
标准供应链自成立初期业务开展以来,项目评审与合同评审中包含对货物价格的评审,并由公司人员寻访项目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同时参考专业大宗商品交易网站等数据。2020年主要参考中国煤炭市场网港口交易价格,2021年起又引入卓创咨询、隆众咨询网作为参考。在运营中,运营及风控人员通过第三方价格网站、周边市场价格及供需变化及时掌握价格变化。
(三)业务运营管理方面
标准供应链采取“项目经理+现场执行+后台执行”三位一体的业务运营模式,在相互监督、共同赋能的作用下进行业务运营管理。2020年9月,标准供应链
25引入钉钉+金智管理系统进行业务管控,以业务流程审批为核心,贯穿货物的采
购、仓储、销售等一系列环节,并强化合同审核、结算付款、货物出入库、数质量验收等关键节点,节点式系统化全流程管控业务。同时根据业务的运营管理的需求,业务部门逐步完善相关系统模块,为业务运营提供有效的信息化平台支持,强化信息的有效传递,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运营保障。
(四)风险跟踪控制方面
在业务开展期间,业务部门定期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分析,供应链业务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前对方能够按照合同履行回款义务,2021年因市场及对方经营等问题未履行合同,逾期后公司立即停止了与对方的合作,安排人员跟进催收,反馈进度情况,持续根据对方经营情况进行资信评估,同时根据客户性质及资信,与对方协调要求客户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五)内部决策程序
标准供应链属公司的子公司,在具体业务运营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其开展业务的评审流程如下:业务员-业务经理-风控部门-财务部门-总经理-董事长,具体项目评审通过后即开展业务。
公司前期供应链业务的开展,从交易品类来看,供应链业务以煤炭为主,煤炭属于能源类大宗商品,具有易流通、易变现、易存储、不易腐烂的产品属性,且市场需求量较大,同期的煤炭市场行情持续处于利好的状态;从交易模式来看,为确保资金及货物安全,合作客户为民营贸易公司的,销售端原则上不给予赊销,采取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合作客户为国有企业或终端实体企业根据其经营状况及财产状况综合评估后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赊销。自开展供应链业务以来,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58亿元、10.21亿元、5.17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96亿元。在具体业务运行中出现三笔大额逾期应收账款,分别是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28亿元(2020年、2021年一季度形成,之后无交易)、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0.57亿元(2020年形成,2021年及以后无交易)、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43亿元(2020年形成,2021年及以后无交易),合计2.28亿元,占累计营业收入的10.88%,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对上述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对业务进行整改整顿。为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于2022年6月实现所有供应链业务的关闭,2022年下半年至今再无新增业务。
26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2022年,公司针对应收账
款合计计提2.19亿元坏账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7亿元,其中供应链业务板块9001.68万元,计提比例39.4%。由于应收账款逾期,公司已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和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3家供应链客户提起诉讼。请公司:
(1)补充披露期末供应链业务前五大逾期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名称、关联
关系、交易背景及金额、账龄、坏账准备、形成时间以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说明上述应收款逾期的主要原因,形成应收款的收入确认是否谨慎;
回复:
27截至2022年末,供应链业务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坏账准备期是否存在逾期形成时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交易内容期后回款末余额关联关系间中国太原煤炭交易
1货款12791.222-3年5115.20煤炭0.00否2021年2月
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北方煤炭市场
2货款5705.162-3年1711.55煤炭0.00否2021年3月
有限公司陕西长庆汽车管理
3货款4349.862-3年2174.93新能源电机27.46否2021年3月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22846.249001.6827.46
公司与上述供应链业务逾期应收账款单位自业务开展以来的交易金额和回款金额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2021年
序号单位名称
交易金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余额交易金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余额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118303.815142.0313161.789698.5010069.0612791.22
有限公司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
216958.876625.6710333.200.004271.276061.93
公司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
35290.08288.405001.680.00501.004500.68
有限公司
28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煤炭”)作为山西省国有企业,专业化程度较高,上、下游客户资源较为充足,
同时在煤炭行业具有较深影响力及较高资源配置能力,为促进公司供应链业务发展,选择与其进行合作。太原煤炭以其下游未付款为由不按照合同约定给公司回款,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逾期。该客户在款项逾期后未有新增业务。该笔逾期应收账款已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一审判决公司胜诉。
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煤炭”)当时为沈阳市国有背景的煤炭销售贸易企业,其主要下游客户为当地供暖企业,属资信较好的终端企业,选择与其进行合作。因当地供暖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延期向其支付货款导致其经营压力加大,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货款,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逾期。该客户在款项逾期后未有新增业务。该笔逾期应收账款已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终审判决公司胜诉。
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供应链业务,首先切入的是大宗商品煤炭贸易,并计划逐步向工业品类拓展。公司与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长庆”)的交易内容为新能源电机,系2020年7月开展的拓展业务。因疫情等原因业务推迟及存在恶意拖欠情况,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逾期。该笔逾期应收账款已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一审判决公司胜诉。
公司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应收账款的收入确认合理谨慎。
风险提示:对于供应链业务的三笔大额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均已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其中陕西长庆案件执行结果不佳,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沈阳煤炭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太原煤炭案件尚在审理中,实际收回金额尚无法准确判断;且上述款项存在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9(2)按单项计提的供应链业务应收款坏账准备中,结合客户的资信情况、履约情况、资金实力以及可回收性,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单项计提供应链业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计提比例是否逾期号期末余额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
112791.225115.2040%是
心有限公司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
25705.161711.5530%是
限公司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
34349.862174.9350%是
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9.4亿元,是山西省国资委下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王宇魁。2021年末,根据天眼查软件查询该公司被执行标的1097.76万元(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晋01执3031号),限制消费对象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联限制消费对象王宇魁,其经营正常。该公司逾期应收金额12791.22万元,2021年3月出现逾期后公司立即停止与其的后期合作。后续采取了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进行催收,并发送了催款函、律师函,催收后回款400.00万元。2021年末基于该笔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逾期时间较长,太原煤炭因未按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其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等情况,结合其国企性质及经营状况,对太原煤炭逾期应收账款按40%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4月公司对太原煤炭提起法律诉讼,并已申请并完成对其名下银行账户、房产及股权约1.30亿元资产的保全。2022年末,基于诉讼尚未判决,且保全资产可覆盖上述逾期应收账款,故维持40%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不新增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客观充分。
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当时是沈阳市国有背景的煤炭销售贸易企业,其主要下游客户为当地供暖企业,公司2020年5月与其开展合作,合作前期对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回款,未出现逾期。后因当地供暖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延期向其支付货款导致公司回款逾期。2022年5月,公司对沈阳煤炭提起法律
30诉讼,并申请对其名下银行账户等资产进行保全。2022年12月,公司收到沈阳
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支付标准供应链货款及逾期违约费用,标准供应链对存放于沈阳市新民市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院内煤炭享有优先受偿权。结合诉讼一审判决及担保煤炭等情况,按30%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客观充分。
公司2020年7月与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合作前期对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回款,未出现逾期,应收账款到期后其归还了部分欠款,后续部分回款欠佳。2021年1月逾期后对其进行了催收,2021年4月与对方关联公司、相关股东谈判签订《债务加入协议》,将对方关联公司、相关股东作为该笔业务的共同债务人,催收后回款501.00万元。2022年5月,公司采取法律诉讼方式进行催收,并申请对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共同债务人持有的鑫丝路秦(海南)能源有限公司7.8%股权、丝路云(陕西)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的7.8%股权、陕西财商汇贸易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银行账户、一套房
产等资产进行保全。2022年9月,公司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标准供应链货款4349.86万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37.62万元。后对方未上诉,该判决为终审判决。2022年10月,公司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合诉讼判决及资产保全等情况,按50%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客观充分。
风险提示:对于供应链业务的三笔大额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均已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其中陕西长庆案件执行结果不佳,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沈阳煤炭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太原煤炭案件尚在审理中,实际收回金额尚无法准确判断;
且上述款项存在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按单项计提的供应链业务应收款相关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计提比例合理。
问题四、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2020年至2022年公司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额分别为440.29万元、1.19亿元、1.54亿元,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额分别为231.77万元、648.77万元、
917.23万元,均呈逐年增长态势。关联方主要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请公司:
31(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金额,是否具
有真实商业背景;并结合同类非关联交易价格以及市场价格情况,说明交易的定价机制,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有无提供垫资,是否涉嫌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回复:
(一)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金额及交易背景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中国标准工业集后勤物业服务16.51厂区物业管理13.87团有限公司
西安陕鼓工程技设备操作工服务1.35工程施工安装131.10术有限公司
西安陕鼓动力股隔叶块422.43//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
集团有限公司西//缝纫机整机43.68安标准缝纫机进出口公司
西安标准物业管//厂区物业管理28.00理有限公司
西安标准自动化//缝纫机电控15.11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440.29231.76
(1)与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公司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房屋及设施作办公场地,公司向其提供租赁房屋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西安市红光路厂区属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范围(2020年已被政府收储),因业务对接需要,标准集团提供厂区内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2)与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工程”)的建设项目需要人员
进行现场的设备操作服务,公司有相应技能人员可为其提供服务。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总包西安某集团口罩生产线项目,为推进项目快速如期完成,且陕鼓工程在工程施工方面有丰富经验,将工程施工部分委托陕鼓工程完成。
32(3)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动力”)压缩机组的非核心部
件通常是通过外部协作完成,公司有相应的人员和加工能力,将隔叶块粗加工后销售给陕鼓动力。
(4)与西安标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因历史形成因素,西安标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物业”)为公司提供临潼生产区绿化、下水管道疏通和维修等厂区物业管理服务。
(5)与西安标准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西安标准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自动化”)是公司2020年参股成立,专注缝制设备电控系统的研发,主要接受公司的电控定制化研发,公司采购其研发产成品。
综上所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
2、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有无提供垫资及涉嫌控股股
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与标准集团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与标准集团的交易主要是办公楼和厂区的后勤物业管理服务,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
(2)与陕鼓工程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将某口罩生产线项目的工程施工部分委托陕鼓工程完成,双方以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价格。
(3)与陕鼓动力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因公司销售给陕鼓动力的产品,无向其他客户销售相同产品的情形,价格以陕鼓动力同类外协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司自主决定接受与否。
(4)与标准物业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标准物业为公司提供临潼厂区物业管理服务,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
(5)与标准自动化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从标准自动化采购的电控系统有定制研发的特性,采购价格不存在公开的市场价格,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
33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所需,定价遵循了市
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提供垫资和涉嫌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金额及交易背景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西安标准自动缝纫机零部件17.81缝纫机电控617.54化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惠工电脑缝纫机整机、零36.22
绣花机技术服部件//务部
西安陕鼓动力隔叶块、动静叶;4993.09
股份有限公司阀门、钢结构材//(含分公司)料、工程设备、电动执行机构等
西安陕鼓工程高低压电控柜、1626.56
技术有限公司阀门、仪表、控//制系统等
西安陕鼓通风机壳、电机等403.27//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陕鼓备件冷却器、滤油器462.95
辅机制造有限等//公司陕西鼓风机汽车行业能源管(集团)有限726.31//理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西安陕鼓动力
项目运维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2562.79//人员现场服务(含分公司)
西安陕鼓工程项目运维、技术219.58//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西安联易得供
应链股份有限货物监管服务400.00//公司西安陕鼓通风
天车操作工服务5.58//设备有限公司西仪股份有限
仪表安装服务61.95//公司
34陕西省西仪仪
表控制系统安仪表安装服务2.17//装公司赤峰秦风气体
设备操作工服务8.07//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区
陕鼓水务有限设备操作工服务4.16//公司
中国标准工业后勤服务、人员376.33//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服务
西仪集团有限//水电3.68责任公司
西安标准物业//厂区物业管理14.00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陕鼓实业//工程施工安装13.54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11906.84648.77
(1)与标准自动化交易的背景
标准自动化是公司2020年参股成立,专注缝制设备电控系统的研发,主要接受公司的电控定制化研发,公司采购其研发产成品。因其生产电控系统需要相应零部件,公司向其进行销售。
(2)与上海惠工电脑绣花机技术服务部交易的背景
上海惠工电脑绣花机技术服务部(以下简称“上海服务部”)主要进行标准
品牌缝纫机的销售,公司向其销售相应产品和零部件。
(3)与陕鼓动力交易的背景
陕鼓动力压缩机组的非核心部件通常是通过外部协作完成,公司有相应的人员和加工能力,将隔叶块、动静叶粗加工后销售给陕鼓动力。陕鼓动力总承包的项目部分材料、管道等采购需求零散、规模小且工期紧张,公司通过整合资源进行管理服务,项目执行能力和交付效果更好。陕鼓动力气体运营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需要运维和工程人员,公司有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能力能够承接服务需求。
(4)与陕鼓工程交易的背景
陕鼓工程承包的项目需要高低压电柜、机组仪表架等,通常是通过外部协作完成,公司利用人员技能和加工能力,根据技术协议和图纸的要求,自主采购辅料、元器件、铜排、柜体等原材料,进行生产组装后销售给陕鼓工程或陕鼓动力。
(5)与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35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通风”)的配套件通过外部采购完成,公司通过整合资源进行管理服务。
(6)与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备件”)的配套件通过外
部采购完成,公司通过整合资源进行管理服务。
(7)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在向汽车行业能源
管理拓展时,需要借助专业力量提升服务能力,标准欧洲在欧美汽车厚料领域的有高端客户资源,拥有汽车座椅自动化、3D立体汽车中控台智能化和汽车遮阳帘智能化产线等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向陕鼓集团提供汽车行业智慧工厂及能源管理的专业技术咨询和服务,满足了对方市场拓展的个性化需求。
(8)其他劳务交易的背景
公司临潼生产区有一定富余人员,在相关方有人员技术和安装操作服务岗位等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匹配人员和技术对其提供服务,解决富余人员的就业问题。
综上所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
2、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有无提供垫资及涉嫌控股股
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与标准自动化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从标准自动化采购的电控系统有定制研发的特性,采购价格不存在公开的市场价格,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
(2)与上海服务部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公司销售给上海服务部缝纫机整机的价格以正常的经销价格为准。
(3)与陕鼓动力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因公司销售给陕鼓动力的隔叶块、动静叶,无向其他客户销售相同产品的情形,价格以陕鼓动力同类外协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司自主决定接受与否。公司销售给陕鼓动力的阀门、钢结构材料、工程设备、电动执行机构等采取招投标和询比价的方式确定价格。
(4)与陕鼓工程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公司销售给陕鼓工程高低压电柜的价格以合同项目图纸的要求进行物料询
36价出具报价表并加上合理利润报对方采购平台进行比价。
(5)与陕鼓通风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销售给陕鼓通风的电机、变频器等采取招投标和询比价的方式确定价格。
(6)与陕鼓备件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销售给陕鼓备件的冷却器、滤油器等采取招投标和询比价的方式确定价格。
(7)与陕鼓集团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向陕鼓集团提供的服务有定制化的特性,无向其他客户提供相同服务的情形,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8)其他劳务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根据服务岗位的不同,在参考双方同岗位员工薪资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服务价格。
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所需,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提供垫资和涉嫌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金额及交易背景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西安标准自动化缝纫机零件加工0.08缝纫机电控434.97科技有限公司服务
缝纫机零部件2.28//陕西鼓风机(集 行政人员服务 3.58 Adobe 软件集 3.64团)有限公司采费
西安陕鼓动力股隔叶块、动静叶;11684.97配套物资采购6.09份有限公司(含分管件、阀门、钢结公司)构、支吊架、药剂、
仪表架及仪表、操作箱安装材料等
人员现场服务439.31//
西安陕鼓实业开后勤人员服务4.11工程施工194.88
37发有限公司//厂区后勤服务273.88
西安陕鼓工程技高低压电控柜、管2398.71系统服务费3.77
术有限公司件、阀门
人员现场服务11.75//西安陕鼓通风设
电机、控制系统812.22//备有限公司西仪股份有限公
电气配套件3.10//司中国标准工业集
工作服0.07//团有限公司西安陕鼓通风设
天车操作工服务10.30//备有限公司赤峰秦风气体有
设备操作工服务21.82//限公司西安市临潼区陕
设备操作工服务10.98//鼓水务有限公司扬州秦风气体有
设备操作工服务7.66//限公司六安秦风气体有
设备操作工服务3.32//限公司西安陕鼓备件辅
车间技术员服务2.99//机制造有限公司西安陕鼓智能信
行政人员服务2.01//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陕鼓能源开设备操作工服务3.71
//发有限公司
合计15422.97917.23
注:2020年、2021年关联交易背景及定价机制已有说明的,此处不再说明。
(1)与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交易的背景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实业”)具有物业管理专业能力,公司临潼新厂区有卫生、食堂、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需求,陕鼓实业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厂区后勤服务。
综上所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
2、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有无提供垫资及涉嫌控股股
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与陕鼓实业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8公司与陕鼓实业的工程施工以询比价方式确定价格,厂区后勤服务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所需,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提供垫资和涉嫌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与陕鼓集团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真实商业背景,交易的定价机制、交易价格、款项结算符合独立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审批权限已经公司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发现涉嫌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的业务情况,包括业务模式、回款期限、回款条件,并结合收入确认流程,说明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2022年,公司主要向关联方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西安
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出售商品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11684.97万元、2398.71万元、812.22万元,出售商品的内容包括隔叶块、动静叶、管件、阀门、高低压电控柜、电机、控制系统等。
公司通过系统内业务协同从关联方获得外部协作加工合同,利用自身的加工能力,从上游采购原材料,通过自制生产等处理环节,销售隔叶块、动静叶、电气盘柜等零部件产品。公司通过市场竞标谈判、询比价等方式从关联方获得工程项目的配套采购合同,根据合同和技术要求公司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销售钢结构材料、管件、支吊架、工程设备等。
公司确认收入的原则为,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a)对于国内销售的缝制机械产品及其他零部件等产品,以产品发运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b)对于国外销售的缝制机械产品及其他零部件等产品,以产品发运并办理完毕出口报关手续,取得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39c)对于实施的物联网项目及其他服务类劳务项目,以项目安装完毕客户验收
通过后确认销售收入。
与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业务,按照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中的第1条,对于销售给关联方的零部件产品,期末进行关联方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并按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及费用归集成本。公司关联交易的结算情况,与外部其他客户的结算一致,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与陕鼓集团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真实商业背景,交易的定价机制、交易价格、款项结算符合独立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审批权限已经公司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发现涉嫌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结合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增长情况,补充说明自陕鼓集团2020年成为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以来关联交易金额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违反相关方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标准集团在2020年9月划转至陕鼓集团,陕鼓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陕鼓集团经过多年的转型发展,战略聚焦分布式能源,已成为行业的排头兵企业,其非核心业务通过外部协作完成。自2021年始,公司利用自身的机加工能力和人员向陕鼓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电气盘柜制造、外协加工、
工程配套产品销售等服务,通过协同能减少双方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另外,公司与陕鼓集团生产基地同处西安市临潼区,具有便利的地域交通条件,人员与技术交流便捷,在产品交付、质量保障、服务履约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上述交易对陕鼓集团与公司而言能实现双赢,未违反相关方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风险提示:2020年至2022年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额分别
为440.29万元、1.19亿元、1.54亿元,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额分别为231.77万元、648.77万元、917.23万元,关联交易呈逐年增长态势,未来存在持续增加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0问题五、关于非标审计意见。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均被出具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涉及临潼生产基地搬迁,主要系公司临潼生产基地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陵东侧,处于兵马俑保护区内,按照地方政府规划要求,将对秦始皇陵博物院进行改造提升,因此2021年公司临潼生产基地实施搬迁。
截止报告期末,搬迁补偿相关协议仍未签订,该事项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根据公司前期披露信息,公司需在明确签署主体、理清权属关系前提下,进行搬迁协议的签订及老厂区的资产处置工作。请公司:
补充披露相关方签署搬迁补偿相关协议的进展,包括是否明确签署主体、理清权属、预计完成时间、协商情况及存在的障碍等,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因公司搬迁事项涉及管理部门较多,需要协调的事务比较繁杂,导致公司尚未就搬迁事项签订正式协议。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西安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标缝厂搬迁有关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俑陵一体”统一规划的要求,根据市委[2019]16号、[2019]20号两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标缝厂搬迁作为省市重点项目于2020年3月全面启动建设,鉴于项目具有特殊性、复杂性,标缝厂新生产区的各项手续正在加快办理中,已经通过了西安市住建局的合规性审查,正在按照后续程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资产处置方案也在抓紧制定中,待标缝厂新生产区完成竣工验收,资产处置方案明确后,按照上市公司管理规定,及时做好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确保上市公司资产及中小股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二、目前,新生产区土地及房屋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在此期间,经与西城发集团
协调沟通,新生产区竣工验收完成前仍由标准股份无偿使用;标缝厂老厂区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等相关资产,待新生产区权属清晰、权证齐全后,在保证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资产处置。
风险提示:根据最新的汇报沟通情况,尚未明确签署主体,预计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定期、不定期与相关各方进行汇报、沟通和协商,尽最大努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订相关协议,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正式协议签署前,尚不能评估搬迁补偿及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和具体影响金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1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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