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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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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赤羽 发表于 2023-7-28 00:00:00 浏览:  71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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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1证券简称:力星股份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xing General Steel Ball Co. Ltd.(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6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1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指释义
力星股份、公司、本公司指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指力星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本预案指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章程》指《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指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指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3月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并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3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七)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4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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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
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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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7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
8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
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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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4)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10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已经或者预期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8)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
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11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4)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力星股份南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用钢球建设
123900.8921000.00
项目
2高端精密重载轴承滚子智能制造项目26375.0024175.00
3补充流动资金14825.0014825.00
合计65100.896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十八)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十九)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12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告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H10071 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 DH10118 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H10100 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非经特别说明,本预案均以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数据为基础。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1995201.38120425995.12138008180.23178358177.41
应收票据13157027.9018036323.3917945548.67-
应收账款326381040.24319183412.56295171165.37266511220.41
应收款项融资39990060.4865982381.8266729892.1775873661.23
预付款项14740895.457137862.347022470.726793182.33
其他应收款12671110.5610779798.315914971.031278243.67
存货312967625.85307385465.84251305673.97189087248.50
其他流动资产3001387.495448143.6514055345.3715473147.19
流动资产合计814904349.35854379383.03796153247.53733374880.74
非流动资产:
13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712790359.76727631237.91642359048.88532041414.51
在建工程20955317.6617493818.7047510505.3045298228.99
无形资产79755638.8280332963.9281843104.8883914242.77
商誉58231132.5558231132.5558231132.5558231132.55
长期待摊费用1896129.222160519.193381146.904070166.08
递延所得税资产19874079.7520335186.1417931230.9313693237.41
其他非流动资产39995260.4827353654.3638956281.0018225988.75
非流动资产合计933497918.24933538512.77890212450.44755474411.06
资产总计1748402267.591787917895.801686365697.971488849291.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0198361.09160130625.00135132861.10110110366.69
应付票据21900000.0032700000.0038600000.0012000000.00
应付账款151288994.19202413585.78178466133.79137606490.99
合同负债2175349.662401327.534426357.523774821.01
预收款项--355061.38733030.89
应付职工薪酬2507999.168763364.418194369.926488035.52
应交税费4285158.2310235774.184170057.196412369.33
其他应付款21156763.3223780117.9736639696.188851268.75
其他流动负债13282102.8410077080.23575426.48490726.73
流动负债合计396794728.49450501875.10406559963.56286467109.9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64591542.7866676648.0246269235.6943347941.43
递延所得税负债1542106.531563524.181686323.591853652.26
非流动负债合计66133649.3168240172.2047955559.2845201593.69
负债合计462928377.80518742047.30454515522.84331668703.6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47585404.00247585404.00247635404.00242465404.00
资本公积732900577.72732900577.72736286877.72708191577.72
减:库存股11059200.0011059200.0023109900.00-
其他综合收益21464.49535002.79-2970425.18-1917344.45
盈余公积60988194.7560988194.7559458612.3951701649.54
未分配利润255037448.83238225869.24214549606.20156739301.39
归属于母公司所1285473889.791269175848.501231850175.131157180588.20
14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1285473889.791269175848.501231850175.131157180588.20负债和所有者权
1748402267.591787917895.801686365697.971488849291.80
益总计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1627040.6399334078.38127755802.79157687844.11
应收票据10348436.2617685231.7515828403.93-
应收账款306605436.64308341013.60282094729.74222998008.33
应收款项融资20554811.4147084358.4244940956.1555824316.98
预付款项16222003.1211034373.508651860.465229711.94
其他应收款60960406.4258347828.5252513018.5046420628.30
存货211499695.78207864573.22174209871.44129966815.21
其他流动资产28186.56225906.7510967415.154862047.86
流动资产合计707846016.82749917364.14716962058.16622989372.7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44135046.70439852046.70459688500.65442688500.65
固定资产427113054.88438549920.53403153406.17307858917.48
在建工程8044423.908044423.9039294838.4339076097.83
无形资产41352778.0941651000.1142844415.2643971482.43
长期待摊费用1896129.222160519.193218079.073729206.05
递延所得税资产15757713.2116053223.429058364.706825396.04
其他非流动资产24305847.679215583.8921672611.232827058.56
非流动资产合计962604993.67955526717.74978930215.51846976659.04
资产总计1670451010.491705444081.881695892273.671469966031.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0192388.87110088611.11135132861.10100106088.91
应付票据21900000.0032700000.0038600000.0012000000.00
应付账款199027242.44258365121.64222832642.21181345404.27
预收款项--326665.68704666.41
合同负债1859572.172115274.754221238.943647941.36
15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职工薪酬35090.124547576.913772196.552976843.25
应交税费1870115.433258574.271021516.952562932.37
其他应付款85131724.5969071574.6583326401.6626149569.68
其他流动负债10586425.1813013352.71548761.06474232.38
流动负债合计450602558.80493160086.04489782284.15329967678.6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61670600.4963652329.2444250735.8741100587.60
非流动负债合计61670600.4963652329.2444250735.8741100587.60
负债合计512273159.29556812415.28534033020.02371068266.23
所有者权益:
股本247585404.00247585404.00247635404.00242465404.00
资本公积735883300.93735883300.93739269600.93711174300.93
减:库存股11059200.0011059200.0023109900.00-
盈余公积60988194.7560988194.7559458612.3951701649.54
未分配利润124780151.52115233966.92138605536.3393556411.07
所有者权益合计1158177851.201148631666.601161859253.651098897765.54负债和所有者权
1670451010.491705444081.881695892273.671469966031.77
益总计
2、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33587516.58980851224.16973904660.69787351854.35
其中:营业收入233587516.58980851224.16973904660.69787351854.35
二、营业总成本217302672.88921247701.66878416400.13712839920.10
其中:营业成本193187444.84809853649.62750700485.24617005685.31
税金及附加1681323.529556363.548393721.287820871.27
销售费用1038166.096865659.127747064.946155749.05
管理费用9605186.4439530977.8353156630.8338304298.90
研发费用10320529.0457282361.9950141353.9837257416.99
财务费用1470022.95-1841310.448277143.866295898.58
加:其他收益3207086.869843532.2012022051.804210014.58
16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40306.85-3289549.56-937238.69-960256.01(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
-329818.62-1191780.85-5496737.42-388069.48(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
-764379.021433499.16-62012.60(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19202418.7965730103.31102509835.4177311610.74(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19092.34427457.3453474.26245577.91
减:营业外支出38093.15158418.741155181.64565160.72
四、利润总额
19183417.9865999141.91101408128.0376992027.93(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2371838.393655485.9111077319.9716392136.08
五、净利润
16811579.5962343656.0090330808.0660599891.85(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11579.5962343656.0090330808.0660599891.8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13538.303505427.97-1053080.73-3792799.38
七、综合收益总额16298041.2965849083.9789277727.3356807092.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6298041.2965849083.9789277727.3356807092.47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260.370.2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260.370.25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207526597.76894743664.81922060707.75707775779.26
减:营业成本182514986.06788414137.54761650909.51585098281.56
税金及附加1114191.586307319.394388282.475034388.18
销售费用954485.006007094.043705829.954694897.09
管理费用5753766.4724073912.5439044505.8025841250.19
研发费用6584844.5539428392.0735076395.6924992750.32
财务费用1347101.47-2570004.627964757.794744550.14
加:其他收益2053782.499262002.2011237020.383459347.72信用减值损失
209441.41-3068884.57-795694.57-760244.04(损失以“-”号填列)
17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32915905.39-417806.74-500387.47(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
-6010256.306388247.01-62012.60(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11520446.5312370282.3986641792.6259506365.39(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19092.34181421.1451274.11245457.41
减:营业外支出20093.4662067.18753685.56350900.70
三、利润总额
11519445.4112489636.3585939381.1759400922.10(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973260.81-2806187.208369752.666886068.92
四、净利润
9546184.6015295823.5577569628.5152514853.18(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9546184.6015295823.5577569628.5152514853.18
3、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2402430.33650340485.64660000951.12497165771.06
收到的税费返还6274306.3452581158.5332616129.7812116312.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01800.7338404312.9418185557.77476949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478537.40741325957.11710802638.67514051579.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8695070.67485877633.15510852323.09276393253.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054008.35124660588.50115308982.2491174688.55
支付的各项税费11459168.4435268489.2837303520.6030808595.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30799.7025212817.5126791231.4628706204.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739047.16671019528.44690256057.39427082742.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60509.7670306428.6720546581.2886968837.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719734.95258070.29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19734.95258070.29
18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5333722.2569252380.5879601076.6325803485.6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333722.2569252380.5879601076.6325803485.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33722.25-69252380.58-76881341.68-25545415.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6269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360000000.00270000000.00439951111.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000000.00360000000.00293626900.00439951111.1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00.00335000000.00245000000.004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117916.6442581257.9129140323.0526693811.49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3500.001051783.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117916.64378204757.91275192106.18436693811.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82083.36-18204757.9118434793.823257299.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21354.912068524.71-5390030.60-2470839.07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990793.74-15082185.11-43289997.1862209882.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985995.12135068180.23178358177.41116148294.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995201.38119985995.12135068180.23178358177.41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6970067.39547162426.78698787005.31527299861.81
收到的税费返还6157721.9331085625.5632616129.7812116312.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34863.2536874881.1317547363.98340687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3862652.57615122933.47748950499.07542823046.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2809858.39450350874.01620388241.58414769325.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567570.3174326582.7472983493.7954937561.50
支付的各项税费4273697.0122683565.9716951030.9315269978.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09236.8819703472.7020841005.6818610181.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760362.59567064495.42731163771.9850358704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97710.0248058438.0517786727.0939236000.07
19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5995229.618796334.95258070.29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995229.618796334.95258070.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0998858.6461666251.6276408180.5221406918.78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4283000.0012883670.8117000000.005254699.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281858.6474549922.4393408180.5226661618.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281858.64-8554692.82-84611845.57-26403548.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6269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310000000.00270000000.004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0320000000.0010682738.3223004669.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000000.00630000000.00304309638.32423004669.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00.00335000000.00235000000.0034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774166.6441701049.5728949106.4025784287.55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0320623500.001051783.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774166.64697324549.57265000889.53365784287.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25833.36-67324549.5739308748.7957220382.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86697.551899079.93-5355671.63-2119089.79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267037.75-25921724.41-32872041.3267933744.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894078.38124815802.79157687844.1189754099.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627040.6398894078.38124815802.79157687844.11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期间公司名称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2020年江苏力星(波兰)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公司,设立
2021年力星钢球(南阳)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公司,设立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260.370.25扣除非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260.370.25经常性
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25.007.555.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220.330.24扣除非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220.330.24经常性
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4.256.675.07
(%)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3月2022年12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
项目
31日31日31日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26.48%29.01%26.95%22.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67%32.65%31.49%25.24%
流动比率(倍)2.051.901.962.56
速动比率(倍)1.221.191.291.82
每股净资产(元)5.195.134.974.77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763.053.322.92
存货周转率(次)2.442.833.303.0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121.1014693.7116861.6913869.53(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17.1812.1329.9123.6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090.280.080.36
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1-0.06-0.170.2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4.42%5.84%5.15%4.73%
的比例
注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1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1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注2:2023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做年化处理。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199.525.26%12042.606.74%13800.828.18%17835.8211.98%
应收票据1315.700.75%1803.631.01%1794.551.06%--
应收账款32638.1018.67%31918.3417.85%29517.1217.50%26651.1217.90%
应收款项融资3999.012.29%6598.243.69%6672.993.96%7587.375.10%
预付款项1474.090.84%713.790.40%702.250.42%679.320.46%
其他应收款1267.110.72%1077.980.60%591.500.35%127.820.09%
存货31296.7617.90%30738.5517.19%25130.5714.90%18908.7212.70%
其他流动资产300.140.17%544.810.30%1405.530.83%1547.311.04%
流动资产合计81490.4346.61%85437.9447.79%79615.3247.21%73337.4949.2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71279.0440.77%72763.1240.70%64235.9038.09%53204.1435.74%
在建工程2095.531.20%1749.380.98%4751.052.82%4529.823.04%
无形资产7975.564.56%8033.304.49%8184.314.85%8391.425.64%
商誉5823.113.33%5823.113.26%5823.113.45%5823.113.91%
长期待摊费用189.610.11%216.050.12%338.110.20%407.02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1987.411.14%2033.521.14%1793.121.06%1369.320.92%
其他非流动资产3999.532.29%2735.371.53%3895.632.31%1822.601.22%
非流动资产合计93349.7953.39%93353.8552.21%89021.2552.79%75547.4450.74%
资产总计174840.23100.00%178791.79100.00%168636.57100.00%148884.93100.00%
22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48884.93万元、168636.57万元、178791.79万元、174840.23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生产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及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余额相应增加;(2)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拓
展的需要积极布局高精度轴承滚动体产线,相应增加了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73337.49万元、79615.32万元、85437.94万元、81490.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比重分别为49.26%、47.21%、47.79%、46.61%,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5547.44万元、89021.25万元、93353.85万元、
93349.7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0.74%和52.79%、52.21%、53.39%,
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构成。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019.8438.93%16013.0630.87%13513.2929.73%11011.0433.20%
应付票据2190.004.73%3270.006.30%3860.008.49%1200.003.62%
应付账款15128.9032.68%20241.3639.02%17846.6139.27%13760.6541.49%
合同负债217.530.47%240.130.46%442.640.97%377.481.14%
预收款项----35.510.08%73.300.22%
应付职工薪酬250.800.54%876.341.69%819.441.80%648.801.96%
应交税费428.520.93%1023.581.97%417.010.92%641.241.93%
其他应付款2115.684.57%2378.014.58%3663.978.06%885.132.67%
其他流动负债1328.212.87%1007.711.94%57.540.13%49.070.15%
流动负债合计39679.4785.71%45050.1986.85%40656.0089.45%28646.7186.3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6459.1513.95%6667.6612.85%4626.9210.18%4334.7913.07%
递延所得税负债154.210.33%156.350.30%168.630.37%185.370.56%
非流动负债合计6613.3614.29%6824.0213.15%4795.5610.55%4520.1613.63%
23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负债合计46292.84100.00%51874.20100.00%45451.55100.00%33166.87100.00%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3166.87万元、45451.55万元、51874.20万元、46292.84万元。公司采用银行
借款及商业信用来满足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负债结构相对稳定,财务政策总体稳健。2021年末及2022年末,负债总额同比增长37.04%、14.13%,主要系:(1)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付供应商原材料及长期资产采购款增加;(2)为满足日常流动资金需求,适当增加短期借款规模;(3)实施2020年度股权激励计划,
2021年授予部分员工限制性股票并就回购义务确认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3月末,流动负债分别为28646.71万元、40656.00万元、45050.19万元、39679.4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6.37%、89.45%、86.85%、85.71%,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构成;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520.16
万元、4795.56万元、6824.02万元、6613.3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3.63%和10.55%、13.15%、14.29%,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3、偿债能力分析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2022年12月312020年12月31
项目
/2023年1-3月日/2022年度日/2021年度日/2020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26.48%29.01%26.95%22.28%
流动比率(倍)2.051.901.962.56
速动比率(倍)1.221.191.291.82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56倍、1.96倍、1.90倍、2.0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82倍、1.29倍、1.19倍、
1.22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28%、26.95%、29.01%、26.48%。公司长短期偿
债能力指标总体保持在合理、稳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小幅下降,主要系:(1)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在原料及设备采购、产品研发升级、市场开拓等方面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应付供应商款项及票据规模持续增长;(2)公司实施新一期
24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股权激励计划,对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确认回购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小幅上升,除前述流动负债增加外,公司作为国内轴承滚动体龙头企业,主导参与较多大型高端精密滚动体科研及产业化项目,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逐年增长,非流动负债规模增长较快。
4、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763.053.322.92
存货周转率(次)2.442.833.303.01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回款情况正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处于正常水平,资产周转状况总体良好。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92
次、3.32次、3.05次和2.76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1次、3.30次、2.83次和
2.44次。2021年,受下游市场需求总体旺盛影响,销售规模增速较快,应收账
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实现同比提升;2022年,受宏观经济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减少,公司营收规模同比上年总体持平,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有所回落。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23358.7598085.1297390.4778735.19
营业成本19318.7480985.3675070.0561700.57
营业毛利4040.0117099.7622320.4217034.62
营业利润1920.246573.0110250.987731.16
利润总额1918.346599.9110140.817699.20
净利润1681.166234.379033.086059.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81.166234.379033.086059.99
者的净利润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8735.19
万元、97390.47万元、98085.12万元和23358.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5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利润分别为6059.99万元、9033.08万元、6234.37万元和1681.16万元。
2021 年,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旺盛,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精密级 G5
产品、新能源汽车产品和风电产品增长较快,产品结构优化,叠加成本控制有效,资产运营效率持续改善,盈利能力提升幅度较大。
2022年,受益于新能源车领域钢球和风电领域滚子产品销售额的增长,公
司营业收入较上年稳中有增;当期净利润同比下降30.98%,主要系下游家电领域市场需求整体有所回落,特种轴承钢采购成本总体处于高位,同时能源成本上升,导致钢球产品收入增速不及成本增速,毛利率下降约6个百分点。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力星股份南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用钢球建设
123900.8921000.00
项目
2高端精密重载轴承滚子智能制造项目26375.0024175.00
3补充流动资金14825.0014825.00
合计65100.896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26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2)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
(3)充分听取、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
2、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
(1)公司应当在遵循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广泛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公司内外部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定期制定股东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
(2)如监管政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内部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3)公司制定与调整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利润分配形式
(1)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种方式结合及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形式。
(2)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与资金需求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年中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条件
27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2)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事项。
(2)如公司业绩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可以在符合以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条件的基础上,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应当利用控股股东地位,通过制定与修订控股子公司章程、向控
股子公司提出利润分配议案等方式,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分配与支付利润,以确保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4)公司采用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参照以现金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6、利润分配的比例
(1)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或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28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应当在充分听取、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审
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邮件、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分配利润的发放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9、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29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股东的净利润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2年2475.856234.3739.71%
2021年3713.789033.0841.11%
2020年2476.956059.9940.8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8666.58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7109.1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21.91%
1、2020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4769.5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2476.95万元(含税)。
2、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4758.5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13.78万元(含税)。
3、2022年度利润分配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4758.5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30力星股份(3004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75.85万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951.71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9710.25万股。
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121.91%。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扣除分红后的其余未分配利润作为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生产经营。
(三)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为进一步保障公司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务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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