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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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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沐晴 发表于 2023-7-28 00:00:00 浏览:  5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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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证券简称:浙富控股公告编号:2023-06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金烨晨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烨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金烨晨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
邮编:311121
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0571-89939660
邮箱:stock-dept@zhefu.cn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1-附件:个人简历
金烨晨先生,199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数量方法硕士学历。曾任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本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期货事业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金烨晨先生于2023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金烨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烨晨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女儿之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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