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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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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资春风 发表于 2023-8-1 00:00:00 浏览:  6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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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7证券简称:国民技术公告编号:2023-04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36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275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7日。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1、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已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22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6、2021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1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施并完成了对12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8、2022年3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非因工身故,公司拟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股,回购价格为6.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施并完成了对65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12、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了对前述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4、2023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授的10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70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6.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5、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7、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了对前述1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6月28日完成授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包括3个,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40%、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1年7月23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7月24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公司未发生左列情形,满足此项解除一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限售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对象共计123名,其中1名激励对象非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因工身故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0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二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计112名(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的;激励对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左列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该情形,满足此项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应同时满足以下考核目标:2022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50亿元;2022年净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的
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2023)第318048号,公司2022年营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业收入为1195410943.37元,净利润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为-32485009.01元,剔除本激励计划三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据。成本130396568.50元的影响之后的净
2、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解利润数值为97911559.49元。
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以上均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此项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解除限售条件。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C、D
四个等级,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是否达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到可解除限售条件以及具体的可解除限
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S或A,满足此项四售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等级表确认:
解除限售条件,其个人层面可解除限考核等级 S A C D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售比例均为100%。
100%0%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11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合计135364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8月7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3536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2.275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2人(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23人,由于激励对象11人在考核期未满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故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112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变动数量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385105006.47%-9736400287741004.84%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252507004.24%-13536400117143001.97%
高管锁定股132598002.23%+3800000170598002.8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633050093.53%+973640056606690095.16%
三、总股本594841000100.00%-594841000100.00%
四、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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