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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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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小股 发表于 2023-8-10 00:00:00 浏览:  5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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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9证券简称:圣农发展公告编号:2023-06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一)本次会议取消提案1项,即《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新增临时提案1项,即《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上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三)本次会议上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15:00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
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3年8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62人,代表股份8263019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3639674股的比例为66.4422%。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592410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7.635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4人,代表股份233891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8070%;(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50人,代表股份171530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7926%。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在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傅光明、傅长玉、傅芬芳、傅露芳、周红等六个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59240657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表决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意见代表股份数代表股份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股)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23383367699.9736%17146864799.9640%
反对346000.0148%346000.0202%
弃权271000.0116%271000.0158%
(二)在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傅光明、傅长玉、傅芬芳、傅露芳、周红等六个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59240657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表决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意见代表股份数代表股份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股)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23370532699.9187%17134029799.8892%
反对1629500.0697%1629500.0950%
弃权271000.0116%271000.015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黄三元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公司董事会取消部分议案的程序、提出临时提案的
股东的资格及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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