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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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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3-8-11 00:00:00 浏览:  7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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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批复,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和中金公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美迪西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7月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70.17元/股。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8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比率为112.30%。
(四)发行数量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6105011股(含本数)。
2023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经发行人于
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除
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6月2日。由于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数由不超过2610501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36547015股(含本数)。
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股票数量不超过14251104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100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70.17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且不超过36547015股(含本数,为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121823386股的30%)。
2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269035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4.0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01522204999933.60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67005154999994.006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98984125999939.206
4郭伟松126903599999958.006
5 UBS AG 824873 64999992.40 6
6何慧清72335056999980.006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568542999978.006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
846954336999988.40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147233999993.606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038071029999948.006
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138071029999948.006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238071029999948.006
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
1338071029999948.006
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8071029999948.00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1535533628000476.806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12690355999999974.00-
(六)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5290674.59元,未
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七)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2022年2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2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2023年2月27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4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同意注册过程2022年6月29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2月13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注册生效日为2023年2月7日)。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2023年7月13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203名,具体包括:66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明确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剔除关联方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截至2023年7月10日)、64家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34家证券公司和19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
5《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9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北京银网信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山东同信同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6重庆沐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济南历城控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 Jane Street Hong Kong Limited
9 Jump Trading Pacific Pte Ltd
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共向212名投资者特定对象发送《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75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明确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剔除关联
方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截至2023年7月20日)、6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34家证券公司和19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即2023年7月31日下午13:00-16:00,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28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了保证金。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
6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及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足额缴纳(元/股)(万元)报价保证金重庆沐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72.814000.00是是业(有限合伙)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时
278.013000.00是是
间方舟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006600.00不适用是
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鋆
472.003000.00是是
金润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0.203000.00
5胡培杰70.183100.00是是
70.173200.00
80.593000.00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8.894300.00不适用是
76.295900.00
济南历城控股产业投资集团有76.8011000.00
7是是
限公司74.9912000.00
8林少雄77.183800.00是是
86.103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
978.003500.00是是
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2.004000.00
86.103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
1078.003100.00是是
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0.173200.00
86.103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
1178.004000.00是是
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2.005000.00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
12达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82.803000.00是是
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375.363000.00是是
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14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1.013000.00是是
7是否及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足额缴纳(元/股)(万元)报价保证金
82.706500.00
15 UBS AG 75.20 17200.00 不适用 是
72.501940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675.363000.00是是
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778.803000.00是是
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878.803000.00是是
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84.503000.00
19郭伟松79.0110000.00是是
70.1814400.00
77.085000.00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
2076.108000.00不适用是
公司
73.1010000.00
80.8015500.00
2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8.3822800.00不适用是
75.6130800.00
85.009600.00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8012600.00是是
77.0819700.00
23何慧清83.705700.00是是
87.003000.00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
2482.003700.00是是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004600.00
83.3111000.00

2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1.0920500.00不适用
77.4029100.00
26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1.335100.00不适用是
82.003000.00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003400.00是是
77.405600.00
8是否及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足额缴纳(元/股)(万元)报价保证金
28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335100.00是是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采取“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8.80元/股,申购价格在78.80元/股以上的14家认购对象全额获配(投资者的申购价格有两档或以上等于或超过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以申购金额最高的一档申购确定其申购数量)。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申购价格均为78.80元/股,对应的有效申购金额均为3000万元,申购价格及申购金额都相同的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申购资料的时间(接收传真时间及现场送达原件时间以律师现场见证为准)优先的原则并在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范围内
进行配售,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其拟认购的
30000000元获得部分配售,获配金额为28000476.80元,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未获得配售。本次发行股数12690355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4.00元,均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01522204999933.60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67005154999994.006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98984125999939.206
4郭伟松126903599999958.006
5 UBS AG 824873 64999992.40 6
6何慧清72335056999980.006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568542999978.006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
846954336999988.40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147233999993.606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038071029999948.006
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138071029999948.006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238071029999948.006
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
1338071029999948.006
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8071029999948.00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1535533628000476.806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12690355999999974.00-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上交所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发行方案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四)认购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询价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纯达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10何慧清、郭伟松、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
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上述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
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五)认购对象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及 B 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美迪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郭伟松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何慧清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
8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0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1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1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4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C4 类普通投资者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15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经核查,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
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我方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2023年8月1日,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5名投资者发出
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获配投资者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8月4日出具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3]23006680016号),截至2023年8月3日下午16:00时止,广发证券指定的投资者缴存款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74.00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8月4日出具的《上海美
13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977 号),截
至2023年8月4日止,美迪西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7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85290674.5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269035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72600319.59元。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2022年6月29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并于2022年6月30日进行了公告。
2023年2月13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注册生效日为2023年2月7日),并于2023年2月14日进行了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照《注册办法》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14要求,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15(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晟易志强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16(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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