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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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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3-8-19 00:00:00 浏览:  67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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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创新新材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三年八月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立新王伟许峰赵晓光高尚辉尹奇熊慧罗炳勤唐建国陈明辉吴胜利王科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立新王伟许峰赵晓光高尚辉尹奇熊慧罗炳勤唐建国陈明辉吴胜利王科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立新王伟许峰赵晓光高尚辉尹奇熊慧罗炳勤唐建国陈明辉吴胜利王科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立新王伟许峰赵晓光高尚辉尹奇熊慧罗炳勤唐建国陈明辉吴胜利王科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立新王伟许峰赵晓光高尚辉尹奇熊慧罗炳勤唐建国陈明辉吴胜利王科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立新王伟许峰赵晓光高尚辉尹奇熊慧罗炳勤唐建国陈明辉吴胜利王科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立新王伟许峰赵晓光高尚辉尹奇熊慧罗炳勤唐建国陈明辉吴胜利王科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立新王伟许峰赵晓光高尚辉尹奇熊慧罗炳勤唐建国陈明辉吴胜利王科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张京超张建宏李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张京超张建宏李芳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目录
目录....................................................1
释义....................................................2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3
二、本次发行概况..............................................6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12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28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3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3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31
第三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33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34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35
第六节备查文件..............................................41
一、备查文件...............................................41
二、备查地点...............................................41
三、查询时间...............................................41
1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创新新材、发行人、指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华泰联合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
发行人律师、本次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发行见证律师
信永中和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本次交易指资产,同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指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认购邀请书》指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
公司章程指《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指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 股股票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上市公司已履行的批准和授权
2021年8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和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2021年11月11日,上市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置
出资产涉及的相关人员安置方案等事项。
2022年1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和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并发出召集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议案的通知。
2022年2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本次股东大会资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项,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2022年5月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2022年9月29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上市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3年4月27日公告。
(二)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
作出的相关声明与保证以及相关交易对方提供的内部决议文件,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已就本次购买资产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
(三)华联集团的批准和授权
2021年8月5日,华联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华联集团承接华联综超
全部置出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人员等本次交易安排。
2022年1月25日,华联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根据《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值,华联集团以22.90亿元的总对价承接华联综超全部置出资产。
4(四)经营者集中审查2022年6月22日,上市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384号),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处理。”2022年7月12日,上市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436号),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业务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五)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022年10月13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批准本次交易。
(六)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2023年8月16日,信永中和出具了《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4),截至2023年8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9.85元。
2023年8月16日,信永中和出具了《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经审验,截至 2023年8月14日止,创新新材已发行股票3325942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85元,扣除发行费用17957956.21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14150943.40元、验资费用47169.81元、律师费用1773584.91元、信息
5披露费用1301886.78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684371.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259423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49447808.64元。
(七)股份登记情况发行人将尽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数量根据《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32594235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332594235股,符合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要求,符合《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要求。
(三)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不低于4.51元/股。
6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簿
记建档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认购邀请书》载明的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的时间优先等原则,并结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要求,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1元/股,较发行底价无溢价。
(四)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认购邀请书》载明的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
《申购报价单》的时间优先等原则,并结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要求,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4.51元/股,发行数量为3325942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9.85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家,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元)号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350332190999997.32
2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217294999999999.99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86474548999999.95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332594226999998.94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72949097999999.90
6 UBS AG 12195121 54999995.71
7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66518847299999999.9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
8997782744999999.77
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9997782744999999.77
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
10997782744999999.77
君得349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1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8647449999997.74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7782744999999.77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7782744999999.77
14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51662978999996.7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
15997782744999999.77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
161130820350999995.53
产管理产品
7序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元)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17665188930000019.39
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
合计3325942351499999999.85
(五)募集资金金额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8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957956.21元(包括:承销费用14150943.40元、验资费用47169.81元、律师费用1773584.91元、信息披露费用1301886.78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684371.3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
(六)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七)锁定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另有其他要求,则发行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认购对象的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8(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2023年8月3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
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4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6个)、基金公司30家、
证券公司20家、保险公司17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发行方案报送前已经提交认
购意向书的投资者25名,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104家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3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宁波敏实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5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李裕婷
7 UBS AG
8薛小华
9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投资者申报报价情况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确定的申购时间内(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2:00),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18份《申购报价单》,相关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均为有效申购。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9是否
申购价格申购量是否缴纳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有效(元/股)(万元)保证金报价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54500.00不适用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2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4.519000.00是是
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
34.554500.00是是
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4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14500.00是是
5 UBS AG 5.01 5500.00 不适用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
6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4.814500.00是是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
74.814500.00是是
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94500.00不适用是
5.104500.00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24700.00是是
4.684900.00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4.814500.00
10司-国君资管君得3492单一资产管是是
理计划4.519000.00
5.016000.00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807900.00是是
4.529800.00
5.069800.00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4.6222700.00
4.805000.00
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3是是
合伙)
4.605000.00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84700.00不适用是
10是否
申购价格申购量是否缴纳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有效(元/股)(万元)保证金报价
4.7915900.00
4.5319100.00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
154.535100.00是是
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5.114500.00
16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4.838000.00是是
4.5610000.00
17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637900.00不适用是
18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9030000.00是是
3、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根据《认购邀请书》,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80%,即不低于4.51元/股。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认购邀请书》载明的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的时间优先等原则,并结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要求,最终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17名投资者,发行价格为4.51元/股,发行数量为3325942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9.85元。
本次发行确定的最终认购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元)号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350332190999997.32
2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217294999999999.99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86474548999999.95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332594226999998.94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72949097999999.90
6 UBS AG 12195121 54999995.71
11序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元)号
7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66518847299999999.9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
8997782744999999.77
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9997782744999999.77
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
10997782744999999.77
君得349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1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8647449999997.74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7782744999999.77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7782744999999.77
14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51662978999996.7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
15997782744999999.77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
161130820350999995.53
产管理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17665188930000019.39
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
合计3325942351499999999.85根据上述配售结果,上述认购对象分别与发行人签署了《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福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成立日期2006-06-08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葛国栋
注册资本145555.5556万元人民币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10-11层、注册地址
16-17层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10-11层、办公地址
16-17层
成立日期1992-09-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0002099X5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经营范围销售。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办公地址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成立日期1995-10-25
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经营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成立日期2011-06-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贺青
14注册资本890461.081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成立日期1999-08-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企业类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QF2003EUS00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编号: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and Aeschenvorstadt办事处地址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祁超注册资本746100万元人民币
15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 2 号富士康 H5 厂房
注册地址 101、观澜街道福城大三社区富士康鸿观科技园 B 区厂房 5 栋
C09 栋 4 层、C07 栋 2 层、C08 栋 3 层 4 层、C04 栋 1 层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 2 号富士康 H5 厂房
办公地址 101、观澜街道福城大三社区富士康鸿观科技园 B 区厂房 5 栋
C09 栋 4 层、C07 栋 2 层、C08 栋 3 层 4 层、C04 栋 1 层
成立日期2016-03-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9C0J5G
一般经营项目是: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
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及其零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音、
视频译码设备及其零部件、金属与非金属制品模具的设计、销售
及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及其零组
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音、视频译码设备及其零部件、金属
与非金属制品模具的生产;智能家居产品及其零配件、智能穿戴
式产品零配件的研发、批发、生产;塑料五金制品、便携式自动经营范围
数据处理设备、便携式电子书浏览器、遥控器、扬声器,上述产品的周边配套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智能音箱、智慧安全帽、智
能机器人,及上述产品的零配件的生产;家用电器、智能车载电子产品、车联网终端设备,及上述产品的零配件的研发、生产;
仓储服务。多功能工业机器人、周边自动化治具、机械加工零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批发;手机零配件、移动通讯系统零配件的生产。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N95 口罩的生产及销售,口罩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输出。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经营范围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明浩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经营范围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3492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企业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陶耿
17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A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2-23层及25层
成立日期2010-08-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0191968J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经营范围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海经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1号楼4-1-2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1号楼4-1-2
成立日期2023-02-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26MAC881176T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经营范围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邱军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18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成立日期1998-03-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经营范围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杨明辉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7号楼11层
成立日期1998-04-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经营范围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01室
19成立日期2016-04-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3X258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经营范围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企业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段国圣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注册地址楼层25层)2806单元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成立日期2006-02-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经营范围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6、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甄庆哲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39A 层 08 单元
20成立日期2021-02-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20C431A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营范围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年2月7日核准筹建登记;2021年7月27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号))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7、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
型投资账户企业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段国圣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注册地址楼层25层)2806单元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成立日期2006-02-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经营范围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1(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根据上述17名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函等文件,本次发行的最终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核查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簿记建档资料、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股份认购协议》及确认函等文件资料,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公开渠道,上述17名认购对象的私募产品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1、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
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程序。
2、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程序。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诺德基金浦江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02号单一资产管理
22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1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59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78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8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9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96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2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68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99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7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77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7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7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79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
江82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83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
浦江83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84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
金浦江8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
基金浦江9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
德基金浦江9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9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3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诺德基金浦江93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42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4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58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92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0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33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5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74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12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1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2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1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施罗德交银理财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施罗德交银理财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
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滨江拾贰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滨江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滨江1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信证券定增共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
23证券聚融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
的财通基金玉泉9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55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中韩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92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玉泉55号、财通基金天禧定增229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添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580号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兵价值精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1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财达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六禾嘉睿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国元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源共赢4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万家共兴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12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源
共赢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源共赢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寅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5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玉泉107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开赢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创赢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衍复定增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毅远定增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1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25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征程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87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享盈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鑫2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鼎盛定增
量化精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2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安泰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通财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天禧定增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20号-郝慧资产管理合同、
财通基金享盈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139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17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创新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源轩辕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
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金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4参与本次认购;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阳光增盈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阳光增盈稳健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恒赢聚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汇安基金瑞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君资管君得349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登记备案程序。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信证券信养天和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参与本次认购,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老有所养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华夏基金华兴5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以上产品均属于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程序。
5、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
本次认购,其已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资产登记交易平台办理组合类产品发行前登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多资产组合参与本次认购,其已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备案;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投连创
新动力型投资账户参与本次认购,其已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批复。以上产品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程序。
25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致远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润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以上产品均属于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程序。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本次发行对象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A、专业投资者 B 和专业投资者 C普通投资
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 C2、 C3、 C4、 C5。本次发行所发售的产品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簿记建档资料、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承诺函等文件资料,本次发行的最终认购对象共计17名,经核查,该等认购对象均具备认购本次发行项下新增股票的主体资格,且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未超过35名。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序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险承受等级是否匹号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2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6 UBS AG 专业投资者 A 是
7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B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
8 专业投资者 A 是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
26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险承受等级是否匹号配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
9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 专业投资者 A 是
合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10 公司-国君资管君得 3492 单一资产 专业投资者 A 是
管理计划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1 普通投资者 C4 是限合伙)
1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15 专业投资者 A 是
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
16 专业投资者 A 是
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17 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 专业投资者 A 是
动力型投资账户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27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项目主办人:杨倩、贾明、张涛
项目协办人:劳志明、黄涛、杜由之、刘雪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20层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88
经办律师:孙及、贾潇寒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28经办注册会计师:侯黎明、吕海
(四)备考财务信息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侯黎明、吕海
(五)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侯黎明、吕海
29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占总股本股本性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限售数量(股)
号比例(%)质山东创新集团有限限售流
1147069505436.731470695054
公司 通 A 股限售流
2崔立新70417089017.59704170890
通 A 股北京华联集团投资限售流
31941959514.85194195951
控股有限公司 通 A 股天津镕齐企业管理限售流
41453488373.6314534883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 A 股限售流
5杨爱美1158915582.89115891558
通 A 股
CPEInvestment(Hong 限售流
61017441862.54101744186
Kong)2018Limited 通 A 股限售流
7清遠聯合有限公司959302322.4095930232
通 A 股限售流
8王伟802026432.0080202643
通 A 股限售流
9耿红玉802026432.0080202643
通 A 股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 A 股流
10793019501.98
管理有限公司通股
合计306768394476.612988381994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占总股本股本性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限售数量(股)
号比例(%)质山东创新集团有限限售流
1147069505433.921470695054
公司 通 A 股限售流
2崔立新70417089016.24704170890
通 A 股
30序占总股本股本性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限售数量(股)
号比例(%)质北京华联集团投资限售流
31941959514.48194195951
控股有限公司 通 A 股天津镕齐企业管理限售流
41453488373.3514534883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 A 股限售流
5杨爱美1158915582.67115891558
通 A 股
CPEInvestment(Hong 限售流
61017441862.35101744186
Kong)2018Limited 通 A 股限售流
7清遠聯合有限公司959302322.2195930232
通 A 股限售流
8王伟802026431.8580202643
通 A 股限售流
9耿红玉802026431.8580202643
通 A 股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 A 股流
10793019501.83
管理有限公司通股
合计306768394471.002988381994
注:根据本次发行前公司截至2023年8月10日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及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类别
总股数(股)比例(%)总股数(股)总股数(股)比例(%)
流通 A 股 468062967 11.69 468062967 10.79
限售 A 股 3535535636 88.31 332594235 3868129871 89.21
总股本4003598603100.004336192838100.00
31(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能够为公司开展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等产品研制生产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保障生产任务能够顺利完成。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后续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其他的关联交易
32第三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
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3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授权及核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正式签署的
《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
34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35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审阅,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倩张涛贾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36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审阅,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孙及贾潇寒
负责人:
王玲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7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侯黎明吕海
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8备考财务信息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备考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侯黎明吕海
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9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侯黎明吕海
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40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1、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
2、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二、备查地点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41(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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