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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钒钛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钒钛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2号)
同意注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3009118 股,发行价格 3.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9999998.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78834.47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1521163.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2023年6月29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了
XYZH/2023CQAA2B03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1根据《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金金额
1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137120.12119300.00
2攀枝花钒厂五氧化二钒提质升级改造项目17974.7914300.00
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15116.6313200.00
4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12895.6810400.00
5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3799.593600.00
6钒电池电解液产业化制备及应用研发项目8018.505500.00
7碳化高炉渣制备氯化钛白研发项目11589.605700.00
8补充流动资金56000.0055152.12
合计262514.91227152.12
注: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846.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钛业公司”)、攀钢集团西
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钒制品”)、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钛业”)拟使用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三)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产品范围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一年内银行定期存款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业务由财务部门进行办理。
(六)收益分配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不得
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投资产品的
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运作情况,
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钛业公司、西昌钒制品、重庆钛业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钛业公司、西昌钒制品、重庆钛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钛业公司、西昌钒制品、重庆钛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
4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钛业公司、西昌钒制品、重庆钛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钛业公司、西昌钒制品、重庆钛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方磊郑泽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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