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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8证券简称:精锻科技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3174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2023年8月28日下午14点30分,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
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长夏汉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09370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93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290438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4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9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30%。
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919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4%;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919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4%;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919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4%;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戴敏律师、方必荣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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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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