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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培培联系电话:021-38966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哲联系电话:021-38966515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对天合光能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3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二、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
光伏行业在硅片、电池片、组件及系统产品端的新技术不断涌现,要求行业内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或未能对最具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科研开发力度,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转换效率及功率落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下降。
1N 型电池组件以其转换效率高、功率高、双面率高等优良性能成为了行业发展方向,市占率不断提升。公司不断加大在 N 型高效电池和组件端的产能扩张,尽管当前 N 型电池生产设备及技术能力已逐步成熟,具备大规模量产条件,但仍不排除光伏电池出现在转换效率等方面性能更好且成本更低的新的技术路线,若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将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的风险。
(二)核心技术失密及技术创新能力风险
公司自主研究及开发的核心技术是推动公司业务得以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公司承担并实施了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先后25次创造和刷新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和组件输出功率的世界记录,并建立了国家级的研发平台,在行业内率先研发成功了以 N 型钝化接触双面电池(Passivated ContactCell)、HJT 电池(Heterojunction Solar Cell)、IBC(Interdigitated Back Contact)
电池、切半、MBB、双玻等为代表的电池及组件技术。该等核心技术是公司未来业务开拓的基础,一旦公司核心技术失密,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能源互联网等相关领域也在积极进行技术创新,为公司未来发展进行技术储备。如果公司不能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将在未来逐步落后于竞争对手,从而不能在更广阔的能源领域获取一定的市场份额。
(三)光伏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些年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依靠资金、技术、成本和渠道优势,不断扩大规模,纷纷进行扩产或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行业资源向少数光伏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行业产能的扩产及技术进步,光伏产品价格逐步降低,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此外,近年来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在海外新建产能并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剧了海外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产业链的加速淘汰和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市场布局的加快可能使得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四)原材料价格及物流费波动风险
公司光伏产品以硅料为基础原材料,在此基础上加工成硅片、电池片,结合各类辅材最终组装成光伏组件。2023年以来,随着上游产能的逐步释放,硅料、硅片等原材料价格下行,海运价格也呈整体下降的趋势,但不排除未来大型硅料生产企业及其他辅材供应商出现不可预知的产能波动,或下游市场的阶段性超预期需求爆发,将导致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未来海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物流费用大幅提升,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五)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及组件毛利率波动风险
在国内外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光伏行业。光伏行业在硅片、电池片及组件端的技术持续进步带来单位成本的下降,使得光伏行业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此外,随着各国推进光伏平价上网,光伏组件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随着未来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行业各环节的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仍有下降的空间,进而可能引发组件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六)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可再生能源成为各国重要的能源结构改革方向,其中光伏产业凭借其可开发总量大、安全可靠性高、对环境影响小、应用范围广等独特优势受到各国青睐。
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美国、欧盟、印度、加拿大、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曾相继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过“双反”调查、保障措施调查或上调关税。
2021年6月,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国内某企
业发布暂扣令(即 WRO,Withhold Release Order),禁止从该企业进口硅材料、以及使用了该企业硅材料衍生或生产的产品,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出口到美国的组件产品进行了扣押;2022年2月,美国政府针对即将到期的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的关税保护措施(201措施)延长4年;2022年3月,美国商务部对来自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和柬埔寨四国的光伏产品展开反规避调查,进一步调查中国光伏组件制造商将其部分制造业务转移到东南亚,以规避反倾销和反补贴
(AD/CVD)关税的行为;印度可再生能源部(MNRE)宣布,从 2022 年 4 月 13日起,对进口光伏组件征收40%的关税,对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25%的关税,
以此减少进口并促进本地制造业;2022年6月,美国政府声明,将对从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采购的太阳能组件给予24个月的关税豁免。2022年10月
14日,拜登总统暂时免除了对使用中国制造的零部件在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
或越南组装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的所有反倾销或反补贴税,有助于美国光伏装机需求重新释放,有利于主要光伏组件厂商未来两年组件对美国销售的拓展。
2023年5月,美国总统拜登否决了恢复东南亚四国太阳能电池板关税的法案。
光伏领域贸易摩擦不断将给光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不排除公司在境外部分地区销售收入下降的风险。
(七)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印度、拉美等国家和地区,海外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来结算,人民币汇率可能受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因未来汇率波动对公司收益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八)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推行产能布局全球化和市场销售全球化,分别在泰国、越南等地设立了海外工厂,并在全球目标市场开发、建设、销售电站。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印度、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境外生产、销售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各国不同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政治环境,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充分理解、掌握和运用国际规则,可能出现相关的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还面临各国因政局变化、政府换届、领导人变化等导致的光伏政策、贸
易政策等政策不连续风险,国家主权及信用变化风险,造成公司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投资回报低于预期、或公司境外经营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重大违规事项无。
4四、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期增减(%)营业收入4938363.773573089.1038.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54000.70126938.64178.88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371208.45115066.58222.60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80473.15154489.1681.55
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末上年末同期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2023年6月末)(2022年6月末)度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99117.732633897.0013.87
的净资产
总资产11716981.878997606.3930.2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
1.630.60171.67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1.590.59169.49
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1.710.54216.67/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416.26增加6.15个百分点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13.025.68增加7.34个百分点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5.426.02减少0.60个百分点
的比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增长38.21%,主要系公司发挥全球化
品牌、渠道优势以及在经销分销市场的优势,光伏产品和系统产品业务快速发展,
5光伏组件和系统产品的出货量和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8.88%和222.60%,同时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亦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光伏产品及光伏系统业务销售情况良好所致,对净利润增长做出较大贡献;在成本端,受益于公司上游硅片产能的逐步释放,产品综合成本进一步下降;同时,公司积极提升管理水平,采购材料、物流运输等成本及期间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使得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上升81.55%,主
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营业务现金流入增长。
4、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相比上年同期增长13.87%,
主要系未分配利润的增长;公司总资产相比上年同期末增长30.22%,一方面系公司在当期成功发行88.65亿元可转债,货币资金增加,另一方面系公司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库存备货增加,存货金额增加,以及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相应增加。
五、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公司拥有光伏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长期保持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截至2023年
6月30日,公司拥有121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43项。
公司在行业内积极推动基于210技术平台的大尺寸电池组件产品,加快夯实基于大尺寸电池的先进组件产能规模优势,预计2023年底公司硅片、电池片、组件产能可分别达到50GW、75GW、95GW,其中N型i-TOPCon电池片产能将达到
40GW。新建产能将具有技术、成本双优势,在规模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公司一直在加速全球化布局,实现市场全球化、制造全球化、资本全球化和人才全球化,公司拥有国际化管理、研发团队,是全球光伏行业中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公司之一。在此过程中公司的竞争力不断提升。
6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光伏电池组件生产、研发和销售的公司之一,在长期的
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稳定高效的产供销体系,打造了电池组件研发制造领域的领先品牌。
公司创始人高纪凡先生自1997年创立公司以来,就致力于开展光伏技术的研发创新,至今已有25余载,公司其他管理层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认识深刻,能够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
综上所述,2023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六、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积极开展电池和组件技术研发,根据全球不同的市场需求推出差异化的组件产品。电池方面,报告期内公司N型电池技术先进性和经济性的行业领先性进一步扩大,当前N型i-TOPCon电池最高量产线平均效率已达到25.8%,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此外公司对HJT、XBC、钙钛矿叠层等各项电池技术也均有储备。
组件方面,公司基于先进210技术平台,以客户为中心,价值为导向,创新性地升级开发出210R矩形组件产品及210+N组件产品,实现进一步降本增效,打造多层次的至尊产品家族,全面满足户用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山地、荒漠、水面以及大型地面电站的全场景需求。
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267759.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42%。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21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43项。
2023年3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天合光能凭
借在绿色供应链领域的卓越表现,成功入选“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这是天合继2018年荣获国家绿色工厂、2021年荣获国家绿色设计产品、2022年荣获
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之后,再度荣登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成为常州首家绿色制造体系大满贯企业。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7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39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2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1年8月19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525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909006.69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9090993.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 201Z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于2021年8月16日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023年2月3日,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5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日2023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公司已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157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3年2月17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886475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50279.85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6100720.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 200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于2023年2月11日与保荐机构、募
8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备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余额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608010010000591337996.38
司常州经开区支行天合光能(青天合光能年产 35GW 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海)晶硅有限(青海)晶3205016284360911225532813.51拉单晶项目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公司硅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1510104024804278602.87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340212653891.93
司常州新北支行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集
4060801001000056626.33
司常州经开区支行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金
51990205261050622.92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专补充流动资金天合光能股份天合光能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户
及偿还银行贷6379060210.02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628436091122332.09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151010402478610.87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400604001200047363831.40
司常州新区支行
合计149568.3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9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高纪凡。截至2023年7月31日,高纪凡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46088947股,其中:(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52219885股;(2)通过其控制的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基投资”)、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海投资”)、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星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96905286股;(3)通过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的一致行动人吴春艳、江苏有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则科技”)、
十堰凝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堰凝聚”)、十堰携盛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堰携盛”)、永州赢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州赢嘉”)、十堰锐泽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堰锐泽”)、常州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天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6595961股;(4)通过近亲属高
海纯、高纪庆、吴伟忠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7815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
1高纪凡董事长、总经理352219885
2高纪庆董事、副总经理260586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
3姜艳红-
主席
FENGZHIQIANG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457720(冯志强)员
5丁华章副总经理75200
6吴森财务负责人117180
7吴群董事会秘书74476
(2)间接持股情况序姓名职务间接持股比例号
董事长、总经持有盘基投资100%出资份额,盘基投资持有
1高纪凡
理公司316408747股股份;持有清海投资99%
10序
姓名职务间接持股比例号
出资份额,清海投资持有公司35156527股股份;持有天合星元44%出资份额,天合星元持有公司45340012股股份;持有常州天
创0.0034%出资份额,常州天创持有公司
3379676股股份
董事、副总经持有十堰凝聚21.8075%出资份额,十堰凝聚
2高纪庆
理持有公司23401886股股份职工代表监
持有十堰锐泽6.7796%出资份额,十堰锐泽
3姜艳红事、监事会主
持有公司8363965股股份席
持有十堰凝聚6.5423%的合伙权益,十堰凝聚持有公司23401886股股份;持有十堰携
盛5.1040%的合伙权益,十堰携盛持有公司
4张银华监事
19886233股股份;持有永州赢嘉0.1492%的
合伙权益,永州赢嘉持有公司15202476股股份
FENG ZHIQIANG 持有常州天创 16.7779%出资份额,常州天创
5副总经理(冯志强)持有公司3379676股股份
持有十堰锐泽10.8473%出资份额,十堰锐泽
6丁华章副总经理
持有公司8363965股股份
持有十堰凝聚3.3923%出资份额,十堰凝聚
7吴森财务负责人
持有公司23401886股股份
持有十堰携盛2.8514%出资份额,十堰携盛
8吴群董事会秘书
持有公司19886233股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十堰凝聚、十堰携盛、永州赢嘉、十堰锐泽、常州天创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
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存在质押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其占公已质押未质押所持司总持股数量持股比累计质押数已质押股份股份中未质押股份股份中股东名称股份股本
(股)例(%)量(股)中限售股份冻结股中限售股份冻结股比例比例数量(股)份数量数量(股)份数量
(%)(%)
(股)(股)
十堰凝聚234018861.08702500030.020.320000
11十堰携盛198862330.91555890027.950.260000
永州赢嘉152024760.70537110035.330.250000
十堰锐泽83639650.38208760024.960.100000
常州天创33796760.1656640016.760.030000
合计702342363.232060900029.340.950000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已在发行人2023年6月9日公告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中进行披露。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12(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顾培培王哲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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