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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证券简称:欣旺达公告编号:2023-133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会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23年半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的议案》。
1公司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387名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授予该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63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6.40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24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60万份。
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2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注销未转让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
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86231.9056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00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规定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4(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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